德國納粹瘋狂屠殺猶太人,為何軍中有15萬猶太人服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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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9年9月1日,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戰火燃遍了整個歐洲。隨著戰火而來的,是德國納粹對猶太人的“種族大清洗”,類似於南京大屠殺,納粹屠殺了600多萬猶太人。那麼,是什麼原因導致德國納粹如此痛恨並瘋狂地屠殺猶太人呢?

細細追究其中的原因,大致有三點:

其一,歷史原因。

歐洲人似乎從很早之前就很討厭猶太人,猶太人的先祖在與當地政府反抗與被鎮壓且最後被驅逐這一系列過程中開始在歐洲人的心中埋下了厭惡的種子,而進入資本主義社會後因利益關係,導致大批猶太人被迫流往東歐及美洲各國。

並且在這一期間,厭惡的種子已經生根發芽,似乎成了一種文化遺傳,就如同白種人對黑種人的厭惡一樣,這種厭惡似乎是一種與生俱來的,來自靈魂的,很難消除。雖然現在黑種人不再像以前一樣受人歧視,但仍會存在這一現象。所以同樣可以推斷出猶太人現在的情形。

其二,宗教原因。

歐洲人大多信奉基督教,而我們都知道,在《聖經》中耶穌是被他的大弟子猶大也就是一名猶太人殺死的,對於那些信奉基督教的人,他們從思想上情感上就仇視猶太人,而隨著這種宗教的社會化,仇視猶太人成為了一種普遍心理。隨著歲月的流逝,這種文化沉澱得越來越多,就會被利用,成為一種可怕的社會驅力。

其三,狂暴的病態心理。

個人覺得希特勒是一個很可怕的人,以前有看過一篇文章就是講希特勒的,一位素食的殺人狂魔,不禁覺得有點諷刺。

不過,我現在找到部分理由,比如說可能是教育問題,或者個人的心理問題等等,都可以解釋。當然,這幾點理由單獨看來似乎不能構成這一慘案,但如果被有心人利用也不無可能。

而就在這一慘案期間,卻有15萬猶太人在軍中服役,這又是為什麼呢?主要是因為軍隊在某些方面是相對比較獨立的,所以在國家或民族有難時,軍隊可能相對比較安全,那時候軍隊中是有一些留著猶太人血的軍人,如果有德軍搜查的話,他們可以在戰友的掩護下逃過一劫,在那個戰火紛飛的時代,服役會比在外面當個平民百姓好很多,畢竟平民百姓手無縛雞之力,面對納粹的暴行只能無助地被殺死。

二戰結束後,德國作為戰敗國被分崩離析,被四個國家佔領,由美英法佔領區合併為聯邦德國,而蘇聯佔領的德國叫做民主德國,中間隔著一道柏林牆。而由於這幾個國家的制度不一樣,一邊是資本主義陣營,一邊是社會主義陣營,水火不相容,導致德國的統一有很大難度。而人民群眾則在為國家統一貢獻出自己的微弱力量,一些老百姓不斷地給自己孩子說明他們同屬於一個國家的思想。

後來,到了七十年代,雙方簽訂了基礎條約,來往也越來越多,也都加入了聯合國,如同兄弟一般,但是人們要的不是兄弟而是統一。後來,1989年,東西方再次提出合併,兩大陣營認為德國不會危害世界和平,所以分離了幾十年的德國終於獲得了統一。

德國納粹給猶太民族帶去了毀滅性打擊,他們犯下了滔天大罪,但卻勇於承認,華沙一跪,雖不能解除所以怨恨,減輕不了罪行,但真摯地向被德國納粹殘殺的孤魂表示默哀,至少讓他們在世界另一邊得以欣慰。


無筆史官


在二戰當中,德國對於猶太人的殘殺不用我多說。雖然打著是人種優越論的幌子,但是背地裡卻是大肆的洗劫猶太人的財產。

按照一般情況下來講,既然德國納粹如此的狠毒,為何還有猶太人要幫他們呢?其實在問這個問題的同時,我們也可以反觀一下自己。

為何二戰日本大肆殘殺中國人,還有這幾百萬的漢奸出現。其實這個類比並不恰當,因為日本殘毒的是中國人,而德國納粹殘害的卻是整個人種。

猶太人在德國內部的服役情況如何?

自從在幾千年前猶太人被趕出了祖地,開始流落在世界各地,也因此逐漸被同化。所以在二戰的時候,有的猶太人真的要比德國人還要德國人。

其實在二戰之前,猶太人在德國的地位並不低。第一位出自猶太的將軍,則是要追溯到費雷德雷克大帝時期,這個時候才僅僅是1760年。

後來到了1812年,德意志最大的邦國普魯士,甚至在法律上承認了猶太軍人的地位。在後來的普法戰爭當中,更是超過了12萬的猶太軍人奔赴前線。


後來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猶太人聯合工會更是毫不猶豫的站起來呼籲猶太人:生死存亡的時候到了,祖國需要每一個國民去為他戰鬥。

等到二戰的時候,整個德國有超過55萬的猶太人,其中參軍的就超過15萬人。而在奧匈帝國當中,更是佔比高達30萬人。

希特勒對於猶太人到底是什麼態度?

雖然希特勒一直叫囂著要殺光所有的猶太人,因為他們是卑賤的人種。甚至曾經在30年代,還頒佈了法令,禁止所有猶太人參軍。

雖然話都是這麼說,而且也建造了一個又一個的集中營。但是希特勒曾經以自己的名義,赦免過很多猶太人。

而且當時整個德國高層,基本上每個人都有一兩個要好的猶太人朋友。因此他們也成了猶太人的庇護所。更是有高官,本來就是猶太人。


在二戰開始之前,就有很多猶太人已經是參軍。剛開始的排擠情緒還不夠高,雖然希特勒下令開除他們,但是仍然有一部分人堅守在崗位。

等到展開波蘭閃電戰之前,希特勒吸取了一戰的經驗,認為這將會是一場持久戰。於是就把之前開除的猶太軍人重新納入隊伍。

但是沒想到閃電戰太過順利,僅僅一個月就拿下了波蘭。想繼續瞄準法國的時候,又開出了一半的猶太軍人。

等到後來英國被迫逼入英吉利海峽,德軍只好去面對東方的蘇聯。不過由於蘇聯地廣物博,損失了超過1/3的德軍勢力,因此希特勒不得不再次招納猶太人入伍。

從這一次次的開除,一次次的重新招納,也可以看出希特勒的態度也並不明朗。他關心的根本並不是人種問題,而是他的需不需要。

其實如果你仔細瞭解納粹集中營,他們殘殺的很多都是猶太平民,並沒有多少的猶太軍人。至於那些猶太財閥,他們早就卷著鋪蓋跑到了美國。



為何有如此多的猶太軍人在德軍?

在解釋這個問題之前,要說一下這些軍人的血統。在德國的屠殺當中,並不是所有的猶太人全部都殺。

這些人中有九萬人是1/2猶太人血統,也就是說父母的一方是猶太人。剩下的六萬人當中,只有1/4的猶太人血統。也就是說他們的祖父母有一方是猶太人。

比如說德軍陸軍元帥埃爾哈德•米爾奇的父親就是猶太人,陸軍中將的赫爾穆特•施密特的祖父是猶太人。他們本不應該出現在高層當中,但是憑藉個人的能力獲得此地位。

從之前的那個態度也可以看出,這些猶太軍人之所以會出現在軍隊當中。是因為相對來說,德國屬於一個小國家,人口不夠的情況下只能退而求其次。

要知道打到後來的時候,別說是猶太人都要上了。希特勒還從德國後方招來了50萬的德國女兵,戰爭打到這個地步,有的德軍甚至說沒有什麼意義了。


在德軍允許的情況下,這些猶太人自己還得有參軍的心思。要知道如果生活在後方,就算不是純種的猶太人,也有可能慘遭屠殺。但是隻要參了軍,就相當於有了庇護所。

因此當時很多純種猶太人,甚至想方設法的來參軍。被敵人打死,也好過在集中營被活活虐殺致死。有的人為了參軍,甚至不惜改變自己的出身。

比如說曾經身為帝國元帥的戈林,他就偽造個文件,為米爾奇元帥改變出身。本來他的父親是一位猶太人,戈林生生的把他的文檔改成了由父親收養的雅利安人血統。

所以是在德國需要,猶太人想借此逃避屠殺,這才造就了15萬的猶太軍人。


史之策


小小小百科全書觀點!

猶太人在歐洲存在了成百上千年了。早就和其他民族之間血脈混雜了不少。在二戰期間德國希特勒上臺之後開始大規模實行排猶政策,猶太人在德國,甚至在歐洲基本上是沒什麼活路了。但也不是絕對。純種的猶太人基本上只要被抓必死無疑。但是有很多混雜猶太血脈是人是有機會可以活下來了。你算不算猶太人,該不該被處死,說白了還是德國人說了算。所以當時有很多混血猶太人為了存活用盡各種辦法來騙取德國人的信任。就為了那一張德國發放的血統證明書。只要有血統證明書就表示你不是猶太人你而是德國人。



而加入德軍的猶太人可以分成好幾類;

一、“猶奸”

二戰時期,有很多猶太人為了保命現在和德國人合作,他們甘當德國人的走狗,替德國人收捕猶太人。找出猶太人藏起來的錢財。要知道希特勒反猶是為了所謂的種族性。但是具體辦事的人看中的卻是猶太人的錢財,而猶太人藏錢的本事也是非常有名的。但有了這些“猶奸”之後,德國人可以輕易的燒到猶太人藏起來的錢財。而且之後有很多德國人受不了壓迫猶太人,在心理上都會出現各種各樣的問題。 所以這個時候德國人開始利用“猶奸”管理猶太人。效果斐然。“猶奸”在對付猶太人的時候,不管是使用的手段,還是殘忍程度,和德國相比都有過之而無不及。這些猶太人為了生存也是無所不用其極了。



二、血脈混雜。

像我之前所說,猶太人在歐洲生活了好幾百年甚至上千年了。互相之間的血脈融合肯定是存在的。所以想要徹底一絲都不留猶太血脈這也是不現實的。所以德國對於如何判定混血猶太人是不是猶太人有一套自己的規定。一個人是否是猶太血脈是根據這個人母親的血統來劃分的。母親是猶太人你就是猶太人。如果你沒有猶太血統,但是信了猶太教,也是猶太人。但是你身體只是含有一小部分猶太血統,而本人是個納粹分子並不相信猶太教的話,這樣的人也不屬於猶太人。



比如二戰時期德國空軍將領艾爾哈德·米爾希。他在德國空軍之中的地位非常高。僅次於戈林的二號人物。艾爾哈德·米爾希的爸爸是猶太人,但是猶太人應該是按照母親的血統來算,所以按照猶太人的標準,他應該不算猶太人。當時德國空軍高層為了保住米爾希,就說他真正的父親是他母親的叔叔,於是他就有了德國血統證書。“榮譽非猶太人”。而像米爾希這樣的將領在德軍中還有很多。根據二戰後的一些解密文件顯示。當時德軍中有幾十位將軍擁有1/2或1/4的猶太血統,甚至身為蓋世太保長官的海德里希,都被懷疑擁有猶太血統。



三、保命

螻蟻尚且偷生,更何況是人呢?猶太人為了保命加入軍隊獲得軍隊的庇護這也是正常反應。當時的情況是怎麼個歐洲都在排斥猶太人。猶太人根本就避無可避,躲都躲不了,那就只能正面面對。而加入軍隊是一個不錯的法子。要知道德國的正規軍和迫害猶太人的黨衛軍部門是很不對付的。德國正規軍很少排斥猶太人,雖然他們願意相信元首的號召,但是他們卻很少那麼去做。因為他們是軍人,不是儈子手。所以加入德國軍隊是最安全的。要知道二戰時期很多猶太人也參加了蘇聯軍隊希望可以報仇雪恨,但是他們沒死在戰場上,卻被蘇聯軍隊中的烏克蘭人和哥薩克人殺了不少。因為一直以來烏克蘭和哥薩克都有排猶傳統。所以當時德國軍隊也是猶太人的首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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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特勒上臺之後,他開始大肆屠殺猶太人,至於這裡面的原因,有人說是因為希特勒小時候受到猶太人的欺辱,從此他便開始記恨猶太人,不過這沒有任何真憑實據。希特勒建立一個又一個的集中營,上百萬的猶太人在這受到折磨,希特勒屠殺猶太人的背後,是對猶太人的資產進行掠奪。


在希特勒上臺之前,猶太人的地位在德國並不低,甚至還有很大的影響力,他們與德國其他人種一樣的社會地位。在二戰爆發之前,就有超過50萬猶太人在軍隊服役,不少軍隊高官都是猶太人。

需要解釋的是,希特勒瘋狂屠殺猶太人其實主要是平民百姓。希特勒雖然厭惡猶太人,可卻以個人的名義釋放了許多猶太人,這些人一般都與高官有著或多或少的聯繫。


在當時,德國的許多政府官員都可能會認識一些猶太人,可能是他們的親人或者朋友,甚至有許多高官都是猶太人,他們能力出眾,扮演著極其重要的角色,因此這一部分猶太人有著保護傘,逃脫了被捕的命運。還有許多猶太人託關係,改變自己的出身,以其他人種的身份存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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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隊從某一方面講,相對於政府來說,是比較獨立的,因為軍隊有一套自己的系統,某些國家發生政治迫害時,軍隊可能是比較安全的地方,無論是軍隊的封閉,還是將士之間的團結,當年我們革大命的時候,軍隊其實也保護了很多人,二戰時期的德國亦如此。

艾爾哈德·米爾希,二戰時德裔猶太人,因對德國貢獻,軍方一路保下他,後晉升為德國空軍元帥。

二戰前的德國具有猶太人血統人數大概在50萬,這些猶太人和德國人一樣必須服兵役,特別是1934年德國總統興登堡死後,希特勒終於可以放開手腳幹了,他先將德國經濟納入戰爭軌道,大力擴軍備戰,實行《普遍義務兵役制》,這就意味著全國適齡男子必須服兵役,所以猶太人和日耳曼青年一樣懷揣著夢想,徵召入伍。

赫爾穆特·施密特,德裔猶太人,希特勒青年團成員,他因修改出生證明而供職於納粹軍中,二戰結束後從政,1974年任聯邦德國總理。

希特勒執政後,就開始打擊猶太人群體,1935年德國通過了臭名昭著的《紐倫堡法案》,排猶正式開始,剝奪猶太人在德國的公民權,不允許從事公務員、中上等職業,只能從事低等職業,1938年“水晶之夜”後,納粹德國正式驅趕、殘害猶太人,1939年二戰爆發後,德國人開始屠殺波蘭、蘇聯的猶太人,而在一段時間內納粹德國對本國的猶太人只是驅趕殘害,並沒有大規模屠殺,而軍隊相對來說,更加平靜。

據統計,二戰時德國有15萬猶太人參軍,有多少人被清洗不得而知,而戰後納粹軍事卷宗,已曝光了超過1200名猶太人參加德軍至戰爭結束。

但軍隊不是絕對安全,蓋世太保無孔不入,德國排猶法案開始後,很多猶太人開始隱瞞身份,納粹對國內猶太人的劃分是三代以上不算,只有三代以內或者父裔才算,所以很多具有猶太人血統的士兵在部隊幫助下,通過改資料躲過了審查,1941年以後的德國開始出現大規模的兵源缺口,此時德裔的猶太人士兵可以通過部隊開具的證明信,通過法律途徑脫離猶太籍,然後宣誓效忠德意志帝國,所以整個二戰雖然納粹屠殺猶太人,但德軍中仍存留一批具有猶太血統的將士。


圖文繪歷史


當時德國國內對於這件事情,也是並不太瞭解,知道有集中營,但是不知道集中營究竟是幹什麼的。

我記得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有一件這樣的事情就是有兩個人從集中營裡面跑出來,跑到當地的猶太人的組織那裡,去和當地猶太人組織的那些高官說遊集中營裡面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情,那些高官都選擇不相信他們都是猶太人,猶太人連自己都不相信,他們覺得我們t則國政府徵集這些猶太人應該是去工作去改造的,結果你過來說全被殺光了,這怎麼可能相信的了。

在盟軍的西線戰場上面。美軍拿下了一座接著一座的集中營以後,發現了這些秘密,有這樣一座工廠,他是拿鐵柵欄關著的,然後德國軍隊在撤退的時候焚燒了這座工廠,劇烈的高溫讓待在裡面的猶太人只能往外面爬,手伸出鐵柵欄進行求救,但是溫度太高,(今日頭條漩渦鳴人yy首發於悟空問答)盟軍士兵根本就靠近不了。

憤怒的美國軍官要求士兵把那些德國家裡面的那些平民全給拽出來看看這幅人間慘相看看希特勒是如何實施他的人種滅絕計劃。

這件事情證明兩點,第一,希特勒的滅絕猶太人的這個集中營計劃在德國士兵看來只不過是一種改造甚至欺瞞了很大一部分的猶太人,讓他們以為只要到集中營裡面接受改造以後成為純正血統的日耳曼人就可以出來重新做人了。

第二點,對於當時的德國人來講,猶太人雖然很可恨,但是根據希特勒《我的奮鬥》一書裡面她怪罪的只不過是當時魏瑪共和國政府裡面那些高層的猶太人,或者是猶太商人,因為他們有資產。第二方面他們參與到了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軍隊軍需品的供應裡面,所以猶太人分成兩批,一部分猶太商人,一部分猶太平民。猶太商人的毫無疑問打擊的對象之一說猶太平民。當時德國人對於這些猶太平民的情感還是比較複雜的。

對於很多德國人來說,這個時候他們做這些事情,也不知道究竟是對猶太人有什麼樣的影響,而猶太人也不清楚德國人究竟是做什麼,兩邊都處於懵逼狀態,恰巧這個時候德國那不急需要勞動力和軍隊的士兵,所以一部分的猶太人也吸收到了裡面,包括德國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末期,大量吸收其他外國的人員,號稱他們只要加入德國軍隊就可以。獲得日耳曼民族的高貴血統,這也是一種政治宣傳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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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16萬猶太人在德軍中服役,來自Bryan Mark Rigg的著作Hitler's Jewish Soldiers: The Untold Story of Nazi Racial Laws and Men of Jewish Descent in the German Military,先不說16萬這個數字是否準確(我沒有讀過這本書,不知道這個數據的來源),不過納粹德國軍隊甚至納粹黨中,確實存在很多有猶太血統的成員,但是在納粹反猶法定義中,這些人並不屬於猶太人(jude)而是屬於半猶太人/混血兒(Mischling)甚至日耳曼人,這就是個比較有意思的事情了。

有關這個問題,首先要明確的一點是,猶太人不僅僅是個民族概念,同時也是個宗教概念,在近代民族主義興起之前,甚至可以說在納粹之前,不論是猶太社團內部還是基督教社會中,只有信仰猶太教才被視為真正的猶太人,同時猶太教教義禁止與異教徒通婚,一個猶太人如果受洗皈依基督教(不論新教還是天主教),那麼他/她通常不論在猶太社區還是基督教社會都不再被視為真正的猶太人(以色列至今不承認皈依基督教的猶太人是猶太人)。

19世紀時,德意志各邦有大批猶太人轉而皈依了基督教,事實上,在當時的德意志社會,猶太人(猶太教徒)皈依新教或基督教是受到鼓勵的,這一時期皈依基督教的猶太人雖然也可能受到某種歧視,但是至少從法理上說他們可以獲得和別的基督教徒相同的權利,而這些基督教猶太人與其他基督徒通婚也是非常常見的,同時,一般猶太人也出現了很多與基督教徒通婚的情況,這樣到20世紀,德國個奧地利都存在數量相當多的有猶太民族血統的德意志人或者有德意志血統的猶太人。

但是納粹的猶太人定義卻並非基於宗教,而是基於血統關係,這就帶來了某種嚴重的混亂,事實上,很多基督教猶太人在延續一兩代之後,都已經不認為自己是猶太人了(比如奧地利的維特根斯坦因家族),更不要說那些只是有一定猶太血統的人,而早期的反猶法律並不針對這些有猶太血統的基督教徒,所以他們廣泛存在於各行各業,包括且不限於政客,公務員和軍隊,甚至納粹黨內部都有為數不少有猶太血統的黨員。

關於如何認定猶太人的問題,在納粹黨內部也曾引起爭論,部分黨務官員認為有一點猶太血統都該算為猶太人(然而搞不好他們自己都有),而行政官僚則認為這樣做勢必天下大亂,最後行政官僚佔據了上風,最終頒佈的紐倫堡法案(反猶法)對設計了一套極端複雜的猶太人認定標準:

純猶太血統或3/4猶太血統者(祖父母,外祖父母有3人及以上是猶太人),被認定為猶太人

有1/2猶太血統者(祖父母,外祖父母有2人為猶太人),如果

1,1935年11月14日及之後為猶太教團成員者

2,或1935年11月4日及之後與猶太人存在婚姻關係者

3,或父母之一為猶太人,且父母在1935年9月17日及之後結婚者

4,或父母之一為猶太人,本人在1936年7月31日之後出生者

有以上四種情況的1/2猶太血統者定為猶太人,其他有1/2猶太血統者定為一級混血兒(Mischling 1st class)

有1/4猶太血統者(祖父母,外祖父母有一人為猶太人),定為二級混血兒(Mischling 2nd class)

猶太血統在1/4以下者(祖父母,外祖父母輩沒有猶太人),定為雅利安人


紐倫堡法案的宣傳解釋圖片

在這個等級體系下,混血兒等級雖然受到各種婚姻教育和就業限制,但是在人身安全和個人財產方面並未受到什麼威脅(除非一級混血兒因婚姻或宗教原因降等為猶太人),所以紐倫堡法案頒佈後,猶太人升格混血兒,混血兒升格雅利安人成為一部分人鑽營的目的。

升格大致有兩條途徑,其一是獲頒日耳曼血統證書(榮譽非猶太人證書),但是這個證書的頒發直接控制在希特勒手中,非有重大貢獻獲或傑出成就或與納粹高官關係匪淺者不能獲得,戰爭爆發前一般人想要通過這個途徑升格基本是不可能的。




維特根斯坦因家族通過其英美分支向納粹上貢財產給其奧地利主支剩餘成員買到了榮譽雅利安人身份,從而保住了性命,雖然希特勒口頭上非常痛恨以維特根斯坦因家族為代表的猶太大資本家,但是在金錢面前身體仍然很誠實。

另一條升格途徑則非常羞恥,猶太人或混血兒可以通過祖母輩或母親在法庭上提供證明並宣誓承認自己與日耳曼人通/奸生子,從而使子孫輩獲得升格,其中一個典型就是米爾契空軍元帥,其父是猶太人,母親是日耳曼人,作為戈林的親信,1933年納粹黨內就有人質疑他的血統,但是秘密警察的調查被戈林阻止,隨後在戈林操作下,米爾契的母親在法庭宣稱米爾契是她與自己的叔叔亂()倫通()奸所生,從而為米爾契拿到了日耳曼血統證書。在紐倫堡法案頒佈後,德國產生了不少做這種升格買賣的律師,他們專門為那些有錢而且能提供相關證明的尋求升格者服務——當然,他們只接那種有有力證明(哪怕是假的,只要有力即可)又有足夠收入的買賣。

米爾契元帥通過這種羞恥的方式在納粹推出日耳曼血統證書(榮譽非猶太人)之前就獲得了日耳曼血統證明


對於混血兒來說,公共服務領域的職位,一般是不對他們開放的,包括教育,新聞,演藝,公務員,政客在內,但是在戰前,混血兒加入軍隊或托特組織(帝國勞工組織)是不受限制的,(有說法蘇德戰爭之前軍隊曾清除過一級混血兒),但是獲得晉升受限,但是在軍隊通過戰功獲取日耳曼血統證書也是升格的一種手段,所以德軍中存在相當數量的登記混血兒,而且有猶太血統的基督徒成功隱瞞自己猶太血統的數量也不一定很少(受洗皈依基督教後要離開原來的猶太社區,有時還要把希伯來姓氏改為基督教姓氏,歐洲一貫反猶的背景下很多人甚至不會登記自己的猶太血統,所以有時候不做細緻調查很難發現),這些人也有相當數量進入國防軍(早期黨衛隊要求提交1750年之後沒有猶太祖先的證明材料),所以德軍中存在數量不菲的有猶太血統的軍人並不奇怪,但是要明確的是,在納粹法律下,這些人在法律上並非猶太人,所以宣稱德軍中有多少猶太人士兵,是一種譁眾取寵的不嚴謹做法。


DDG的老船塢


德國納粹其實很矛盾,尤太人種優秀,而且二戰時期德軍戰層有當部分尤太人,用現在的話說嫉妒在作聰,用15萬尤太軍人相互制約高層尤太軍人,總而言之,德國納粹和尤太軍人相互利用而已。


果業之滇30027631


德軍中的猶太人主要是技術兵種,另外父親是德國人,有四分之一猶太血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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