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扣扣二高審判死刑,你怎麼看?

九尾金豬


從國家法律層面來說沒問題,但法律是講客觀和主管因素的,張扣扣案可以說十有八九的網友都在喊刀下留人,為什麼,因為他為母報仇,沒有濫殺無辜(與那些動不動殘害學生,殘害不相識的人相比),而且他母親案是有瑕疵的,1、為什麼不讓張扣扣(未成年)迴避屍檢,對他二次傷害,2、為什麼張扣扣母親被害兇手判7年,張扣扣燒3萬元一半的車判4年,再者這麼多年,法院給大眾也沒留下,什麼好印象,從此案更能反映大眾對法律公平、公正的一種期盼,更是對執法者的一種警示。


孫家核桃扁食


我想說,當法律稱為恐嚇他人的工具的時候,它就會失去它原有的意義。法律是維護這個這會穩定誕生的,判刑並不是它最終的目的。

很多人說當年判刑“無誤”,“無誤”是否讓當時的參與者都得到最大化的諒解跟贊同,還是僅僅就是某一單方面的結論。所以對於網民提到了重審當年案,我個人也覺得是很有必要的。

這次的判刑並沒有讓張扣扣屈服,我想全國網民大多數也是不屈服的,它只顯示出了殺人償命,法律不能侵犯,違法必究的這樣一種思想。對整件事情相關的考量並沒有太多,特別是前因後果,判決只是讓大家看到了後果,但沒有被理解的前因是很難服眾的。

復仇是人的本性,死刑何嘗不是另一種復仇。如果當事人能夠得到良好的疏導,他不應該走這條路。另外一個人無路可走,連死都看開了,還有什麼擔心害怕的。法律一定要做到公平公正,心服才能服大眾。

最後說一句:90後一定是改變這個社會最大的一代人。


渡人思遠


從個人世界觀來說,我敬他是一條漢子:

信奉“殺人償命,欠債還錢”的古訓,明知必死而為之,不可謂不忠;其母被戮,隱忍十餘載,終報,不可謂不孝;只針對當年殺母仇人,其他人未犯,不可謂不仁;母仇得報,引頸待律,捨我其誰,不可謂不義。

忠、孝、仁、義皆已佔全,仿若天降的好漢,讓聽過評書、看過社戲的人們雙手舉贊。

是啊!在《水滸傳》裡,張扣扣也許憑此躋身天罡星之列,《戰國策》裡,他或許成為一地諸侯受人景仰。

然而,這是二十一世紀。

必死!!!

其一,心理學層面。

不管如何報導,張扣扣母親心態不好應該是公論,這種家庭培養的孩子,既有父(母)親由此給他帶來的便利和快感,讓他懂得軟暴力(哭、鬧等)和硬暴力(打、殺等)能夠有所收穫。

某一天,沉浸在這種美好被打破的時候,本無處理能力的他選擇了隱忍——事實上是被迫選擇。

(夜深了,明天繼續說)


半目蕭瑟半目天


望最高法能全面、審慎處理該案的死刑核准工作。一、此案的發生不是孤立的,而是與20多年前的命案有因果關係。二、張扣扣在完全有條件對王家其他人實施傷害的情況下,卻明確聲明瞭不傷害其他家人且未對其實施傷害。三、有明顯地自首情節。四、此案的特殊性及其明顯,準確地把握量刑尺度,對不斷提高司法審判水平減少社會矛盾具有重要示範效應。


山水相約4


張張扣扣案件了沒有贏家,4條人命到頭來就這麼個結果,讓人無不痛心。單從張扣扣殺人來說法院量刑適當,要是和張扣扣母親被害案聯繫起來部分人感覺對張扣扣判的重了,張扣扣也說了他只對殺害自己母親的人痛下殺手不傷害別人,單從張扣扣為母報仇這一點部分人望給張扣扣留條活路。我想大家都是不想看到冤冤相報事情再次發生。我相信我們的法律會有一個公平的判決,法律對一個犯罪的的審判是不受任何情感影響的,我們的法律還在不斷完善,老百姓也期待法律天平是公平公正的。


幸福笑笑熊1


我為這哥們惋惜、同樣也覺得他這麼做不值。用他自己的生命換來的殺了一家三口的殺人犯罪名。個人覺得就事論事,殺人就是不對。不管是為誰報仇、如果報仇都要殺人的話。那我們跟回到沒有法治社會有什麼區別。那樣的話時代還叫什麼進步。各個都是大俠、行俠仗義為民除害、算了唄。那樣就天下大亂了。


自己人穩住


看到結果百感交集,一方面是葬送在他手上的三條人命,一方面是從12歲開始他所受的所有創傷,如果能夠及早干預一下,幫助他走出執念,或許就不會搭上他年輕的生命了,相信他的母親也希望他能開心快樂的生活吧。如果大家有什麼心理問題一定儘早找專業人士指導,儘快走出陰霾。


知不道小姐


忠孝兩全男人,有信有義有情……槍下留人[拳頭][拳頭][拳頭][流淚][流淚][流淚]


張張2


其實判死刑是一般人都會想到的結果,可是為什麼那麼多人關注呢?是因為現在的社會上特別是農村到處都有這樣的起因,只是還沒有鬧出人命而已。其實大家都想著法律完善人類之間如何才能夠人人安分守己,如何不畏權貴,執法者如何公平公正敢於批判不法者。希望這個案件只是一個個案而不是首案案例


金力山


張扣扣值得同情,但我也支持判處死刑,法制社會法制精神更重要,法制社會不支持冤冤相報,如果張扣扣還在,王家後代長大後說不定又一處悲劇會上演。法律沒被輿論綁架是法制逐漸成熟的標誌,或許張扣扣案居有里程碑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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