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歲女童被父親遺忘車內身亡,家長認為幼兒園應負主要責任這事你怎麼看?

種地的秀才


上學途中女童被爸爸忘車內身亡 家長質疑幼兒園獲賠3.2萬元

4月8日,湖南益陽一男子送4歲女兒去幼兒園,途中他接了一個電話,後忘記送孩子的事兒,致孩子被遺忘車內8小時,因暴曬窒息死亡。事後,家長質疑幼兒園未通知孩子沒到校。當地教育局稱,幼兒園出於人道主義給予3.2萬救助款。

家長為什麼認為幼兒園責任大?

就因為幼兒園沒有通知家長孩子今天沒來學校?

這個邏輯看起來好有道理啊!!!

按照這個邏輯,給這位父親掛電話的人也有很大的責任

就因為這個電話使這位父親忘記了送孩子,導致孩子悶死車中的

那麼按照這個邏輯,給這位父親掛電話的人也有很大的責任

按照這個邏輯,停車場也有很大責任的

停車場竟然沒有發現車裡面有小孩子,那麼小孩悶死,停車場也是有很大責任的

按照這個邏輯,當天路過這輛車的人也有很大責任

當天路過這輛車的人,都是見死不救的人

如果任何人幫助孩子,那麼孩子就不會被悶死的

按照這個邏輯,4S店和汽車企業也是有很大的責任

因為孩子是在汽車內悶死的,那麼汽車肯定是有安全隱患的,4S店明知有安全隱患還銷售,汽車企業明知有安全隱患還生產,那麼肯定要承擔很大的責任

按照這個邏輯,其實主要責任在於孩子的爺爺奶奶、姥姥姥爺,因為是他們沒有教育好自己的孩子,導致自己的孫女悶死車中


阿阿阿杰


幼兒園和小學,中學不同。沒有考試,測驗,不用理會進度,所以,隨意不上學在幼兒園非常普遍。而且不是每個家長都會有禮貌,孩子不上學會通知老師,他們認為我孩子不上學就是請假了。有的小朋友是早上由爺爺奶奶送,下午爸爸媽媽接。所以,有時候孩子有沒有上學家長也是濛濛的,來接的時候才知道沒上學,也不是沒見過。幼兒園老師一般每天都是孩子九點十點不見回園老師會在考勤名單上打X,這是記錄考勤,也為方便算退夥食費。要是你登記錯了,算多了伙食費,家長們記得比老師更清楚,一天一天對得非常認真的。所以,孩子有沒有上學老師肯定是知道,沒有打電話只是以為孩子又不想上學了,爺爺奶奶就沒送來,要是超過兩天沒上學,老師絕對會發微信或打電話給家裡的。


自願下崗


這個事情有很多疑點:

疑點1:4歲的孩子,沒有睡著,已經完全會表達了,怎麼會在爸爸送自己的去幼兒園,卻自己下車的時候,沒有提出抗議,被一個人留在車上?


我們家孩子送她上個幼兒園,能全程嘴巴不停,一直在說話,讓人想不注意她的存在都不行,我實在無法理解,在孩子已經會互動的時候,而且清醒的情況下,能把父親毫不察覺的一個人留在車裡?


疑點2:打個電話,玩會手機就能把孩子給忘到腦後,但他是怎麼能做到完全聽不到孩子的聲音的?恐怕平常孩子在他的世界裡也不怎麼存在吧?


婚姻諮詢師範俊娟


我認為這件事違背了常識,十分可疑。

首先作為家長,再怎麼分心,不大可能連自己為什麼要出門都忘了。報道說幼兒園入園時間是9點,這父親接電話的時候是8點46分,也就是說已經到達或者快到幼兒園了,怎麼說忘就忘?而且正常的做法是家長到了地方停車,一定會下車打開車門把孩子帶出來送進幼兒園再開車走的吧?怎麼可能停下車讓一個四歲的小孩自己下車進幼兒園?

那麼我們排除車已經來到了幼兒園門口這種可能,也就是說這位父親是在去幼兒園途中接的電話。那麼是什麼讓他亂了心神以至於連幼兒園都忘了去呢?報道還提到他後來直接把車開去了修理廠,然後鎖了車就離開了。這裡又有兩點不合常理,第一一般人修車有個交接的手續吧,比如讓師傅來看一下,或者把車鑰匙就給修車師傅以便他們後續修理,但這位父親是把修理廠當停車場使用了?第二如果是要修車而把車留在修理廠,一般人會環顧一下車內,看看有沒有什麼貴重物品要帶走的,這位父親看都不看就離開了?

還有這個孩子也是很奇怪。四歲是讀中班了吧,除非是自閉或者睡著或者失去了知覺,否則應該會開口說話吧?比如去幼兒園途中跟父親說話,看著父親開到別的地方去了不會問嗎?父親下車的時候不會叫他嗎?無論哪種,都會提示這位父親孩子的存在的吧?除非這父親是逃一樣的快速離開車,那我又好奇了什麼事讓他這麼著急??至於孩子後來有沒有求救什麼的,我不好說,因為修車廠的停車場有可能沒什麼人去,小女生在密閉車廂裡能發出的聲音也有限,整整九個小時沒人發現是有可能的。

我認為警方應該立案調查這起事件,畢竟是個孩童的非正常死亡。必要的話做個法醫鑑定,看看小女孩的死亡原因是什麼,身上有沒有別的傷痕,體內有沒有藥物殘留等等。對這名父親要進行詢問和證據收集,比如他在事發前後的行蹤,為什麼要把車停在修理廠,接了誰的電話,是什麼內容。還有,對孩子母親同樣要調查,當天出門的時候大人小孩有無什麼異常,事發後夫妻倆有無異常表現。他們家附近的監控及學校附近監控都需要調出來看一下,確認是否像當事人說的正常出門送孩子上學,行車路線是否正常等等。

至於學校為什麼這麼爽快賠了3.2萬元,我同意一些說法是想盡快息事寧人,可是如果事情真相不搞清楚,對不起枉死的小女孩啊!


江南漁夫


如果硬要說幼兒園有責任的話,那就是老師沒有及時詢問家長今天為何沒有把孩子送過去,沒有盡到詢問職責,並不是承擔主要責任,真正的主要責任還是這個家長,自己粗心大意,孩子沒有送到幼兒園,竟然因為打電話,就把車開走了,也沒吧孩子留下來,這個家長得有多粗心啊。

其實,很多幼兒園是有規定的,就是上班帶孩子的時候,不能看手機、接電話和打電話,不然,會受到幼兒園的處罰,我孩子也在上幼兒園,有時候,因為孩子生病或者其他原因,無法送到幼兒園,給老師留言,基本要到中午孩子們都睡覺了,才給回覆,原因就是,上班期間,老師在帶孩子,是不讓看手機的。


所以,我覺得這個家長責備幼兒園應該承擔主要責任,是沒有道理的,也是推卸責任,不找找自己的問題,是不稱職的父親。

而且,如果幼兒園老師在上課帶孩子的時候,不斷看手機,家長可能又要投訴說老師不負責任了,老師難做啊。

大多數情況,如果娃娃去不了幼兒園,是由家長主動提前跟老師請假,告知具體原因,而不是由老師來詢問。

我有一點不明白的是,即便是家長在打電話,忘記把孩子送下車了,又開走了,孩子已經上幼兒園了,至少三歲多了,大人把車開走過程中,難道孩子沒有說話吭聲嗎?一點聲音都沒有?大人下車鎖門前,孩子沒有說話吭聲?即便坐到後面,家長也可以感覺得到啊,這個實在有點不明白,孩子感覺那麼安靜,大人也粗心到令人難以置信,所以,孩子的死,是父親不負責任、沒有責任心和粗心大意造成的,父親才是最大殺手,要負主要責任。

如今,可能是幼兒園為了息事寧人吧,賠償家長3.2萬,我都覺得這個家長,拿到幼兒園的賠償,是啥心理?安心嗎?不管你們獲得多少賠償,孩子是永遠回不來了,作為做父親的,你就後悔一輩子吧。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作為一位父親,每每聽到這樣的消息,心痛不已,捶胸頓足。如果用心,你會發現,每年的夏天,都會發生這樣的事情“孩子被父母遺忘在車內,或者被遺忘在幼兒園校車內,被暴曬死亡”的悲劇!

而今年,這樣的消息竟然在4月份就發生了!到時是什麼能讓父母或者校方犯下如此愚蠢的低級失誤,而導致如此讓人心痛的悲劇呢?左思右想,只有三個字“責任心”!

1、都說女兒是父親上輩子的情人!可以說幾乎每個父親,對自己的女兒真的是呵護備至,寵幸上天。不誇張的講,沒有人比女兒在父親的心目中的位置更重要了!驅車帶孩子前去上學,每天的必修課,安全駕駛,安全抵達,安全把孩子交給老師,這就像計算機程序一樣是不容出錯的,刻在腦子裡的任務。一個電話,竟然讓你把孩子的事放在腦後而去做別的事情???我非常好奇,我首先要發問,這是誰打的電話?說了什麼內容?竟會比送自己的孩子重要?十萬火急到在身邊的女兒,一個大活人,你的至親至愛,都能被你忘掉,鎖在車裡?你是蜘蛛俠還是超人鋼鐵俠,有世界等著你去拯救嗎?



2,在此,將責任又推給幼兒園校方,良心何在?一個男人的擔當何在?一個男人,如果不能以身作則,為自己的言行負責,還稱得上在家裡頂天立地的男人?可知此人,在生活中式多麼的缺少擔當,只是可憐了寶寶,成了他愚蠢的犧牲品!逃避自己的錯誤,竟然能無恥的將責任的黑鍋扔給校方,腦洞出奇的大!校方的卻有考勤管理的失職,並且有沒盡到與家長落實孩子為何沒來上學的責任義務。但事件中,導致孩子死亡的直接因素是被你遺忘在車內!你怎麼不推給氣象局,怎麼不推給汽車廠家,怎麼不推給太陽?



每年看到這樣的事情,我都會心情低落很多天。心痛孩子的離去,心痛他們走前遭受的巨大痛苦,而這都是因為我們成年人的“責任心”缺失!我們的一個不經意,給孩子帶來的很有可能就是不可逆轉的傷害!而帶給他們傷害的卻是身邊最值得信任的人,這是我最無法容忍的!傷害他們的不是陌生人,是他們的至親!願孩子來世找到能真正愛他們的父母!!!


美護悠然


中國是敢於承擔責任的國家

但是中國人是最不敢承擔責任的人

無論發生什麼不好的事情 中國人都喜歡找藉口 都喜歡把責任推給別人 從來都不是從自身去找原因 總是把問題歸罪給別人 這實際上是一種自私 一種弱者的表現 是內心脆弱 內心不夠強大的表現 從另外一個方面來說 實際是不講誠信的表現 明明應該是自己的責任 非要去怪罪別人 這就是在撒謊 撒謊的人內心是脆弱的

這其實是中國全社會做事的一個縮影

樹被風吹倒 砸到人了 環保部門說是園林部門的責任 園林部門說是路政部門的責任 路政部門說是城管部門的責任 出了事情 誰都不想 也不敢擔責任 一推六二五

有好的事情發生 所有錯門又都說跟自己有關係 害怕自己撈不到

說來說去 都是跟利益有關係 有利益分 爭著搶著上 反之 都往後靠

這麼多年以來 無論是哪個政府機關出問題 一定說是辦事人是臨時工 已經辭退了 都是這個藉口

說到底 還是利益問題 部門怕擔責任 領導怕擔責任 擔了責任就利益受損

總之 現代中國社會是金錢至上的社會 無論什麼事情都跟利益掛鉤 無論損失什麼 利益不能損失

像這個幼兒園的家長 出了問題 不是從自身找原因 而是把責任推給幼兒園 另外 像幼兒園索賠也是把自己的損失降到最低

現代社會的中國人是自私的 為了利益 已經沒有了做人的底線

希望這只是中國社會發展的一個階段 希望中國社會可以迴歸理性 迴歸到道德至上


中國湯姆叔叔


我就是幼兒園老師,有一天早上我們班一孩子沒來,發微信不回,打電話打不通,十一點園長叫我去辦公室,家長翹著二郎腿質問我:我家孩子沒來你不知道嗎?我一早就上班去了,你都不通知我我孩子沒讀書,我大女兒今天也睡著沒讀成書。這個家長大女兒五年級!我當場質問她你手機回我電話了嗎?你孩子沒送到幼兒園首先責任是你們家長,如果在幼兒園出了任何事那是我的責任


彼岸花開開無憂


什麼樣的人沒有。我女兒手術後在lcu時,送來一個僅有四十多天的幼兒,由於父親錯把碘伏當成咳嗽糖漿餵了中毒。發生這樣的事,尤其孩子這麼小,除了自責跟愧疚可以說沒有別的,可是他卻埋怨老婆非要把這兩樣相似的物品放在一起!其實這兩樣區別挺大的,包裝和液體可以說明顯不同,尤其還有人指出碘伏的味道,可以說完全可以區分的,他卻在推卸責任!不要說沒有用,單單對於孩子這麼小出現這樣的事,有什麼可辨別的呢?就跟提問所說,女兒被自己害死了,還找這種理由索賠!


現代盧梭1


學校為沒有打電話承擔賠償三萬伍,試問小孩死亡誰為她承擔刑事責任,難到警方和婦聯不應該介入這起事件,誰為過失殺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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