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這126種交通違法行為“掛鉤”個人及企業信用記錄!

注意!这126种交通违法行为“挂钩”个人及企业信用记录!

駕駛員們注意啦!為進一步加強本市公安交通管理信用信息建設,建立和完善公安交通管理信用信息納入、調整及應用工作機制,市公安局交警總隊將交管信用信息納入“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將嚴重交通違法“掛鉤”個人及企業信用記錄。現已納入徵信的內容包括10類情形,共涉及126種具體行為,包括實施嚴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依法被處以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等,清單詳見↓

PS:納入市徵信平臺的是一些比較嚴重的交通違法,平時偶爾一次的違法停車記錄不會納入市徵信平臺。

注意!这126种交通违法行为“挂钩”个人及企业信用记录!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徵信對象為個人和企業。《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五十八條中列舉了4類納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的交通違法行為,包括“行人、非機動車、機動車一年內有五次以上道路交通違法逾期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他人替代記分、替代他人記分或者介紹替代記分”“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等。目前,公安部門在此基礎上今年又新增了6類25種具體交通違法行為,包括“專業運輸單位因主體責任不落實,導致該單位一年內名下所有營運車輛百車事故(同等及以上責任)達到30起以上(含)的”“申請人在考試過程中有舞弊行為”“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等違法行為。今後,每年還將根據實際情況對納入內容進行調整增加。

現已納入徵信的內容包括10類情形,涉及126種具體行為(清單附後),如:實施嚴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依法被處以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拘留等行政處罰的等。公安部門將加強對信用信息的應用,例如:對“以欺騙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機動車登記”的失信人員,限制其三年不得申請機動車登記;在“超限運輸、劇毒化學品運輸路線審批”中,對駕駛員因公安交通管理信用信息被納入徵信的,審查將更加嚴格。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醒廣大交通參與者要依法履行自身義務,共同維護好道路出行環境。

被納入徵信的交通違法行為

(共126種)

<table><tbody>序號具體違法行為信息有效期限1駕駛拼裝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5年2駕駛已達到報廢標準的車輛上道路行駛的3
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構成犯罪的4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事故,構成犯罪的5把機動車交給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證被吊銷、駕駛證被暫扣的人駕駛的6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7駕駛中型以上載貨汽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的8駕駛校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的
9駕駛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的10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的11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的12駕駛中型以上載貨汽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的13駕駛中型以上載貨汽車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的14駕駛校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的
15駕駛校車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的16駕駛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的17駕駛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的18對符合暫扣和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情形,機動車駕駛證被扣留後駕駛人無正當理由逾期未接受處理的5年19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20
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21醉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22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23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24將機動車交由申請人駕駛,申請人未取得學習駕駛證明的25將機動車交由申請人駕駛,申請人學習駕駛證明過期的26將機動車交由申請人駕駛,沒有教練員或隨車指導人員的
27將機動車交由申請人駕駛,由不符合規定的人員隨車指導的28教練員醉酒後教練機動車的29教練員因酒後教練機動車被處罰,二年內再次酒後教練機動車的30駕駛人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的31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的32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接送學生的
33駕駛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接送學生的34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3年35教練員酒後教練機動車的36駕駛運輸建築垃圾、工程渣土的車輛未按照核定的路線、時間運輸建築垃圾、工程渣土的37駕駛汽車從事非法客運活動的38駕駛汽車從事非法客運活動,且再次及以上被交通部門查獲的3年
39駕駛汽車從事非法客運活動,且查處過程中從現場逃逸的40駕駛汽車從事非法客運活動,且拒不配合交通部門調查取證的41駕駛汽車從事非法客運活動,且串通乘客妨礙交通部門調查取證的42駕駛汽車從事非法客運活動,且實施其他妨礙執法行為的43替代他人記分累積分值達到6分的44替代他人記分被處罰後1年內再替代他人記分的
45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5年46駕駛證被吊銷期間駕駛機動車的47駕駛人在駕駛證超過有效期仍駕駛機動車的48申請人在道路上學習駕駛時,沒有教練員或者隨車指導人員的49機動車違反交通管制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50在駕駛證暫扣期間仍駕駛機動車的
51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52偽造機動車號牌的53非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54非機動車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55偽造機動車登記證書的56變造機動車登記證書的57編造機動車號牌的
58偽造機動車行駛證的59變造機動車行駛證的5年60使用偽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的61使用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的62強迫駕駛人違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但尚不構成犯罪的63故意損毀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後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64故意移動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後果,尚不構成犯罪的65故意塗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後果,尚不構成犯罪的66非法攔載機動車,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較大財產損失的67非法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較大財產損失的68使用變造的機動車號牌的69使用偽造的機動車行駛證的70
使用變造的機動車行駛證的71使用偽造的機動車駕駛證的72使用變造的機動車駕駛證的73申請人在道路上學習駕駛時,未取得學習駕駛證明的74申請人在道路上學習駕駛時,學習駕駛證明超過有效期的75申請人在道路上學習駕駛時,由不符合規定的人員隨車指導的76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77偽造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的78變造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的79偽造機動車保險標誌的80變造機動車保險標誌的5年81使用偽造的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的82使用變造的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的83
使用偽造的機動車保險標誌的84使用變造的機動車保險標誌的85由他人替代記分累積分值未達3分的86由他人替代記分累積分值達到3分未達6分的87由他人替代記分累積分值達到6分的88由他人替代記分被處罰後1年內再由他人替代記分的89替代他人記分累積分值達到3分未達6分的
90替代他人記分累積分值達到6分的91替代他人記分被處罰後1年內再替代他人記分的92替代他人記分累積分值未達3分的93介紹替代記分被處罰後1年內再介紹替代記分的94介紹替代記分累積分值未達3分的95介紹替代記分累積分值達到3分未達6分的96介紹替代記分累積分值達到6分的
97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98非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99一年內有5次道路交通違法逾期不履行處罰決定的1年100一年內有6次以上不滿10次道路交通違法逾期不履行處罰決定的3年101一年內有10次以上道路交通違法逾期不履行處罰決定的5年
102以賄賂手段換領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的1年103以欺騙手段補領機動車登記證書的104以欺騙手段補領號牌的105以欺騙手段補領行駛證的106以欺騙手段補領檢驗合格標誌的107以欺騙換領機動車登記證書的108以欺騙換領機動車號牌的
109以欺騙換領機動車行駛證的110以欺騙換領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的111以賄賂手段補領機動車登記證書的112以賄賂手段補領機動車號牌的113以賄賂手段補領機動車行駛證的114以賄賂手段補領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的115以賄賂手段換領機動車登記證書的
116以賄賂手段換領機動車號牌的117以賄賂手段換領機動車行駛證的118以欺騙手段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3年119以賄賂手段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120以欺騙手段取得機動車牌證的121以賄賂手段取得機動車牌證的122
隱瞞有關情況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的1年123提供虛假材料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的124申請人在考試過程中有舞弊行為的1年125申請人在考試過程中有賄賂行為的126專業運輸單位因主體責任不落實,導致該單位一年內名下所有營運車輛百車事故(同等及以上責任)達到30起以上(含)的5年注:1.有效期限為“1年”、“3年”和“5年”分別對應行為的嚴重程度為“一般”“嚴重”和“極嚴重”。

2.有效期限指具體數據在“市徵信平臺”中的存留時限。/<tbody>/<table>

來源|上海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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