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崗某局門衛 :我“認識”局長能幫你從中介把房款要回來丨……損失又增40000多

南崗區某局的門衛小夥,見一人頻繁來該局上訪,便動了心思,謊稱自己“認識”局長,能幫他辦事兒。對方竟然信了,先後幾次給門衛小夥“活動資金”,總計4萬餘元,結果事兒當然沒辦,錢也沒了。

80後小夥王鵬,在南崗區某局擔任門衛期間,利用工作之便,結識了多次來尋求解決問題的楊洪磊。兩人混熟後,王鵬稱自己跟該局局長很熟,楊洪磊信了,認為王鵬有能力幫他辦事兒,要回某中介欠他的剩餘房款。隨後,他在該局的保安室內給王鵬2萬元現金,讓其用來送禮

沒過幾日,楊洪磊去找王鵬時,發現王鵬不在,打電話也不接,由於擔心被騙,便給王鵬發短信,告訴其再不接電話就報警。王鵬在接到短信後,便約楊洪磊見面,稱如果信不過他,就將2萬元錢還給他,但事兒還繼續辦,於是楊洪磊拿回了自己的2萬元錢。

事後不到一個月,王鵬給楊洪磊打電話稱事情有進展了,他需要錢“辦事兒”,楊洪磊便讓王鵬到其家中取走1萬元現金。沒過幾日,王鵬又從楊洪磊處拿走3萬元錢,期間王鵬還以“辦事”需要買菸、吃飯為由,讓楊洪磊給他款物合計3500餘元。4萬餘元錢拿走後,王鵬便“消失”了,引後楊洪磊再也聯繫不到他了。

最終,楊洪磊只能報案,稱自己被王鵬詐騙。次日,公安機關在道里區建國北二道街的一家汗蒸店內將涉嫌詐騙的王鵬抓獲。據王鵬供述,他當時就是吹牛,他根本就不認識什麼局長,誰也沒找,事兒也沒辦。

近日,市南崗區人民法院在審理此案後,以犯詐騙罪,判處王鵬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0元。(文中當事人均為化名)

記者:王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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