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互保是一個怎樣的標誌性事件?

東南互保,或作東南自保,是清末八國聯軍時大清東南各行省督撫不理會朝廷命

令,不與列強宣戰,避免歐美各國入侵的歷史事件。

慈禧太后向八國宣戰後,兩廣總督李鴻章、兩江總督劉坤一、湖廣總督張之洞、閩浙總督許應騤、山東巡撫袁世凱等人,即和外國達成和平協議,他們在東南各省違抗“支持義和團”的命令,使列強沒有入侵東南的藉口。他們的理由是清廷的宣戰詔書,是義和團“矯詔”,脅持朝廷所下的“亂命”。

東南互保是一個怎樣的標誌性事件?


事件經過

其實,太平天國後,兩江、閩浙等地區已非皇室勢力所及,實為湘軍、淮軍系統把持。

庚子拳亂髮生後,在清廷尚未向各國宣戰時,兩江總督劉坤一(湘軍江忠源舊將)、湖廣總督張之洞(與湘軍、淮軍關係俱佳)、兩廣總督李鴻章(淮軍領導人)、鐵路大臣盛宣懷(父親盛康是湘軍胡林翼的軍需官,盛宣懷自己與李鴻章關係甚佳)、山東巡撫袁世凱(淮軍吳長慶舊部)、閩浙總督許應騤(族叔許祥光曾與湘軍江忠源一起鎮壓太平天國)等即商議如何保存東南的穩定,避免列強有藉口入侵;同時密議盤算倘若北京失守而光緒帝、慈禧太后不測,當改建共和,由李鴻章作大總統支撐局面。

1900年6月21日,清廷以光緒帝名義,向英、美、法、德、意、日、俄、奧八國同時宣戰。

當時宣戰詔書下至各地方時,鐵路大臣盛宣懷下令各地電信局將清廷召集義和團民及宣戰詔書扣押,只給各地督撫觀看,並且電告各地督撫,不要服從此命令。張謇、趙鳳昌等人分別勸告兩江總督劉坤一、湖廣總督張之洞、兩廣總督李鴻章,倡議抗命,李鴻章覆電朝廷:“此亂命也,粵不奉詔”],此一電報也鼓勵了東南各省督撫。時局日益糜爛,湖廣總督張之洞隨後提出“李鴻章大總統”方案:一旦北京不保,就共同推舉李鴻章出任中國“總統”以主持大局,李鴻章幕僚劉學詢並去信孫中山謂:“傅相因北方拳亂,欲以粵省獨立,思得足下為助,請速來粵協同進行。”

劉坤一、張之洞於6月26日,以上海道道員餘聯沅為代表,邀約各國駐上海領事商訂所謂《東南互保條約》九條。主要內容為:

一、上海租界歸各國共同保護,長江及蘇杭內地均歸各督撫保護,兩不相擾,以保全中外商民人命產業為主。

二、上海租界共同保護章程,已另立條款。

三、長江及蘇杭內地各國商民教士產業,均歸南洋大臣劉坤一、兩湖總督張之洞切實保護,並移知各省督撫及嚴飭各該文武官員一律認真保證。現已出示禁止謠言,嚴拿匪徒。

四、長江內地中國兵力已足使地方安靜,各口岸已有的外國兵輪者仍照常停泊,惟須約束人等水手不可登岸。

五、各國以後如不待中國督撫商允,竟至多派兵輪駛入長江等處,以致百姓懷疑,藉端啟釁,毀壞洋商教士的人命產業,事後中國不認賠償。

六、吳淞及長江各炮臺,各國兵輪不可近臺停泊,及緊對炮臺之處,兵輪水手不可在炮臺附近地方練操,彼此免致誤犯。

七、上海製造局、火藥局一帶,各國允兵勿往遊弋駐泊,及派洋兵巡捕前往,以期各不相擾。此軍火專為防剿長江內地土匪,保護中外商民之用,設有督巡提用,各國毋庸驚疑。

八、內地如有各國洋教士及遊歷洋人,遇偏僻未經設防地方,切勿冒險前往。

九、凡租界內一切設法防護之事,均須安靜辦理,切勿張皇,以搖人心。

隨後,劉坤一、張之洞、李鴻章、閩浙總督許應騤、山東巡撫袁世凱、浙江巡撫劉樹棠、安徽巡撫王之春和廣東巡撫德壽(後李鴻章北上議和,由德壽署理兩廣總督),即與各參戰國達成協議,稱東南互保,另外陝西巡撫端方、四川總督奎俊雖然沒有加入東南互保,但是亦是支持東南互保。他們稱皇帝敕令是義和團拳民脅持下的“矯詔、亂命”,“亂命”一詞是李鴻章精心選擇的政治術語,李鴻章深知“若不量力而輕於一試,恐數千年文物之邦,從此已矣”,故稱“此亂命也,粵不奉詔。”,在東南各行省違抗“支持義和團”的命令,以為“亂民不可用、邪術不可信,兵釁不可開”“無論北方情形如何,請列國勿進兵長江流域與各省內地;各國人民生命財產,凡在轄區之內者,決依條約保護。”

影響

東南互保,是清末各地官方實力派人物首次公然聚眾反抗朝廷,此事件雖使河北、山西以外的地區得以免於義和團運動及八國聯軍戰亂的波及,但同時此事也使得清廷威信掃地:東南眾大臣抵制的慈禧太后,事後不但不敢處罰他們,甚至還表揚他們“度勢量力,不欲輕構外釁,誠老成謀國之道”,太后與皇室的虛弱乏力表露無遺;而各省亦因八國聯軍入侵而自覺需有自衛的武力需要,因此清廷治下各省及各實力人物由此開始軍閥化(典型例子即為淮軍發展而來的袁世凱系北洋軍閥諸部及原滿清廣西綠營及巡防營發展而來的舊桂系陸榮廷部),至辛亥革命時,各省外籍主官均被驅逐,即為此軍閥化過程的結束,並由此展開民國軍閥時代的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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