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擬將"比特幣挖礦"列入淘汰產業究竟是什麼情況

發改委日前發佈《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意見稿明確,將虛擬貨幣“挖礦”活動(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生產過程)列入淘汰類產業目錄。”

此文一出,迅速在業內引起熱議,但奇怪的是是比特幣的價格沒有下跌反而上漲,發改委站在產業調整的角度去優化產業結構,但也充分給出時間讓全民參與提交意見,本次意見徵集截止到5月上旬,此次政策風向究竟是為什麼?我們重點解讀我所在的比特幣行業的影響:

關於《政策》所徵求意見項:在“淘汰” “落後產品設備和工藝” 中包含“比特幣挖礦活動”,的積極解讀。

發改委擬將

政策徵詢意見主旨

縱觀整個政策條目,顯而易見,是面向對社會資源利用和產能實現上,有礙經濟高速發展的落後生產行為的引導意見。

有“淘汰”即有“更新”而非“禁止”;

有“落後的設備工藝”即有“進化先進的技術替代”要求,而非“不合法的設備與生產”。

發改委擬將

多方面理解行業政策與方向

1. 區塊鏈與大數據雲計算發展納入十三五規劃,大調已定。眾所周知,比特幣挖礦計算是區塊鏈雲計算不可或缺的基礎體系。

自2016年10月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中國區塊鏈技術和應用發展白皮書(2016)》及2016年12月區塊鏈首次被作為戰略性前沿技術、顛覆性技術寫入國務院發佈的《國務院關於印發“十三五”國家信息化規劃的通知》以來,區塊鏈技術是明確受到我國政府接受、重視、關注,並寫入“十三五”規劃。比特幣挖礦與礦業開採也不可能消失。

2. 國務院從未出臺明確政策禁止挖礦生產。限制僅來自能源違規使用的地方性治理辦法。

比特幣挖礦確屬重電力能源生產。行業內被治理的違規性操作包括:未獲批文的私用電,濫用政府電價補貼,過度電力浪費,和尤以煤電火電過度使用帶來的汙染,並受到各地方以綜合電價、土地、稅收和環保的管理辦法進行治理。而相關省市整治辦認為,“挖礦”生產僅為違規耗能,並不偏離實體經濟。

3. “礦場”最終都將納入區塊鏈和大數據雲計算產業。

傳統的“挖礦活動”嚴格上說仍屬社會活動,更無從說監管。但自2017年開始,各地政府均有相關鼓勵政策,有序引導“挖礦”企業納入與轉型到國家支持類的雲計算。有監管是可觀其未來價值,有引導是確認其有實體經濟價值,“挖礦”和“礦場”是有明確的產業未來的。

4. 區塊鏈數據超算中心是清潔載能產業代表,符合政府能源環保主題。

以清潔水電載能的超算產業園區模式是區塊鏈雲計算產業升級,以政府批文下的麗江超算園區為代表。

發改委擬將

我們如何看待這個政策

我們積極支持政策在經濟發展上的科學態度。

並一直堅持更穩健的產業佈局:全球分佈的礦場與大數據中心;合規的國網電力;具備政府項目批文的麗江清潔水電載能超算園區投建;基於礦場算力的區塊鏈技術價值實現(同時是通過創新POS系統,解決傳統POW耗能的落地方案)…這一切相比政府所提倡的時間點,更為先覺與積極。

對於行業,我們相信在有監管有引導的情況下,在市場調控下,反而更有利於“良幣驅劣幣”,這是對更有實力的企業採用更先進技術的企業的保護,也是對投資者的保護。關於《政策》所徵求意見項:在“淘汰” “落後產品設備和工藝” 中包含“比特幣挖礦活動”,的積極解讀。而且我也去提交了自己的意見。

發改委擬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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