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準幫教讓天才少年“黑客”變“白客”

精準幫教讓天才少年“黑客”變“白客”

對被侵害未成年人,鏈接社會各方力量實施綜合救助;對涉罪未成年人,制定針對性幫教方案,實施精準幫教;探索罪錯未成年人保護處分制度……4月1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共青團中央舉行新聞發佈會,公佈10起未成年人檢察社會支持體系建設工作典型案(事)例。

最高檢第九檢察廳廳長史衛忠說,檢察機關主動加強與共青團、行政機關、社工組織、社區、企業等聯繫與配合,積極推進未成年人檢察社會支持體系建設,進一步規範了未成年人檢察司法辦案工作,提升了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關愛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工作成效,促進了涉及未成年人的犯罪預防工作。

鏈接多方力量救助

【基本案情】被告人馬某某因與被害人小尹(案發時7歲)父親有糾紛,當街持刀砍斷了小尹的右手。雖然斷肢及時再植,但小尹身心均遭受巨大創傷。廣東省廣州市人民檢察院在依法打擊犯罪的同時,通過團市委鏈接社會各方力量,迅速聯動,共同為小尹制定一套綜合救助保護方案。

方案包括:法律援助,由未成年人保護公益服務中心指派專職律師,無償代理案件,並在判決生效後跟進執行問題;社工介入,通過每週家訪制度,以談心、遊戲、外出活動等多種形式持續跟進被害人的康復情況、學習情況及家庭生活情況,及時向檢察官溝通相關信息,並形成個案介入報告提交檢察機關;心理救助,檢察機關委託廣州市惠愛醫院對被害人以及其父母、哥哥進行心理危機干預;經濟救助,檢察機關主動啟動國家司法救助程序。

【典型意義】本案是檢察機關與團組織合作,構建並運用未成年人檢察社會支持體系,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支持的典型案例。案件中,檢察機關根據涉案未成年人具體情況,提出社會服務需求,由團組織有效鏈接社會資源加入到未成年人綜合司法保護社會支持體系,形成聯動工作機制,在未成年被害人的身體康復、心理疏導、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方面提供及時全面的幫助與支持。

量身制定幫教方案

【基本案情】未成年人小劉為了炫耀其電腦技能,非法獲取大量公民個人信息並放在QQ群中,供群成員隨意下載。後小劉被公安機關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立案偵查。

案件移送江蘇省淮安市淮陰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機關經社會調查瞭解到劉某對網絡技術有興趣有天分,一貫表現良好,屬於初犯,結合其犯罪情節輕微、認罪悔罪態度好等情節,依法對其作出附條件不起訴決定。同時成立幫教小組,檢察機關對小劉進行法治教育,學校團委、社工定期和小劉談話,瞭解他的思想動態,對其進行心理疏導,引導他把天分和技術用於正途。考驗期間,經檢察機關批准,劉某利用自己的網絡技術協助警方破獲一起特大網絡傳銷案件。他還積極參與網絡安全建設,協助有關部門堵塞網絡安全漏洞,由一名“黑客”變成著名“白客”。2018年12月,檢察院對小劉作出不起訴決定。

【典型意義】涉罪未成年人可塑性很大,容易改造,但如果處理不當,將來又可能變本加厲危害社會。本案中,檢察機關聯合團組織、司法社工、心理疏導專業人員等多方社會力量,量身制定幫教方案,精準實施幫教,確保其認識到自身錯誤,轉而利用專業特長服務社會,最大限度地挽救失足未成年人,為國家保住了一個有用之才,取得了良好效果。

跨省協作助力迴歸

【基本案情】在一起涉網絡賣淫嫖娼犯罪活動中,17歲的琪琪在該犯罪組織中擔任客服,無違法犯罪前科。上海長寧區人民檢察院在聽取相關意見後,依法對琪琪作出附條件不起訴決定,考驗期為7個月。

琪琪家長提出讓琪琪回某省戶籍所在地接受幫教的請求。長寧區檢察院和琪琪戶籍所在地檢察機關進行溝通,簽訂了共同幫教協議,決定通過遠程跟進等方式進行該案的幫教計劃。

考驗期間,戶籍所在地檢察機關通過召開訓誡教育會、贈閱圖書、心理疏導等多種形式對琪琪進行實地幫教;案發地上海的社工組織,根據檢察機關的幫教協議制定個性化、精準化的幫教服務,並運用網絡,與琪琪建立微信聯繫,及時動態瞭解琪琪表現等情況。在兩地“聯合診療”幫教下,琪琪順利通過了幫教考察,檢察機關對其依法作出了不起訴的決定。

【典型意義】考慮到案發時琪琪系未成年人,又是初次犯罪,為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檢察院與某省檢察機關開展了跨越千里的異地考察幫教協作。兩地檢察機關堅持實地考察與網絡監督相結合,綜合運用訓誡教育、心裡疏導等多種方式,更加全面、細緻地進行社會規範的指導和幫教,促進了涉罪未成年人真正認識到自己的罪錯行為,改過自新,重新融入了社會。

探索保護處分制度

【基本案情】因瑣事,何某某(15歲)糾集十餘人對王某甲實施毆打,造成王某甲輕微傷。其間,圍觀人員拍攝了王某甲被毆打視頻並上傳互聯網,引發網民關注,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檢察院在審查時發現本案的糾集者和主要毆打者是3名未成年人,遂對他們作出保護處分決定:進行訓誡教育;將他們安置在專門學校,與3人及其家長簽訂觀護幫教協議,委託區未成年人司法社會服務中心的青少年社工對他們開展行為矯治、心理疏導及觀護幫教等工作;針對3名未成年人家長存在監管不力的問題,要求家長到專業機構接受強制性的親子教育,以提高他們監護管教能力。目前,這3名涉罪未成年人正在接受矯正之中。

【典型意義】近年來,社會對未達刑事責任年齡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問題反映強烈,高度關注。而我國目前法律對實施犯罪的未達刑事責任年齡未成年人、有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缺少有效應對的矯正措施。因缺乏具體程序和配套制度,刑法中對因不滿16週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或者“由政府收容教養”的制度難以落實到位。

上海市嘉定區檢察機關針對這一問題,與公安機關、教育行政部門、民政部門、共青團等單位聯合會籤《嘉定區建立未成年人保護處分制度的工作協議》,探索罪錯未成年人保護處分制度,依靠社會力量對有嚴重不良行為未成年人、未達刑事責任年齡的涉罪未成年人進行教育矯治,取得很好效果。

新聞發佈會上,同時公佈的另6起案(事)例是:“檢團共建幫扶平臺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引入司法社工實現專業化辦案和社會化幫教深度融合”“堅持個性化幫教幫助涉罪少年重圓校園夢”“建立‘未成年人保護聯盟’有效開展罪錯未成年人幫教工作”“多部門聯動及時救助困境兒童”“建立青少年維權長效機制及時救助困境未成年人”。

記者 周斌 見習記者 趙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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