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人駕駛非法改裝小汽車深夜“炸街”擾民,最後……

近日,有群眾舉報稱,在南寧市竹園路附近存在大排量機動車深夜轟油門(俗稱“炸街”)的現象,產生巨大的交通噪音,嚴重干擾周邊居民休息。南寧交警對此十分重視,迅速行動,伏擊守候,於4月10日凌晨在竹園路查處了3輛涉嫌“炸街”的非法改裝小汽車。


“這幾個月他們經常半夜來這裡‘ 炸街’,實在太吵了,根本沒有辦法睡覺!”4月9日晚,民警在竹園路一帶走訪時,一名家住附近的群眾反映,剛才看到3輛小汽車駛過該路段,有轟油門“炸街”的行為,其中一輛小車就停在了路邊,駕駛人上了另一輛小車後離開。

民警判斷,這名駕駛人很有可能會回來取車,決定在停放的嫌疑車輛附近伏擊守候。4月10日0時許,又有兩輛疑似改裝的小汽車進入民警視線,這兩輛車在之前的嫌疑車輛旁停下後,其中一名乘員下車,在其正要打開車門時,民警迅速上前,將這三輛小車及駕駛人當場控制。

大快人心|這幾人駕駛非法改裝小汽車深夜“炸街”擾民,最後……


大快人心|這幾人駕駛非法改裝小汽車深夜“炸街”擾民,最後……


大快人心|這幾人駕駛非法改裝小汽車深夜“炸街”擾民,最後……


經現場盤查,三輛小車的駕駛人均為車主,並且承認對車輛進行過不同程度的改裝。民警進一步檢查發現,這三輛小車均改裝了排氣管,加油門時車輛發出的噪音特別大。隨後,民警對這三輛車的駕駛人進行了批評教育,依法處以罰款200元,責令恢復車輛原狀。

大快人心|這幾人駕駛非法改裝小汽車深夜“炸街”擾民,最後……


法規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 (二)改變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號……

《機動車登記規定》(公安部令第102號)第十條規定,已註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一)改變車身顏色的;

(二)更換髮動機的;

(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四)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

(五)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等使用性質改變的;

(六)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的情況下,機動車所有人不需要辦理變更登記:

(一)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

(二)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

(三)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五十七條規定,除本規定第十條和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外,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恢復原狀,並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廣西壯族自治區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六十五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特徵,改變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號的,處200元罰款。


車主對自己的愛車進行合法改裝,彰顯個性、滿足個人需求,無可厚非。但是,所有的改裝必須在安全、合法的前提下進行。對車輛非法改裝造成交通噪音擾民的行為,交警部門將嚴懲不貸!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