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訴訟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本案受理基本情況

義煤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義煤集團)訴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公司或本公司)和三門峽騰躍同力水泥有限公司(簡稱:騰躍同力)合同糾紛一案已獲河南省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簡稱:鄭州中院),公司現已收到鄭州中院送達的傳票(編號為NO1809539)、應訴通知書(案號為(2018)豫01民初字第2479號)、舉證通知書、起訴狀等與案件相關的訴訟材料。

二、案件基本情況

(一)案件當事人

原告:義馬煤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正亮

住所:河南省義馬市千秋路中段

社會信用代碼:914100007067795891

被告: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毅敏

住所:鄭州市農業路41號投資大廈9層

社會信用代碼:91410000711291895

被告:三門峽騰躍同力水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陳立新

住所:河南省澠池縣仁村鄉徐莊

社會信用代碼:91411221874842241D

(二)訴訟的案件事實、請求的內容

2011年9月14日,公司與義煤集團、義煤集團水泥有限責任公司(現三門峽騰躍同力水泥有限公司)簽訂《股權轉讓暨債務重組協議》,公司以1元的價格受讓義煤集團持有的騰躍同力100%的股權,同時約定騰躍同力對義煤集團的負債為7.4億元,由公司向騰躍同力提供資金用於償還所欠義煤集團的債務。公司已按照協議約定向騰躍同力提供6.29億元資金,由騰躍同力償還了義煤集團,目前騰躍同力尚欠義煤集團1.11億元。

對於騰躍同力所欠義煤集團的該1.11億元欠款,2012年6月公司與義煤集團、騰躍同力簽訂《關於〈股權轉讓暨債務重組協議〉之確認函(二)》,約定“在2013年12月31日前,在公司與義煤集團協商解決騰躍同力的環保驗收等歷史遺留問題後,公司向騰躍同力提供1.11億元併購融資,由騰躍同力用且僅用於償還義煤集團債務。作為股權轉讓方,義煤集團需積極配合公司完成相關證照的變更、取得手續。本確認函有關內容與之前簽訂的法律文件衝突之處以本確認函為準並視為對原法律文件相應內容的修改。”

訴訟請求:

1、公司和騰躍同力向義煤集團償還1.11億元和利息3296.7萬元(自2014年1月1日起暫計算至2018年6月30日,之後的利息以1.11億元為基數,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至上述債務全部償清之日);

2、本案所有訴訟費用由公司和騰躍同力承擔。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訴訟、仲裁事項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無應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訴訟、仲裁事項。

四、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的可能影響

根據2017年公司與河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簽署《附條件生效的重大資產置換協議》,約定“對於定價基準日後發生的與擬置出資產及其子公司有關的處罰、訴訟、仲裁或其他爭議或索賠,而給同力水泥造成損失的,由河南投資集團負責承擔。”鑑於2017年9月水泥資產已完成置出,本次訴訟預計不會對公司利潤產生重大影響。公司將根據訴訟進展情況及時公告。

五、備查文件

(一)應訴通知書((2018)豫01民初字第2479號)

特此公告。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8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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