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對張扣扣案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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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扣扣是可恨的,連殺三人,手段之惡劣,之殘忍,可以說喪心病狂。但是他也是可憐的,母親的死在他幼小的心靈造成多大的陰影,我們不得而知,但造成多大的復仇之心,現在一目瞭然。那麼小,家庭在農村處於弱勢狀態下,母親被村裡一家惡霸打死,而且是死在自己懷裡,而且解剖屍體還是在自己眼皮底下進行的,大家試著想一下張扣扣母親當時的情景,誰不為之動容?(生活在城市,不知道農村惡霸的猖獗 村民往往敢怒不敢言)

長大後的張扣扣是一條好漢。君子報仇十年不晚,殺母之仇,不共戴天,死就死了,不然妄為做兒,鐵骨錚錚。

中國是法治社會,法大於情,就算他的判決得到全國很多人的同情(基於前因後果),但也逃脫不了法律的制裁。

張扣扣的做法也給那些在社會上橫行霸道的人上了一課:凡事不可做的過頭,後患無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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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因就有果,有果必有因!

看似張扣扣殺人案手段殘忍,充滿血腥,但從根源上還是能找出這起慘案的內在原因。

現在人們都在談論的是張扣扣是否死刑,殺人償命是天經地義!這個判決的結果早在意料之中。其原因除去剛才講的還有最最重要的一個原因:殺一儆百!

張扣扣的殺人案,從一開始就註定就是一個悲劇!

母親被殺,相信是每一個有血性的人(不管男女老少)都是無法接受,並立志要血債血償的!

如果王家殺人以後不那麼猖狂,而是積極穩妥的處理兩家關係,即使再大的復仇怒火也會隨著時間而逐步減弱。恰恰相反,王家不但沒有殺人償命,反過來還是那麼肆無忌憚,張揚地挑釁張扣扣底線,這也是不可排除被殺的原因之一!

張扣扣,為母報仇死而無悔了!可是,留給人們的警醒是多樣化的!

在坊間,張扣扣為母報仇乃大丈夫也!

在社會,張扣扣殺人償命法律所不容!

在人心,張扣扣殺人實屬被逼無奈(憑什麼王家殺人不用償命)!是大孝子!

公正公平與否,人們心裡有桿秤!

畢竟這種事沒有落在自己身上,所以,人們就可以這樣討論,那樣議論,可是,一旦事情落在自己頭上就另當別論了!

太晚了,睡吧!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好好珍惜自己和家人吧!遇事冷靜,千萬別囂張,否則,得一時開心,恐將勢必給自己帶來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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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子我一直在關注,綜合一下我的看法而已,不代表任何立場。

如果我是法官,判他死緩。

因為這個案子是前一個案子造成的,前案的責任遺留問題的責任有王家,他媽,法院。所以這個案子的責任有他,王家。所以這個案子責任應該承擔責任應該是他,王家,法院。

綜上所述,他有罪,死罪。但不適合立即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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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這個案件有幾點感慨:

記得有人說過欠三條人命以上的都會被判死刑。我覺得這個案件應該和張媽媽那個案件聯繫起來,一命抵一命,應該還剩兩條人命了。

還有,法院以張扣扣報復社會為由,判處張死刑,被絕大多數網友詬病,不知法院是否意識到這點。一般人認為報復社會是對無辜的人下手,此案冤有頭債有主的,張扣扣當時並未對王家的其他家眷動手。

最後,張扣扣12歲親眼目睹親孃慘死,長大進入社會後屢屢被騙。我們真應該非常慶幸他只殺了仇家。

天道輪迴,希望這個社會多善待老實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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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想說,張扣扣沒有報復社會任何人,沒有禍害仇家其他的家庭人成員!他認為,殺害母親的壞人沒有得到應有的懲罰,當時她母親死在他面前的慘狀一直陰魂不散,那個無助的可憐孩子,有誰關心過他,又有誰撫慰過他,有誰給他做過心裡疏導?他認為冤有頭債有主,殺死仇人以撫慰在天堂裡的媽媽!這難道有錯嗎?但國法難容,他肯定對此要付出很大的代價!但他爸爸如何能接受妻子被殺兒子被槍斃的殘酷事實,他家原本是受害者呀,就留孩子一條命吧,那怕一輩子在監獄裡改造,給他爸爸留下一點活下去的念想!否則,這個家真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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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水有奇人,南鄭出孝子。

捨身報母恩,成仁為取義。

往年除夕日,歲末逢三十。

辭舊迎新年,禍從蕭牆起。

手搏兩兄弟,王父僕相繼。

須臾剎那間,仇讎人傾斃。

憶昔少年時,苦讀寒窗裡。

親歷慈母難,目睹人不起。

苦聲動天地,淚水決長堤。

悵恨無釋處,從此埋心底。

憫爾張蔻蔻,曾蓄鴻鵠志。

從戎戍邊關,壯士有節氣。

悲爾張蔻蔻,矢志情不移。

以此未成婚,執念一目的。

嘆爾張蔻蔻,生命只一次。

古今論至孝,如君能有幾。

哀爾張蔻蔻,陰陽將別離。

耄耋老父親,從此與誰依。

贊爾張蔻蔻,撰文有磐石。

義士赴靈臺,獎譽秉史筆。

為人莫仗勢,凌弱視螻蟻。

但看王家人,從此載史籍。


磐石礪成的砥柱


冤有頭債有主,這起案件是有因果的,人生三大仇之第一就是殺父母之仇,這必報無疑,只是張扣扣智商低沒其他能力實在沒有別的方法,只能殺人了。不存在危害社會,希望能留下一條命,讓他活著吧!想想任何一個人,如果親眼看到自己的母親被別人打死且死在自己懷裡,沒有仇恨的種子那也就枉為人了!希望法官能公平公正,法律是圍繞著人的基本生存法則而定,以人為本,哪怕終身監禁讓他付出私刑的代價都可以,畢竟對方打死了他的母親,這些年來他的心也在滴血!如果是我,也會讓他們死,或許死的方法不是直接,而是間接。連自己的殺母之仇都不去報的人,我想只要是人都會看不起的!


熟悉的陌生人43780037


張扣扣案讓人深思,是的,他連殺三人,罪大惡極,但他為什麼不殺別人?如果他真的窮兇極惡,平他的身手他可以繼續殺人,但他沒有,他選擇了投案自首,他為什麼連殺三人,我想大家都清楚,他其實也是受害者,從小失去了母愛,親眼看到自己的母親被害死,幼小的心靈從小就受到傷害,這些痛苦誰能理解,殺人,說起來很間單,一個人如果不是奮怒到及點,他是不會輕易殺人的,如果法官一定要讓張扣扣死,人們又能說什麼呢?只是讓很多的網民有點遺憾,這樣一個有著悲慘命運的人,得不到法官的一絲憐憫。前因後果,投案自首,這些都是從輕判處的情節,可法官卻說這些都不足以輕判,過去國民黨軍官帶領部隊槍殺哪麼多革命戰士,最後投成還當了幹部。為什麼張扣扣就不能判個死反,給他一點希望,多少還能給國家創造點價值,讓這個悲慘的案子還有一絲絲人性。


往事隨風152335337


為什麼拒絕張扣扣的精神鑑定?

所謂的證人證明,其沒有精神疾病,都是些平民,不是專業人士,張扣扣,在13歲時,經歷過母親被殺,然後屍體在自己面前被解剖。13歲是個童年時代。這就是在其心裡留下的陰影面有多深,誰知道?而且沒有任何心理醫生,對其進行心理疏導。誰可以確認其沒有心理障礙?不是專業人士,誰可以決定?僅僅憑所謂的證人證明!很多精神病患者,其本身都不知其有精神障礙。法官是怎麼判斷他沒有精神障礙?既然我們要尊重法律,那就要以法律的準則來衡量。


難得糊塗128602073


扣扣殺人案二審維持死刑原判,於法有據,沒什麼不妥。

各位吃瓜群眾,群情激憤,各種評論口誅筆伐。

重審張母被殺一案有之,理由是判的太輕,王三判七年,蹲了四年牢就放了等等。

我想說的是,你先認真看看案件的來龍去脈,在看看法律《刑罰》的有關條文。

王三故意棒殺張母,構成故意殺人罪。但王三年不滿十八週歲,法律規定,年滿十四周歲,未滿十八週應當負刑事責任。但要減輕處罰。就是說王三殺人罪是在法定刑最低刑量刑判處的。判處七年徒刑並無不當。

王三服刑期間,表現積極被減刑三年,實際服刑四年,體現了法律獎罰分明。同樣符合法律規定。

吃瓜群眾以判罰畸輕,判七坐四詰問,要重新調查,重審舊案,追查執法謀私等籌,沒有法律依據。

扣扣一案二審落搥,就待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並下達執行令。

希望有奇蹟,但非常渺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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