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覺中國道歉# 如果視覺中國沒有版權而向圖片使用者索要版權費,是否構成詐騙?

法言法語話社會


現實情況是,未必。所以其實我很擔心視覺中國會輕鬆過關的了。

首先說,什麼叫【沒有版權】?版權是俗稱,正式的名稱應該叫【著作權】,但是【著作權】不止一類,而是有17類之多,就像我在其他文章裡提到的,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傳播權……等等。

何況,著作權是可以通過出售、出租等形式轉讓的。【視覺中國】擁有上萬的簽約攝影師,有擁有數量巨大的照片,拿任意一張照片來說,【視覺中國】可能不享有完全的著作權,但是你怎麼去調查它到底享有哪幾類著作權?可能這張照片,它擁有5類著作權;那張照片,它擁有7類著作權,另外一張,也許只有2類著作權……

但是照片的數量太大,怎麼可能全部調查清楚?想把這樣的難題全都調查取證完畢,怕是【視覺中國】都變成【百年老店】了。

再者,【視覺中國】的很多照片來自網絡。這就出現一個情況,就是原著作權擁有者未主動主張著作權。

這個時候,【視覺中國】把這樣的照片蒐集整理起來,由它來【聲明著作權】,雖然極度卑鄙無恥,但是不違法啊。

就像你走在街上丟失或是順手扔掉一件價值較低的東西——畢竟那只是一張照片,相對來講價值並不高——你找不到這件東西,你不找了,或者根本就是你扔的,這就相當於你放棄了這件東西的擁有權。那麼,以後誰撿到這件東西,這件東西就是誰的。

【視覺中國】正是靠這種辦法,把網上那些沒有被主動聲明著作權的照片【據為己有】。更何況,過去大家向網絡上傳照片,不僅沒有署名的習慣,並且很可能已經失去底檔,也就是母圖。沒有母圖,你根本無法證明你對這張照片的著作權,你沒有充分的證據,【視覺中國】就可以【光明正大】地把別人的心血當成自己的成果。

卑鄙不?卑鄙。無恥不?無恥?違法不?不違法。

據調查,【視覺中國】有數千個官司正在打。它為什麼敢打這樣的官司?

一方面,由於調查取證有極大的難度;另一方面,照片的原著作權權利人出於現實原因,未必願意主動主張著作權,甚至說,有些照片,你現在根本就找不到原著作權權利人。

這都是【視覺中國】佔便宜的地方,法律的不足之處目前還存在,你拿它沒有辦法呀。

【視覺中國】一貫搞這樣的動作,它已經輕車熟路了,整個公司就是靠【釣魚維權】【碰瓷維權】起家的。不光你狠死了它,試問天下自媒體有幾個不恨它?問題是,你說它敲詐勒索,說它詐騙,證據是不是充足呢?

由於中國【著作權】的意識起步較晚,相關法律還不健全,有這樣的法律漏洞不足為奇。幸好,現在有關主管部門已經出手整治,【視覺中國】仍有多項有證有據的違法行為,這一次,希望有關主管部門能夠下大力度,狠狠地懲治一下這樣的投機違法者。

並希望有關著作權的法律能儘早得到完善,讓著作權權利人和使用者們都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純鈞LHGR


視覺中國是由美國人、加拿大人控股的黑惡勢力,貫來將其沒有版權的圖片當成有自己專屬版權的圖片出售,比如名人物肖像、中國兵器,甚至還有中國的國旗國徽。長久以來,視覺中國以敲詐勒索中國人為生,微信公眾號的用戶經常會收到視覺中國發來的勒索函(律師函),某個公眾號曾經爆料,視覺中國跟他計算的價錢是,他發的每一篇公眾號要賠十幾萬……這說明美國人跟加拿大人非常貪婪,他們的手下則更是貪婪無恥。視覺中國屬於黑社會性質的組織,他們有自己的經濟實力,並以敲詐勒索為生,為非作歹十餘載,希望中央堅決查處視覺中國,將相關嫌疑人繩之於法。不要再讓以美國人和加拿大人為首的黑惡勢力禍害中國。希望視覺中國的犯罪嫌疑人在不久的將來統統認罪伏誅!


廣德先鋒圖文


這種上市公司很好查,將它所有的進賬一筆筆列出來,然後查每筆是否有對應的版權授權協議。如果沒有,則列為敲詐。估計認真查的話,牢底坐穿。


有些事情沒說完


如果是合理使用的,那麼就不侵權。非盈利性使用的,也不構成侵權。主要還是看你網站上是如何使用的。沒有版權而向圖片使用者索要版權費,應是構成詐騙罪。


易經文字改名


絕對構成。公安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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