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幹部,必看!衢州市全面從嚴從緊加強幹部隊伍日常管理監督的十條意見

@党员干部,必看!衢州市全面从严从紧加强干部队伍日常管理监督的十条意见

編者按:為深入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全力推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深入開展,市委組織部制定出臺大力加強農村黨的基層組織建設 遏制和防範黑惡勢力滲透、全面從嚴從緊加強幹部隊伍日常管理監督“雙十條”意見,就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和基層政權建設,嚴防黨員幹部墮落為黑惡勢力的“保護傘”等問題嚴明紀律要求,劃出“紅線”、明確“禁區”。

現將《衢州市全面從嚴從緊加強幹部隊伍日常管理監督的十條意見》全文刊發,請全市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幹部嚴格遵照執行。

(注:“雙十條”意見全文詳見4月12日的“衢州發佈”)

@党员干部,必看!衢州市全面从严从紧加强干部队伍日常管理监督的十条意见

1

嚴格開展幹部政治把關和政治素質考察。

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把堅決做到“兩個維護”作為首要政治紀律,教育督促黨員幹部始終對黨忠誠老實,決不允許在重大政治原則問題上、大是大非問題上同黨中央唱反調,搞自由主義。

始終把政治標準放在第一位,把政治考察擺在幹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制定出臺《關於深入開展政治把關和政治素質考察激勵廣大幹部敢於擔當敢於鬥爭的實施意見》,圍繞“五項正向指標”“十條負面清單”和“十條軍規”,細化政治把關和政治素質考察操作流程,運用日常瞭解、調研談話、核實甄別、分析研判、凡提四必、以事察人等方式方法,全面把牢幹部政治關、品行關、作風關、廉潔關。

在機關部門“一把手”和鄉鎮黨政正職中開展政治素質自查自評工作,對存在負面清單所列情形,經考察核實確屬政治不合格的,實行“一票否決”。

嚴肅查處違反政治紀律的行為,通過嚴明政治紀律帶動黨的其他紀律嚴起來。

嚴格落實各級黨委(黨組)開展幹部政治把關和政治素質考察的主體責任,嚴肅政治把關和政治素質考察紀律,對弄虛作假、搞非組織活動,造成評價失真失實的,堅決問責,視情節輕重,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批評教育、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

2

嚴格執行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制度。

教育引導黨員幹部樹牢“四個意識”,落實“四個服從”,把請示報告作為重要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堅決貫徹落實,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幹部涉及重大問題、重要事項時,必須按規定向組織請示報告。領導幹部要按有關規定向組織如實報告個人的住房、投資、婚姻變化、配偶子女從業,以及屬於自身職權範圍但事關重大的問題和情況、重大決策失誤或者應對突發事件處置失當、因故無法履職、可能影響正常履職的重大疾病等事項。

其他幹部在行使權力、擔負責任中的重要問題、代表單位發表主張、流動外出、發現黨員幹部違紀違法線索等情形,應及時向組織報告。

嚴格執行出國(境)相關紀律要求,不得違規辦理和持有出國(境)證照,不得未經審批出國(境)、擅自變更目的地或逾期滯留,不得私自獲取外國國籍或者國(境)外永久居留資格、長期居留許可。

嚴肅執行請銷假等紀律,幹部因公、因私離開單位外出的,必須履行請銷假手續。

違反組織原則,該請示不請示、該報告不報告的,嚴肅追究幹部責任。

3

嚴格開展幹部分檔管理。

綜合運用考核考察、日常瞭解、重點檢查、分析研判、個別談話、多維評價、民主測評等手段,對幹部表現情況進行分檔管理,實現對幹部日常管理的全覆蓋、全過程、全掃描,不斷提升幹部管理工作水平。

按照《幹部分檔管理考評辦法(試行)》有關要求,壓實黨委(黨組)主體責任,每半年對幹部分檔管理考評進行量化賦分。

幹部賦分由“考評分”和“專項分”組成。“考評分”根據上年度公務員考核情況為基礎給予;“專項分”由加分項和扣分項組成,通過定期梳理彙總執紀監督、巡視巡察、信訪、審計、督考、通報以及考核評比等情況進行加扣分,得出總分。100分及以上的幹部列為“第一檔”,60分及以下的列為“第三檔”,參照年度綜合考核的分類辦法,排名在該類別最後1%的幹部也列為“第三檔”,其餘幹部列為“第二檔”。

幹部分檔考評結果以適當形式在一定範圍內公開,有關評價意見及改進建議以適當方式向幹部進行反饋,督促其整改提高。

堅持正向激勵與反向倒逼緊密結合,把分檔考評結果作為幹部調整、教育培訓、監督管理、考核評比、能上能下等工作的重要參考依據。

對列入“第一檔”的幹部進行重點培養和使用,發展潛力大的列入優秀幹部資源庫重點跟蹤管理,條件成熟的優先提拔使用;對列入“第二檔”的幹部注重加強培養,強化正向激勵,激發幹事創業熱情;對列入“第三檔”的幹部開展針對性教育、加強監督管理,採取誡勉談話、離崗培訓、組織調整、召回管理等方式進行處置。

4

嚴格落實巡察監督全覆蓋機制。

高質量推進巡察全覆蓋,把政治巡察與淨化政治生態、整治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解決日常監督發現的突出問題結合起來,充分發揮巡察監督利劍作用,持續推動巡察工作向縱深發展。

鞏固深化“構建巡視巡察上下聯動監督網”試點,全面推行“巡鄉帶村、巡局帶所”巡察模式。

探索開展提級巡察、交叉巡察等有效管用方式,破解熟人社會和人情干擾難題。

組織開展掃黑除惡、扶貧工作等專項巡察以及巡察整改情況“回頭看”,進一步增強巡察針對性和實效性。

建立問題線索處置會商協調製度,做深做細做實巡察“後半篇文章”,強化整改落實和成果運用,對巡察中發現的幹部違規問題,按照“見人見事見紀律見制度”的要求,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問責到人、整改到位。對整改責任不落實、敷衍整改、甚至邊改邊犯的嚴肅問責。

高標準深化幹部大監督機制建設,對幹部八小時內和八小時外、工作圈和社交圈等方面信息應收盡收,強化分析研判,運用於幹部教育培養、幹部選拔任用和幹部日常管理,用好約談、督查、問責、通報“四把利器”,加大函詢、提醒、誡勉力度,真正抓出威懾力、抓出實效性。

5

嚴格落實幹部教育培訓制度。

堅持把理論武裝放在首位,結合“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舉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系列理論進修班、部門“一把手”政治能力提升班等班次,深刻領會習近平總書記對浙江和衢州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引導廣大幹部始終扣好人生的“精神紐扣”。

結合慶祝新中國成立70週年、中國共產黨成立100週年等重大活動開展黨性教育,用好“中共浙皖特委舊址”、西源革命紀念館等各類紅色資源,開展向改革先鋒謝高華、“跑腿書記”卓彥慶等一批優秀基層黨員幹部學習活動,引導幹部傳承紅色基因,遵守“十條軍規”。

緊扣解決幹部本領恐慌、能力不足問題,開辦“活力新衢州、美麗大花園”建設等系列專題研討班,有針對性開展數字經濟、美麗經濟、民營經濟、鄉村大花園建設、防範化解風險等專業培訓,以及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基礎知識、專業知識培訓,提升幹部戰略謀劃、改革創新、駕馭風險等能力。

堅持全員培訓與重點培訓相結合,完善“黨校+高校+教學基地”的培訓模式,創設“幹部大學堂”,用好網絡學習平臺,做好機關公務員、基層幹部、專業技術人員、事業單位領導人員、企業領導人員等多層面幹部教育培訓,帶動幹部隊伍整體素質提升。

嚴格執行辦班審核制度,嚴格落實“雙百分”制考核辦法,健全跟班管理機制,近距離了解幹部、開展點評督查、記錄幹部評價表現,從嚴從實抓好學風管理。

6

嚴格實施領導幹部干預和插手重大事項留痕管理。

針對領導幹部干預和插手工程項目、執紀執法、公共資源交易、司法活動、金融活動、徵地拆遷、選人用人、審計等重大事項,由相關業務主管部門建立專門臺賬,如實記錄領導幹部和相關人員的姓名、所在單位與職務、干預和插手的時間和形式、具體事項及處理結果等情況,並每季度向組織部門、紀檢監察機關報告備案。

結合年度考核、選人用人專項檢查、專項督查等活動,加強領導幹部干預和插手重大事項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干預和插手重大事項的幹部,視情節給予相應處理,對不記錄或不如實記錄領導幹部干預和插手重大事項的嚴肅追究責任。

7

嚴格開展淨化黨員幹部“兩圈”專項行動。

將紀律和規矩立在前面,抓早抓小抓實,加強黨員幹部“八小時以外”活動監督管理。

制定出臺《黨員幹部生活圈、社交圈行為規範》,明確不準在社會交往中作出損害黨政機關和黨員幹部形象的言論和舉止行為,不準利用職權為非法活動、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不準參與黃賭毒和各種迷信活動,不準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等嚴格禁止行為。

組織黨員幹部簽訂“兩圈”行為規範承諾書,強化黨員幹部“兩圈”情況監督檢查,將“兩圈”情況納入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年度考核,作為幹部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督促黨員幹部在年度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上對照檢查個人“兩圈”情況,對違反行為規範的黨員幹部從嚴處理。

8

嚴格執行防止利益衝突防範廉政風險的相關規定。

嚴格落實《關於領導幹部防止利益衝突的暫行規定》,切實規範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行為。

領導幹部不準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企業)股份或者證券,不準違規買賣或者進行其他證券投資,不準參與高利貸、非法集資,不準經商辦企業、從事個體經營活動和有償中介活動等營利性活動,不得違規在企業、社會團體、基金會、行業協會、民辦非企業等社會組織兼職,不得違規領取報酬。

突出重點領域、重點崗位的監督,加強執紀執法、項目審批、工程建設、財務管理、審計等領域職權的制度設計和流程安排,針對存在的廉政風險點,根據不同風險等級,從前期預防、中期監控和後期處置等方面,逐項制定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防控措施,規避決策權和自由裁量權的廉政風險。

9

嚴格推動科級幹部制度性交流。

修改完善《科級幹部跨區域跨部門交流辦法》,推動市直部門與縣(市、區)之間、市直部門之間、黨政機關與國有企事業單位以及其他社會組織之間、政法系統各單位之間的幹部交流,進一步優化幹部資源配置,激發幹部隊伍整體活力。

強制性交流一批。同一崗位任職滿8年或執法執紀、項目審批、工程建設、財務管理、幹部人事、審計等敏感崗位任職滿6年的科級幹部,必須進行交流或內部輪崗,切實防範崗位風險。

培養性交流一批。安排一批市直部門優秀年輕幹部,特別是“雙一流”高校選調生到鄉鎮(街道)任職,安排一批縣(市、區)的優秀年輕幹部到市直部門中層崗位任職,一人一檔、跟蹤培養。

系統性交流一批。分黨群、政府綜合、財貿、計經、農口、科教文衛等系統,拿出一批中層崗位,開展崗位匹配度評價,按“因事擇人、人崗相適”的原則進行統一調配;對公檢法系統符合交流條件,且不宜在本地交流的班子副職,市縣聯動跨縣(市、區)進行交流。

逆向性交流一批。對於工作不在狀態、不擔當、不作為的,經分檔管理考核列入“第三檔”的科級幹部,視情節改任非領導職務、降職、免職,堅決下一批,反向倒逼幹部擔當作為。

10

嚴格執行幹部召回管理制度。

對政治不堅定、工作不作為、作風不務實、考核不達標的不勝任現職幹部,實行召回管理。

召回幹部一律停職後參加市委黨校為期10—15天的集中教育,學習期滿考試合格的進行跟蹤考察,不合格的繼續進行集中教育。

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召回幹部參與重點工作、項目建設、服務窗口等實戰平臺繼續跟蹤考察,考核合格的回原單位履職,對屢教不改、不思進取的,根據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被召回管理幹部如確實改正錯誤、實績突出、作風優良,符合提拔條件的,根據工作需要,予以提拔使用。

(注:衢報傳媒集團為衢州發佈矩陣成員單位,其發佈內容已授權衢州發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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