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陽縣檢察院對5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提起公訴

近日,山陽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5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件提起公訴。

山陽縣檢察院對5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提起公訴


據瞭解,2018年夏季,犯罪嫌疑人高某某、崔某某、阮某某、章某某、趙某某等人,分別在山陽縣漫川關鎮、高壩店鎮、王閻鎮、南寬坪鎮等地的河道內,用電魚機非法捕撈野生魚類,被正在巡邏的民警發現並抓獲。山陽縣人民檢察院工作人員說,非法捕魚破壞了正常的生態環境,對生物多樣性和生態平衡造成一定影響。這5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違反相關法規,在禁漁期、禁漁區採用電擊的方式非法捕撈野生魚類,已經觸犯了我國刑法的相關規定,構成非法捕撈水產品罪。

檢察院工作人員表示,以後他們將積極參與到生態環境保護行動中去,在依法嚴懲非法捕撈犯罪行為的同時,綜合運用多種手段,通過民事公益訴訟的方式,為野生動物資源保護提供強有力的檢察服務和司法保障,使違法者“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還野生動物一個生態穩定、自然和諧的美好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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