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恩傑:京劇創新不能只停留在藝術層面

原標題:北京京劇院院長李恩傑:京劇創新不能只停留在藝術層面

“一場演出,我們拿出收入的60%進行演員的勞務分配。以臺上的主演和龍套演員為例,雙方的勞務規定相差15倍,龍套演員有保底工資,一場演出不可低於200元,但主演能否全額拿到這15倍的酬勞卻要根據當場的售票額決定。”北京京劇院院長李恩傑回憶起這些年京劇院的轉型之路時感慨頗多。現階段演出市場競爭加劇,京劇需要創新,在內容方面既要留住國粹精華,又要考慮消費者的欣賞習慣。但從院團整體方向的把控上,創新卻又不能只停留在藝術層面,而是要將人才源源不斷地輸送到舞臺之上,保證演出的質與量。

有人才有戲

北京商報:在競爭日益激烈的演出市場中,京劇如何保證自身的競爭優勢?

李恩傑:京劇的發展落實到院團之上,最為關鍵的還是兩件事兒是“出人”、“出戏”,現在我們所倡導的出精品、出效益,最根本的也還是要回歸到這兩方面。但追本溯源,人才培養是劇院存在的根本,一個強大的劇院需要有充分的人才儲備。在北京京劇院的歷史上,可以總結出三輪大規模且成功的人才培養。首先是在1979年建院之初組織的大規模青年演員集體拜師活動,最終這批青年演員都成為劇院的棟樑之材,支撐了劇院一個時代;上世紀80年代後,劇院從戲曲學院引進了王蓉蓉、杜鎮傑、李宏圖等一批優秀人才,為重點培養具有潛力的青年演員,北京市青年京劇團應聲而立,隨後這些業務骨幹成為近20年劇院的“領銜主演”團隊;而目前的這一批青年演員則是北京京劇院通過舉辦擂臺賽、擂臺邀請賽,鼓勵青年演員舉辦個人專場、面向市場競爭等方式,為青年演員搭建成長平臺。在堅持演員後續培養工作的情況下,目前劇院的200餘名演員中已有超過半數可擔綱臺上主角。

北京商報:北京京劇院如何在藝術傳承中找到合適的市場定位?

李恩傑:有人,才能有戲。一直以來,很少有觀眾通過買票的形式走入劇場觀看演出,院內總結了多方面原因,但近年來我們認為,此前在對待這類問題的看法有失偏頗,將更多原因都歸結為了客觀因素,尋找劇團自身建設上的問題似乎找得不太夠,所以近些年我們更多是在劇院內部進行改革。自2010年以來,劇院在市場化的方向上首先破除了追求“上座率”的傳統思想,取消贈票、放棄組織觀眾措施,而是依靠把戲演好,將觀眾請回劇場;其次藝術品質的提高也是必要的,讓老戲呈現新面貌,解決時長過長、故事情節推進慢、劇本結構不合理等問題,並在新戲的創作上追求高水平;最後劇院建立了以演出收入水平決定演職人員績效和工資水平的分配機制。

項目制改革

北京商報:北京京劇院面向市場已經形成了諸多改革,在劇院內部是否也進行了相關的改革和創新?

李恩傑:2012年後我們在劇院內部逐步實行了“項目制”改革,這個制度和京劇的本質特徵是相吻合的。項目制的本意是改變院團原有的權力結構,過去,我們更多實行的是常規的行政體制管理,由團長統籌團內工作,院內負責整體工作的部署。“官兒說了算”一直是常態,但京劇是“角兒的藝術”,思考如何讓演員在可承擔的範圍內去推行“角兒說了算”,便實行了項目制改革。演員可以作為項目負責人進行演出立項,通過後項目組成員的挑選是在全院範圍內進行選擇的,每週我們都會有業務協調會,院領導等主要是負責幫助協調相關事項,而劇目怎麼演,時間、地點、排練等都是由負責人全權把控。將資源合理的配置給項目,按項目進行成本核算。

北京商報:改革和創新已然是必行之勢,那麼這途中北京京劇院是否有相關措施能保證整體的管理規範化?

李恩傑:劇院現階段最為強調的就是按規矩辦事。在經歷了從無到有、從簡到全、由淺入深的過程後,積累了五大類、60餘項規章制度,形成了體現項目制運營管理機制要求的,對劇院整體工作全面覆蓋的完整制度體系。可以說劇院內部的現行制度已經形成了一套比較規範的運作體系。甚至在演戲上我們也在追求標準化,我們開始一齣戲一齣戲的規整,包括舞臺調度應該怎麼走、音樂是什麼、燈光如何配置,北京京劇院也希望在這方面再向前邁進一步。

走出劇場

北京商報:在市區演出收入穩定提升的前提下,北京京劇院是否有一些“走出去”的做法?

李恩傑:作為首都的藝術院團,為老百姓儘可能提供方便的看戲環境是我們義不容辭的責任,自2012年開始實行“每週一星”的品牌項目,我們在京郊的不同方位選擇了5個劇場進行演出,並且保證每年演出不少於60場。目前北京京劇院已經相繼走進大興、密雲、平谷、海淀、通州、門頭溝、昌平、順義、廊坊、房山、亦莊等多個京郊區縣及河北、天津等地。院團內的領銜主演會在“每週一星”中進行特別場演出,在領銜主演之外,每年通過劇院內部演員報名、競爭,由藝委會選出60名優秀演員參與項目。但送戲下基層我們也堅持一貫的原則,其一演出必須是長安大戲院的水平;其二堅持售票,在低票價之上只賣不送,即便是10塊、20塊我們也要售票。

(記者 盧揚 穆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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