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縣男子持槍恐嚇他人,“威風”過後挨領刑沒得商量!

2017年9月1號晚,橫縣橫州鎮某酒店門前突然傳來一聲槍響,驚動了周邊居民。

事發後,橫縣警方在24小時內將嫌疑人抓獲歸案。近日,橫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横县男子持枪恐吓他人,“威风”过后挨领刑没得商量!

【案件回顧】

2017年9月1號晚,橫縣橫州鎮某酒店門前突然傳來一聲槍響。酒店監控顯示,幾名男子在路邊發生爭吵,緊接著就響起了槍聲,開槍的人很快坐上電動車離開了現場。

横县男子持枪恐吓他人,“威风”过后挨领刑没得商量!

接到報警後,民警迅速趕到現場,在酒店的5樓找到了當事人之一麻某。根據酒店的監控,民警很快鎖定了嫌疑人莫某某,並在事發24小時後將其抓獲歸案。

横县男子持枪恐吓他人,“威风”过后挨领刑没得商量!

據瞭解,嫌疑人莫某某和麻某是朋友關係,究竟是什麼原因讓兩人反目成仇呢?

原來當晚,莫某某的一個朋友和他說,朋友麻某要在酒店裡聚眾吸毒,莫某某與朋友梁某某就一起過來制止他們,但是與麻某等人引發矛盾打了起來,莫某某與梁某某打不過,便拿槍過來嚇唬麻某等人。

民警除了繳獲這支單管獵槍外,還查獲了莫某某藏匿在朋友家中的兩支自制手槍。

横县男子持枪恐吓他人,“威风”过后挨领刑没得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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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橫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該案。

法院認為,被告人莫某某、梁某某在公共場所持槍恐嚇他人,情節惡劣,兩人的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莫某某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以火藥為動力發射槍彈的非軍用槍支3支,其行為構成了非法持有槍支罪。

被告人莫某某犯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3個月,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5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4年2個月,被告人梁某某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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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韋曉

編審:戴珊珊 李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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