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訊和阿里兩個互聯網巨頭,為何當時在香港上市阿里巴巴被拒?

我們知道,騰訊和阿里兩個互聯網巨頭,但是兩家公司選擇在香港上市,但是為什麼最後騰訊能在香港上市,而香港拒絕了阿里,導致馬雲只能帶著阿里跑到美國上市了呢?

騰訊和阿里兩個互聯網巨頭,為何當時在香港上市阿里巴巴被拒?

最大的原因是上市的規則和股權架構。

不管還是哪一家公司,所有的創始人都是掌控公司的控制權,不會有哪個創始人想要把養大的孩子送給別人,但是出現這種情況的也不再少數。之所以香港拒絕阿里巴巴在香港上市,是因為馬雲的“合夥人制度”。

騰訊和阿里兩個互聯網巨頭,為何當時在香港上市阿里巴巴被拒?

阿里巴巴的股東結構裡面,軟銀的孫正義是佔了36%的股權,雅虎佔了24%的股權,這兩個大巨頭佔了阿里巴巴的60%的股權,而馬雲和團隊只有24%的股權,馬雲只佔7%,這樣股權結構意味著馬雲對整個公司的控制權是非常薄弱,上市也必須要解決的問題是如何利用資本市場從國外機構手中奪回更強有力的戰略決策權?

馬雲的提出的“合夥人制度”和“雙重股權結構”並不符合香港交易所的上市規則

所謂的合夥人制度是合夥人制度就是,28個合夥人是阿里巴巴核心團隊,上市以後,一半以上的董事,由阿里巴巴28個人向股東大會提名。表決權還是由股東大會決定,但是股東大會可以否決,如果首先提名的7個人,股東大會不同意,那麼再提7個人,如果股東大會還不同意,那麼再提7個人。也就是說阿里巴巴擁有提名權,可以無數次地提名,直到股東大會通過為止。

騰訊和阿里兩個互聯網巨頭,為何當時在香港上市阿里巴巴被拒?

雙重股權結構是指同股不同權,這也是很多公司選擇在美國上市的主要原因。

但是騰訊為什麼能香港上市?

騰訊股權結構和阿里類似,管理層都沒有絕對的控股權,騰訊最大的股東是南非企的MIH,MIH持有騰訊33.2%的股份,今年一月第一次減持,目前仍有31.2%的股份。

騰訊和阿里兩個互聯網巨頭,為何當時在香港上市阿里巴巴被拒?

MIH的投資眼光確實獨到,在騰訊最困難的時候大筆入股騰訊,而且出於對騰訊管理團隊的信任,他們放棄了投票權。因此騰訊管理層雖然沒有掌握絕對控股權,卻因為大股東MIH放棄投票權而牢牢掌握了騰訊的實際控制權。

所以騰訊2004年上市的時候,雖然沒有同股不同權的制度,但馬化騰實際掌握的投票權遠遠大於他的股份,完全不用擔心失去對公司的控制。

成也股權敗也股權,想要把控制權掌握在自己手中,還需要一定的手段和能力,各位大佬的手段和方式多多學習和借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