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石家莊買車,4s店說不買保險不給提車,這是霸王條款嗎?

月半銳


個別品牌例如大眾 豐田 奔馳 寶馬 奧迪等、廠家會有投保率一說、廠家返利按照階梯式、假如你完成了廠家要求的90%投保率 你才能拿到廠家的100%的返利。其二:各店均有保險公司合作、店要的是送修率,就是你出險 來到指定本家店維修 還會有利潤回扣的。其三:貸款車必須全險而且商業險必須加上第一受益人(抵押方)、當車發生盜搶等受益人歸受益人方 因為你用的人家錢買車。所以為什麼會有保險保證金一說。其四:車價貴你可以多去幾家、或者直接挑明 我在你這入保險 外邊會有大概多少錢的返點、在你店內入你需要給我差不多等價的東西交換、例如保險返點到車價、贈等價裝飾、贈等價售後維修。 總結以上以及多年業務經驗 買賣需要洽談、合同需要透明、賣車需要實在人、千萬不要一錘子買賣、今天是客戶 明天就是朋友。


對面五隻狗


首先要說一下,這並不是個例,不少人在買車的過程中都遇到了這種情況。

比如說石家莊的張女士:“現在,買車必須得在店內上保險,不上(保險)就提不了車。我轉了17家店,家家如此,感覺這樣是在侵犯消費者的權益。”

記者在石家莊進行了走訪調查,結果發現,隨機走訪的10家銷售門店中8家存在類似的“霸王條款”。

記者在汽車銷售門店內觀察到,如果顧客現場敲定貸款購買新車,銷售人員就會把他帶到大廳一側的“洽談室”辦理購買車險的手續。價格都集中在5000元到6000元之間,涵蓋了交強險、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等險種,較為齊全。

一家汽車銷售門店的工作人員張強(化名)透露,車輛銷售的利潤較低,員工所得提成也不高,每賣出一輛價格在十萬元左右的合資車僅能提到五六十元,加之推銷保險也可以收取提成,因此銷售員在進行車輛銷售時就會主動介紹,讓消費者在店內購買保險。

久而久之,就會有一些門店將在店內購買保險變成強制性的要求。

“成功銷售一輛汽車,需要我們進行很長時間的介紹,如果賣不出保險,只掙裸車銷售的提成,還不夠費事兒的呢!”一位汽車銷售人員說。

有關部門表示,如果是全款購車,銷售者無權要求消費者必須在自家門店內購買保險。律師提醒,強制買賣行為已經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市民可以投訴、維權。

這種強制消費者在店內購買車險的行為是否合理?記者走訪調查後,分別聯繫了律師和工商部門進行諮詢。

對此,河北三和時代律師事務所律師徐楠表示,通過優惠措施引導消費者主動購買是一種營銷手段,從法律角度上來看無可厚非。但是,不買保險就不許提車的行為涉嫌強買強賣。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可以自主選擇購買或者不夠買任何一種產品。此外,《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條還特別指出,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力,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如果消費者在購買汽車時,感到汽車銷售商有強制行為可以向有關部門進行投訴。”徐律師說。

此外,石家莊市12315工商投訴熱線工作人員表示,針對貸款購車的車主,銷售門店擔心車主在還清貸款之前不購買必要的保險,會要求車主必須在店內購買保險。但對於全款購車的消費者,任何銷售商都無權強制其進行任何消費,市民遇到強買強賣行為,應該及時拔打電話投訴,相關部門將進行處理。

文/河北青年報記者劉冉 實習生宮彧 吳政函


河北青年報


這種情況特別多,但是還分為兩種情況,第一種情況就是沒有提前告知客戶,客戶在交完錢以後,告訴必須上保險,這絕對是霸王條款,欺騙。第二種情況,就是客戶在購車錢,店方已經告知客戶,在這購車需要上的保險以及項目,通常上保險都會伴隨一些優惠,比如優惠現金啊,或者送一些禮包裝飾啊,這樣雙方協商好了,人家買車給你便宜了,又送禮品了,再不上保險,那就有點說不過去了吧,必定人家也是賺錢的,不是慈善機構,根據協商,那你不上保險,那店方是不是也可以不給你那麼大的優惠,或者不給禮品呢,沒有絕對的東西,再可以強調一點,現在買車沒有那麼多套路,經銷商關閉的很多,如果真的那麼賺錢,不都做這個買賣了麼,現在網絡信息發達,都已經很透明瞭,如果消費者非要佔便宜,那必定會吃虧,不光汽車行業,任何行業都是這個樣子。個人觀點,不喜勿噴。


尖沙咀段坤666


這當然是霸王條款了,汽車4s點這樣做就有強買強賣的嫌隙,如果說不買保險就不能提車這樣的行為就涉嫌了強行搭售,這是違法的。所以,如果遇到這樣的情況,消費者可以向工商管理部門舉報。

據瞭解,石家莊很多4s店都是有這樣的規定,因為是公司規定的,銷售員也沒有辦法。強行搭售保險,主要是因為現在汽車的價錢比較明瞭,利潤不如以前高,而如果在4S店上保險的話,同樣的險種和同樣的保險公司,店內的價錢比店外高很多。一般10萬左右的汽車,在店內上保險最少也的4000多,而去外面保險公司入保險的話,可以便宜不少呢,3000多就能夠搞定。如果汽車總價高的話,保險的費用會更高,這裡面的價格差就會屬於4S點或者銷售員了。再加上,大部分4s點都有這樣的規定,對於消費者來說,要麼不提車,要麼交保險,這可就成了妥妥的霸王條款。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有自主選擇權,所以4s店這種做法肯定是不對的。


牛城小巷


如果提前定了車,訂車或者談價格給優惠的時候有要求過需要買保險,那就成了合同的條件之一,你簽了就代表你認可了,不屬於霸王條款。但如果沒有提前約定,準備提車的時候又必須要求你買保險,那就算捆綁銷售,違規操作了。

如果是現場看好了車子,打算直接提現車,4S無權要求你必須在店裡面買保險,那是你的自由,不能強制一定要你買。但換個角度來說,買賣自由,不能強賣也不能強買,4S覺得利潤太低,同樣可以不賣給你,那是它們的自由!


麻村吳彥祖


霸王條款是什麼?是強制性要你去做,你不得不做的條款。像4s店說不買保險不給提車,你可以選擇不買它的賬,那也沒什麼。

你會為自己的愛車續保而煩惱?

其實,在4s店買保險有一定的好處。


4s店續保表面上跟外面的電銷或者直銷貴,其實,險種跟保險金額是幾乎一致的。在外面看到有很多人講電銷或者直銷返現金什麼的,這只是銷售方式的不同。你要知道,外面的業務員在你的車子事故後推薦外面維修,維修廠會給他們一定的好處。無論是在維修質量上,還是車損價格上都能給你一定保證,雖然不以返利形式給你優惠,在車的保養還有禮品贈送方面並不比外面的差。打個比方好了,你新買了一個牌子手機,不小心壞了,你是選擇在原來那裡弄好,還是選擇回原廠去?

關於這個問題,我覺得我們有必要分兩種情況去探究。

第一種情況,4s店說不買保險不給提車這件事是否屬實?如果屬實,那請問,是4s哪家店出現這種狀況?為什麼只提到了石家莊,事情的經過是怎麼樣的都沒有?疑點眾多…況且,一家4s店如此,並不能代表在整個石家莊的4s店都如此,提問者在這個問題上有點以偏蓋全。也許是你撞見的這家4s分店服務員銷售方式不對呢!

另一種情況,如果不屬實,那事情的經過是怎麼樣的,期待提問者完美解釋…


有一種幸福叫尷尬


現在很多4S店都這麼幹,因為賣車不賺錢,4S店主要靠這些業務來賺錢的。現在有規定,可以不用必須在4S店買保險的,但是你如果不買保險的話,就享受不了4S店的優惠,所以第一年一般都在4S店買保險。如果你對4S店不滿意的話,可以打下廠家的電話。也可以在車質網上投訴,這樣對廠家和4S店有個約束,效果更好。


悟空用戶110


是!也不是!沒有這麼誇張,現實的情況是要享受車價的最大優惠,就必須上全險,可以理解為一個套餐,不能拆開自行選擇。而提裸車價格又比較高不合算、性價比低,只能說4S店也要賺錢,解決的辦法就是多看看其他4S店,對比一下,或者等一些比較大的活動再考慮入手。其實不僅僅是石家莊很多城市都有這樣的情況,很多4S店通過客戶上保險來達到預期的利潤。


花生好車


是。你可以選擇不買車,或者去起訴。


路虎行政


還有為什麼收出庫費?誰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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