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州市法院綜合審判團隊成功調解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


4月11日,盤州市人民法院綜合審判團隊成功調解了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

2018年1月24日,被告嚴某駕駛小型麵包車經煤興線從盤關街上往山腳樹方向行駛,途中轉彎時未讓直行車先行,與任某駕駛的普通二輪摩托相撞,造成無號牌普通二輪摩托車駕駛人任某右下肢骨折,摩托車大燈、油箱等處受損的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後,任某被送往盤州市人民醫院住院治療,花費了相應醫療費,後任某進行了傷殘等級及三期鑑定,鑑定結果為十級傷殘。盤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認定嚴某承擔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任某無責任。因嚴某駕駛小型麵包車向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貴州分公司盤州市支公司投保了交強險,事故發生時尚在險期內。後雙方對任某的經濟損失未能達成賠償協議,任某故訴至本院。

為減少當事人的訴累,達到案件快審快結,讓受害人儘快得到賠償款的目的。在案件未開庭前,承辦法官與保險公司進行充分溝通,讓保險公司按其理賠標準認真將每項賠償損失計算清楚,再與任某溝通交通案件賠償標準所能賠償到的經濟損失,然後將保險公司所能賠償的數額與任某主張的損失相對應,拉近雙方的差距,保險公司為體現最大誠信,表示願意在其理賠標準範圍內高標準地賠償任某經濟損失,因保險公司提出的賠償金額與任某損失差距不大,且有承辦法官耐心協調,任某最終同意保險公司77035元的理賠,雙方滿意而歸。

該案的順利調解,既營造誠實守信的營商環境,也讓人民群眾對保險有了一個新的認識,增強人民群眾對保險的信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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