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下班的職工報告工廠著火了,結果被公司罰款五千,對不對?理由是著火不救?

思想加29454


首先公司無權對員工罰款,罰款只有國傢俱有執法資格的行政機關才有權。其次,職工發現火情第一時間選擇報警是正確的。職工不是專業的救火人員,在無法保證自身安全的基礎上,貿然救火反而不符合消防相關常識,也是不提倡的,任何的急救都是先觀察判斷當時的環境是否確保自身安全,避免無謂的犧牲,救人重於救火,企業這樣的做法純粹是又一起“扶不起”“不敢扶”的打擊人們“多管閒事”。另外:如果當時各種施救因素符合,初起火災,救火器材隨手可得,完全可以撲滅,員工選擇不施救,顧著自己下班,打個報警電話,也實在不妥,企業也同樣無權利罰款,這樣的情況不是員工有問題就是企業管理有問題,不足以讓員工產生愛廠之情懷,該反思的是企業,這樣對一個員工罰款,估計又會引起更多員工的反感,更沒有團隊意識,凝聚力了


Boyka-rb


有次星期加班,早上7:3O我發現刨邊機著火了,可能著了很久,我馬上報告車間,並拿滅火器救火,等消防人員趕到,明火已基本撲滅,我問車間書記是否應該獎勵我,書記答:這不是什麼好事,別提了


用戶4283813737944


有同感!當年我們倉庫側面的垃圾池自燃,火很大,上面還蓋了棚,我報了警,打火的時候差點掉進火裡,最後還不是說處理不當!不討好


家有地痞


員工報了火警,消防人員來了,雖然企業的損失變小了,但是工廠的董事股東也會知道,對於企業的管理層來說他們的績效,年終獎都會扣掉,我過去在一個傢俱廠打工,凡是工傷在三十萬以下的都不上報,由廠長,經理,主管墊付,如果上報了年終獎,績效清零,工傷嚴重的除外


無雪7260


這是和中國五千年封建史有關,以前官吏從來報喜不報憂。而在皇上面前報憂有時還會有殺身之禍。

我以前在一個紡織廠工作,那是個一級防火單位。根據規定凡動用滅火器都要扣錢,不管什麼原因。在對上級彙報和對外報道時連”火險”兩個敏感詞都不能提。

多年後我都有個習慣:一起身滅菸頭(辦公室可以抽菸),一直延續到現在。衣服兜裡總是有一兩個半截煙。


無言他


被罰的理由是不救,實質原因是洩密!各種事故,領導都不想讓外界知道,多少瞞報的事故原因莫不如此!


天涼好個秋0960


我們以前廠進廠安全教育就說了,著火你就跑,不用去救,打電話通知領導和廠裡消防,專業的事讓專業的去幹,一是減少人員傷害,二是防止誤操作,擴大火勢,以前發生過起火關錯閥結果炸了


阿樂起不來


就是因為工廠起火報警,合同期滿立刻辭退,開發區街道辦都不給員工一個支持,說是他們也受到牽連了,這裡的貓膩大了去了


老陸


這就是告訴大家,以後無論發生什麼事,只要不傷害自己的利益和生命的情況下,少管閒事。


用戶4871564124494


(發現公司有大火災,應該先報警,後通知到位單位主管和相應人員。以人為本撤離現場人員,保證職工人身安全。組織專業消防滅火人員撲救。隔離易燃易爆炸物品,防止火勢蔓延造成更大的損失。派人斷電拉閘。防止漏電造成的二次人身傷亡)。可恰恰相反的是這個領導?害怕火情洩漏和上級處罰。做了天理難容的事。公司是一個大團體,是工人的第2個家。保護公司的利益不受到災害。難道都做錯了?這就看出了一個領導的意識、人品、品德。也給社會造成了不良的影響。才會有災害不斷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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