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律師被控系“惡勢力成員” “訴訟”為犯罪活動之一

(原標題:80後女律師林小青被控“惡勢力成員”涉兩宗罪,律師為其做無罪辯護)

4月12日,一條林小青律師被指控為涉案團伙成員的消息在律師圈內廣泛流傳,並引發關注。

4月9日至10日,由西寧市城中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以魏某偉、宋某舟為首的17名被告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涉“套路貸”犯罪一案,在城中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該涉惡團伙成員包括被檢方指控的36歲北京大成(西寧)律師事務所女律師林小青。

“80後”女律師林小青被控兩項罪名:詐騙罪和敲詐勒索罪。

上游新聞記者獲悉,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已指派兩名律師為林小青做無罪辯護,辯護人認為公訴機關對林小青“惡勢力犯罪集團重要成員”、以及詐騙罪和敲詐勒索罪的指控不能成立。

女律师被控系“恶势力成员” “诉讼”为犯罪活动之一

公訴方:“訴訟”為林小青違法犯罪活動之一

上游新聞記者獲得的一份西寧市城中區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顯示:林小青,女,36歲,原系青海合創匯中汽車服務有限公司法律顧問、北京大成(西寧)律師事務所律師,因涉嫌詐騙罪,於2018年12月29日被西寧市公安局城中公安分局取保候審。

2017年7月,林小青被青海合創匯中汽車服務有限公司聘請為法律顧問。

《起訴書》稱,2017年5月青海合創匯中汽車服務有限公司成立以來,採用欺騙、恐嚇、威脅、滋擾糾纏、訴訟等手段多次實施詐騙、敲詐勒索、尋釁滋事、強迫交易等違法犯罪活動。以“利息低、無抵押、放款快”為由招攬到客戶。在貸款人不知情的情況下,以收取上述各種費用的名義扣減貸款,使被害人實際收到的貸款本金遠低於合同約定的貸款數額。

經鑑定,2017年5月至2018年1月,該公司共向463名貸款人發放貸款,貸款本金3800餘萬,實際轉出貸款本金3200餘萬,收到2300餘萬,剔除本金外非法獲利金額合計1802961元。

《起訴書》認為,林小青作為青海合創匯中汽車服務有限公司的法律顧問,通過向法院提起訴訟方式對被害人實施敲詐勒索。林小青作為法律顧問,應該認識到青海合創公司超範圍經營放貸、利息在本金中扣除、高額索要利息等是違法行為,在其與青海合創匯中汽車服務有限公司簽訂的《常年法律顧問合同》中寫道,“一年三次去派出所參與調解”,這表明林小青明知公司在催收中會有打架鬥毆的違法行為,並參與調解。

公訴人還認為,青海合創公司曾將林小青作為法律顧問的名牌擺放在青海合創公司催收部,對內部員工和外部客戶產生心理“強制作用”,這對青海合創公司這一“惡勢力犯罪集團”起到了幫助的作用。

除其他被告人外,《起訴書》認為林小青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隱瞞真相,多次騙取他人財物且數額特別巨大,通過訴訟勒索被害人羅某,數額較大,應當以詐騙罪、敲詐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4月11日,西寧市城中區人民檢察院微信公眾號上發表的題為《西寧市城中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全省首例“套路貸”惡勢力犯罪案件出庭支持公訴》稿件稱,該案系掛牌督辦的涉惡案件,也是我院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辦理的全省首例“套路貸”惡勢力犯罪案件。省市區三級檢察機關高度重視,法庭辯論階段,公訴人從各被告人行為的定性、法律責任、量刑等方面充分發表公訴意見,16名被告人當庭認罪,取得了良好的庭審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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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護人:林小青涉嫌敲詐勒索和詐騙罪指控不能成立

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律師徐平和北京大成(西寧)律師事務所律師邢志接受被控詐騙、敲詐勒索案的被告人林小青的委託擔任辯護人。

《辯護意見書》認為,林小青與涉案公司簽訂《常年法律顧問合同》後,參與過該公司事務只有幾項:因公司員工意圖開走一個債務人抵押的車輛和債務人發生爭執而報警,林小青曾到派出所參與調解;林小青曾代寫過一個起訴債務人的民事訴狀(未發出);林小青曾草擬過致債務人的催款律師函(未發出);參與被害人羅某起訴涉案公司,林小青作為律師進行應訴。

“任何人都有委託律師權利,即便可能犯罪的人。”《辯護意見書》認為,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符合法律規定,其行為就是合法的,代理行為就不是敲詐勒索的犯罪行為。

《辯護意見書》稱,林小青沒有參與組織化、系統化的犯罪行為,僅針對個別債務糾紛的證據進行起訴,因此,林小青沒有產生成為“惡勢力集團”真正“重要成員”。林小青的行為是律師提供法律的服務;當受害人個別糾紛出現,涉案公司委託林小青參與處理,林小青告知涉案公司強行拖車不合法,她的行為不是參與詐騙犯罪,而是勸阻非法主張,盡到了律師的責任。

辯護律師由此認為,林小青的敲詐勒索和詐騙罪指控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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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律師事務所:已緊急向全國律協求援

上游新聞記者獲悉,林小青畢業於北京國家法官學院畢業,從事法律工作以來,擔任過大量包括刑事辯護人、代辦取保候審;代理經濟糾紛、交通事故糾紛、合同糾紛 、婚姻家庭糾紛等。

上游新聞記者注意到,一份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的《關於西寧分所林小青律師因律師執業行為涉嫌“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的情況通報》在網上流傳,記者經與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多名律師求證,證實了這份《通報》的真實性。

《情況通報》稱,在2019年初本案案發後,律所派專人前往當地,委派辯護人為林小青做了無罪辯護。

在開庭之前,大成律所緊急向全國律協求援,全國律協高度重視,委派全國人大代表、甘肅省律師協會會長尚倫生旁聽了案件審理過程。“事務所仍將持續一切努力,避免林小青受到刑事處罰,目前仍在堅定跟進各項工作”。

一份《青海省律師協會關於對林小青案件有關事宜的通知》顯示,該《通知》發送單位為西寧市律師協會,“省律協組織部分協會領導和專委會成員討論研究後,一致同意你會關於對林小青辯護人對其涉嫌詐騙罪、敲詐勒索罪一案做無罪辯護的意見。”

據悉,在該案庭審中,除林小青不認罪以外,其餘16人均認罪。

目前,該案尚未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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