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不體罰學生就是放任不管嗎?教師不體罰學生就無法提高教學質量嗎?

江湖牧人


體罰和教育孩子沒有必然的聯繫。我們認真的管理孩子,也沒有必要通過體罰這種方式來實現。

很多老師,很多家長會有一些粗暴的認識他們,認為體罰孩子就是對於孩子的關心,就是管教孩子就是對於孩子成長的一種好。

可是我們現在已經明確的知道,體罰孩子本身就是一種錯誤的行為,我們用錯誤的行為來對待孩子的時候,其實作為一個教育者,他本身的形象已經就喪失了,作為一名教育者,打罵孩子是不允許的,並且打罵孩子的後果大家都知道,網絡中新聞中經常出現的這些問題,還不能夠警醒教育一線的老師嗎?

但是有些人又會很偏執的認為,不體罰孩子,孩子的學習成績不好,但是我們再反過來看一看能體罰的幾個孩子,他們的成績又好到哪裡去了,所以說體罰與成績沒有必然的聯繫。

教育是一個長期的行為,我們做任何事情,孩子的學習也和我們一樣,它都需要一個長期的堅持,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這麼粗淺的道理,這麼粗淺的內容我們都學習過,也都知道,可是為什麼在對待我們的教育對象的時候,卻往往的急功近利呢?

所以說體罰和關心孩子和管理孩子,以及孩子的學習成績是否提升都沒有必然的關係。

我們認真的管理孩子,認真的想提高孩子的成績,其實最關鍵的還是加強和家庭教育的聯繫,保證孩子在家庭教育中和學校教育中的一致性。


宜城老師


題主提這兩個問題的原因和用意是什麼,我不清楚,也不想妄加揣測。不過我要明確告訴題主的是,這兩個問題根本不能成立。因為“體罰“這個前題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八章第三十七條第(二)項已對此做出了明確的禁止性規定。那麼,在不能體罰學生的情況下,教師還能不能管好學生並提高教學質量呢?無數教育實踐告訴我們:能!接下來,我就從兩方面談談為什麼能的問題。


一、排除了“體罰”,教師依然有很多辦法可以用來管好學生。

從軟的方面講,教師首先可以藉助自身的人格魅力和個人威信讓學生信服自己,併產生眾望所歸的心理效應。蘇霍姆林斯基的“只有人格才能影響到人格”的論斷說的就是這個道理。一個有童心,有愛心,有責任心,有公正心的好老師,不可能管不好學生。其次,教師可以通過密切與學生的關係,使管理工作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孔子《學記》有言:“親其師,信其道”。這可是深諳教育規律的至理名言,為師者用之於教育實踐,必能收穫奇效。最後,教師可以通過樹立榜樣,營造良好的班風,促使學生爭先恐後,見賢思齊,自覺抵制歪風邪氣,實現教育與自我教育的完美結合。

從硬的方面講,當軟的正面教育效果不佳,甚至根本不起作用時,教師還可以靈活運用各種懲戒手段教育管理表現不好的學生。比如當面提醒、勸說、警告、進行戒免談話,當眾批評、譴責、罰站(時間適當),安排地方思過、寫檢查,責令公開檢討,罰做作業、做衛生,通知家長,報請學校做出口頭警告、通報批評、記過、留校查看、停學、勸其退學、開除學藉等處理。當這一切都無效時,那就交由家庭和社會來管理。教師可以移交教育管理責任,但是放任自己的學生不管就是失職,就是不作為,這是絕對不行的。



二、排除了"體罰”,教師依然有很多辦法可以用來提高教學質量。

教師在提高教學質量方面,可用的方式方法也有很多。第一,不斷提升自己的專業知識水平和教學工作能力,使自己更優秀。第二,做好備、講、輔、批、查等五大環節的常規教學工作,忠實履行教學工作職責,做一個負責任的教師。第三,深入開展教學研究,不斷進行教學改革與創新,充分運用現代化教學手段(如多媒體、藍墨雲、學習通等),豐富教學方式(如微課、慕課、翻轉課堂等),提高教學效果。第四、組織一對一的結對學習以及好中差搭配的小組學習,讓學生互幫互學,共同提高。第五,不斷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促使學生變被動學習為主動學習,變要我學為我要學,讓學生充分感受、享受學習的快樂。



綜上所述,我們完全有理由說,不用“體罰”,教師照樣能夠管好學生,照樣能夠提高教學質量。


張藝黃岡


首先說明體罰學生是非常錯誤的行為。

老師無論如何都不能體罰學生,那樣會給孩子造成心理方面的傷害,他以後會對你的課失去興趣和愛好。如果一個學生對老師的講課失去興趣愛好,那是很危險的,可能這門課就會成了”瘸腿課”。

教師對學生必須和藹可親,”作用力和反作用大小相等方向相反。”你用什麼態度對待學生,學生也會用什麼態度對你。這個是很實效的!

學生既然犯了錯誤,教師必須笑容可掬的耐心說服教育,你如果像一陣陣冷風拔掉人家的衣服,人家一定會把衣服裹得嚴嚴實實、更緊,你要用暖風吹拂人家,人家可能不用你扒他的衣服,他自己會主動去脫。

這就是暖風效應起到的作用!



教育探討


本人不是教育體系內的人,但一直都比較關注教育問題。有很多朋友在鄉鎮任教,近些年聽到他們對現有政策持非常消極態度。首先我們那是西部小城,教師工資普遍較低,聽說還經常不能按時發放,績效更是一拖半年一年的都有。其次就是學生問題突出,我們都一致認為好學生是家庭教育跟學校教育共同作用的結果,家庭育人,學校教學兼顧育人。但是問題來了,我們那家長普遍不重視教育,基本上是隻管生養不管育人,還有相當一部分的留守兒童。由於家庭教育的缺失,很多小學中學生完全目無尊長,喜歡抬槓唱反調。別的他們不懂。但是他們知道老師不能打他罵他更不能開除他。這樣的結果就是一個集體沒有凝聚力。老師佈置的任何任務都沒有強制要求執行的能力,久而久之就是越來越多的人不能完成學校任務(我們那裡的小學兩科加起來不足60分的比比皆是,中學平均60分可以排到六七十名,在這說明一下我們小鎮中學生一屆1000人左右)。現在很多朋友當初教書育人的夢想用他們的話說就是都給狗啃了。年前聽一個朋友說一件很有趣的事,他們校長聽說他們班有一個學生出事了,立刻打電話讓他核實當時那學生在不在學校,他打聽了一下結果那學生是在大街上別人砍了,結果大家都鬆了口氣,然後讓他等警方調查時在配合。我聽後不知道是什麼滋味,我在反思現在的有關部門對學生所謂的保護是不是過於誇張。你讓一個人拿個三兩千的工資去承受超高的革職風險過程還要教書育人,這除非個個教師都是聖人級別的,不然這絕無可能。我現在瞭解到的更多的是學生別在我的班級出事這是首要條件,其次是按時上下班,(放學後留過學生補作業,結果被家長投訴沒讓孩子放學,自此以後就再也沒有以後了)。大部分只管教不管學(當地大部分家長不過問也不看好教育),看得順眼合脾氣的相對會認真一點教,其他的都靠祖墳冒青煙了。最後我假設如果給你一群沒有任何家教也沒有任何學習慾望的學生你可以教好嗎。再假設給你兩三千的工資你願意花多少的時間多少心思去教一群你完全沒權力去管理的學生,歡迎留言討論。


子非魚89585


缺乏懲戒權的教育肯定是蒼白無力的。對說服教育無效時,懲戒是最有效也是最高效的解決方式,無論你信也不信。譬如一節課中如果出來一兩個搗亂的,導致無法正常授課,老師說服也不聽的情況下,直接攆出教室讓其面壁思過這有什麼好糾結的?現在反對賦予老師懲戒權的是什麼人呢?不外乎這幾種:1.對孩子嬌生慣養寵溺無度的家長;2.知道自己孩子從小就是小霸王,在學校欺凌同學的家長;3.認為讀書無用的家長;4.認為教師的懲戒權就是無端體罰的家長;5.帶戴著有色眼鏡,仇視老師的家長。

反對賦予老師懲戒權,從本質上分析就是自私性質的護犢子心理,即我的孩子在學校作鬧,容不得你老師來管。

還有一種人也反對賦予老師懲戒權,這就是留了幾天洋,閉著眼睛摸了一頭外國象,自詡深得洋人教育之精要,回國後以高大上自居,竭力推崇賞識教育萬能的專家。


用戶4088399157752


今天的中國教育,禁止體罰和變相體罰確有法律依據,《未成年人保護法》、《教師職業道德規範》裡有明文規定和明確要求。所以,我們常常在生活中或是謀體上看到某某老師因體罰學生被家長罰跪,索要鉅額賠償,教育主管市門還要“補刀“,輕者通報批評,行政處分,重者停職甚至開除。老師們早己不寒而慄,誰還敢體罰或變相體罰。有人老拿西方教育說事。我們看看西方老大美國的教育有無體罰或變相體罰。我上網查了一下,美國有21個州是允許體罰的。美國法律規定,適用情形為“毆打教師、把下流作品和圖片帶到學校、罵人、爭吵和打架以及侮辱教師(包括校外)等“。法律還規定在執行教育法的過程中,教師可以對學生用板子打屁股三下,對於情節嚴重者可以打十下。

我說這些話不是為老師體罰和變相體罰開脫,而是引起大家思考,我們的學生說不能說管不能管,將向何處去?


愛語文的老師劉


你這個問題問的本身就有問題,首先現在嚴禁對學生體罰,而且體罰是個別老師的過激行為你不能以偏概全,弄的好像所有老師都體罰一樣,

其次現在並不是教師要通過體罰學生來管理學生,現在老師對學生不敢管的原因是學生和家長過分的放大教師的行為,有一句話不對都會導致家長到學校打鬧,甚至會告到教育局然後丟失工作,現在有一種學生是大爺老師是三孫子的感覺,

很多專家讓老師用人格魅力或者是靈活的教育手段去教育學生,我想說真的很天真,人跟人的性格不一樣魅力也不同就算你再有魅力和手段也會有學生不喜歡,畢竟誰都不是人民幣不能做到人人都愛,那這個時候怎麼辦?我們並不是鼓勵老師去體罰學生,而是應該根據具體情況對孩子進行更適合的教育,適當的懲戒對無法用道理說服的孩子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我們現在要明確一件事教師對孩子和家長是一樣的都希望孩子能夠將來成為龍鳳,個別教師的過激行為,不能成為大眾對整個教師行業否定的理由,這樣對那些勤勤懇懇為孩子們付出心血的老師太不公平了。還有很多人都是在不瞭解一個行業的時候就妄下斷言,每個行業都會有個別不守規矩的人,難道我們要把所有的行業都否定了嗎?什麼時候能夠學會就事論事,理性的看待問題,那我們的社會也就會更和諧了。


觀影觀世界


談下淺見;

第一體罰是教育的一種比較直接,有效,更正學生錯誤行為的一種手段,這種手段建立在說教無果的情況下,為了達到既定教學任務,而使用的一種非常手段。體罰可以存在,但是不可濫用,更不能成為教師頤氣指使的一種發洩方式。這是與教育育人理念相違背的,可很多人在情緒波動時很難掌控自己的怒火。簡言之,就是有時體罰的誘因可能是學生犯得錯誤導致,但是,體罰的目的性有時會變成執行體罰人情緒的宣洩。這就不對了。

第二,至於說體罰就一定能教好學生麼?那麼可以試想,我們國家存在刑法,還存在死刑呢!我們社會就和諧了?每個公民就遵紀守法,愛國愛家,德才兼備了?這明顯是胡扯,社會照樣有犯罪,因為刑法存在,社會相對和諧許多。所以,提問者的問題本身就存在自身智力缺陷,簡言之,就是白痴。

第三,關於教育,大眾關心,這是好事,但是,請有一顆包容的心,對待老師。說的直接點,要想教育改變,整治老師沒屁用,就像一個人得了肝癌,沒有了食慾,就一直吃促消化的藥。有效麼?,有效,除根了嗎?沒有。頭疼醫頭,腳疼醫腳。屁用沒有。

所以,教育要改變,別天天逼逼表象,得治根!


陳愛仕達su


兩種說法值得商榷。

首先,體罰是國家明文規定是不可以的!但是適當的懲戒在教育教學中是必不可少的!不懲戒不等於放任不管,否則,教師就失去了教書育人的職責!而且,還會給家長學生落下口實!除去懲戒,教師還可以進行說服教育,任何一個孩子,他內心總有柔軟的地方!需要教師的耐心觀察,儘量去理解孩子,必要的時候可以有適當的懲戒!

其次,教學質量和懲戒沒有多少直接的關係!學校不是監獄,不是用強制手段讓學生聽命與你,學生是未成年人,心智還不成熟,思想情緒變化大,可塑性強。當學生的言行影響到教育教學,可以先耐心說服教育,多一點時間,多一些關愛,相信可以改變學生!實在是頑固不化,家校聯合,適當的懲戒,也可以教育好學生!

所以,上述兩種說法值得商榷!



江上漁者19760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想普及一下體罰和變相體罰的範疇——

1.體罰。所有造成身體不適的懲罰行為都叫做體罰,如:打、罰站、罰跑步等等。

2.變相體罰。這個範圍就廣了,如罰寫作業、放學後留在老師辦公室、罰值日、罰款、語言暴力等等。特別是最後一個,你說你是批評教育,孩子和家長認為你傷害孩子自尊心甚至人格了,這個分寸怎麼界定?

所以,當我們知道體罰和變相體罰的定義之後,問題的答案就很清晰了,你說是不是放任不管?你說怎麼提高教學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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