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女方來說,結婚的時候要彩禮好,還是不要彩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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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禮是應該要的,這是一直以來沒有變過的風俗,要多要少還是要根據對方的經濟狀況去要,要來的彩禮也不要歸孃家所有,現代跟古代不一樣,古代是因為女兒嫁出去就如同潑出去的水,為對方洗衣做飯生孩子,不能回孃家的,回孃家就會被瞧不起,就相當於把女兒給了別人家了,所以才要彩禮。現代的話女兒三天兩頭往孃家跑,家務也都是男女雙方一起做,錢也是一起賺,所以彩禮只是走個形式,但是不排除女方家庭比較貧困,又有哥哥或者弟弟,可能那些個彩禮就不可能再陪回去了。

談談為什麼要走形式,而不是直接不要彩禮。是因為現在的人閒言碎語太多,女方如果不要男方彩禮可能會被女方親戚或者男方親戚瞧不起,可以說是虛榮心吧,但是有的時候真的是人言可畏,親戚朋友們嚼舌根會給新婚家庭帶來巨大的心理壓力,所以對外必須要妥善處理好。對內的話,夫妻兩個怎麼都好說,自行協商。但是千萬千萬不要為難你喜歡的人,既然家裡人都喜歡你也很喜歡,別在關鍵時候因為彩禮的事情放棄這段感情。如果你選擇放棄,那隻能說明你還不夠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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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禮這個問題我總想不明白,為什麼要收彩禮?很多家長收了彩禮還是給小夫妻倆,可是還要收?

從小稍懂事點就聽大人經常聊:誰家女兒因為彩禮問題鬧辦了的新聞,都是當笑話看的。

我跟我先生認識十一年才結婚,關於戒指鑽石我啥也沒要,這些東西也綁不住一個男人的心,反正我有怪癖,就不喜歡這些形式的東西,婚禮也沒舉行。

可是我們幸福嗎?生活中我們也會吵架,但可能因為我的大度另類吧,在老公家還是很有威望的,老公生活中也會比較遷就我。夫妻間有緣份才能走在一起,那些彩禮,婚禮算什麼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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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認為不要彩禮好。

如果認為“要彩禮好”的人,請你列出並簡要分析其“好”的具體表現來。反正本人找不出一條“要彩禮”的“好處”,而只能找出其很有可能產生的諸多“危害之處”,其具體表現如下:

1.它與現代社會倡導的男女平等的時代潮流背道而馳,要或得了彩禮必將自降等級和自降爭取與男性平權的底氣,必將進一步強化而不是削弱重男輕女、男尊女卑的思想觀念,因為“吃人的嘴短,拿人的手短。”

2.要或得了彩禮,隨時可能會成為引發婆媳、夫妻矛盾爆發的不定時炸彈,因為雙方家庭為該婚姻的物質付出不是大致對等,如果不是自願而是被迫付出過多的一方,多少都會種下一些怨氣。

3.也隨時可能會成為女子婚後在婆家無地位受人任意驅使擺佈的藉口——“我們花了XX萬彩禮把你買過來,所以你應該(必須)……不應該……”

4.也可能會成為老公大男子主義和變成巨嬰再合適不過的託詞,這也是部分普通家庭男人也鼓吹彩禮的險惡的內在動因,與古代女方接受彩禮後唯一不同的是——女方擁有主動提出離婚權。

5.即使彩禮只是用於走過場(為女方撐面子)婚後全額返回男方,仍然為婆家提供了隨時可能提及彩禮問題戲說兒媳一番的索材。何苦要去撐那個面子呢?那些東家長西家短、喜好到處八卦的長舌婦,誰都無法堵住她們的臭嘴!

6.將要或得的彩禮用於感恩回報父母(婚前索要準老公或其父母的金錢去“報答父母”理直氣壯麼?)、扶持弟兄(以自己婚姻作換取條件不覺得卑微以及弟兄們的無能麼?)、“私房錢”(以防被離婚後的“不測”不覺得自己太無能耐麼?)、撐臉面(虛榮心那麼強麼?)等,真的“很好、很值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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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是男是女?你弄清楚,你要是女孩,你覺得不要彩禮,你自己會同意麼?家裡會同意麼?問的問題真是讓我無言以對~~~

2.你是男的,你結婚了,你不送彩禮,你覺得女方會答應嫁給你麼?這都是不用問的事,女孩兒結婚有可能就是一生中最重要的一次,你覺得你不送彩禮說的過去?

3.所以,不用再問了,彩禮肯定是要送的,送彩禮能表達你很重視你的老婆,還能表達你岳父岳母的養育之恩。你說的我說的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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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禮這個問題只有窮屌絲不願意奮鬥的男人,才會整天在社會抱怨,結婚娶媳婦哪個家庭不是父母掏的錢?不管買車買房,不都是父母的血汗錢,除非有的男人比較有出息自己賺錢多,都是自己出錢辦事。現在男孩子工資夠自己花的嗎?整天抱怨彩禮?你們一年到頭為父母為自己存過多少積蓄?打遊戲,買裝備,用蘋果,穿名牌,吃好的玩好的,娶媳婦的時候埋怨父母沒有錢,抱怨彩禮太貴。現在普遍一線員工工資都拿到五千一個月,就算你剛出來打工,一年也能存三萬吧?一個月兩千塊錢夠不夠你生活費?

要不是重男輕女,導致女少男多,娶媳婦會這麼貴這麼難嗎?該抱怨什麼?有多少女嬰被打掉,被拋棄被送人被賣掉?抱怨什麼呢?社會發展到這樣就自己努力拼搏吧!多掙少花。

自己加把油,找個只要人不要錢的女朋友,不要說什麼女人現實這句話,最現實的就是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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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現在有一部分人覺得不要彩禮好。原因,不過就是愛情啊,真愛什麼的。不然就是,一個好人形象,嫁人不是把自己賣了,增加男方的負擔。當然,從表面的道德層面,這好像是有道理的,是對的。一個人會有這樣的想法,只能說明,至少她是個好人。

但是,在現實生活中,不要彩禮就過得幸福了?

或者說,不要彩禮,甚至倒貼的女人,哪個不是一場悲劇。只是,情形細節不一樣而已。

在中國,人情世故是一道很難的題。

比如說,你不要彩禮,那是善良。但是,中國有句話,人善被人欺。所以,你這倒貼過來的媳婦,就成了婆家眼裡的廉價貨。吃幹抹淨還不夠,可能還想敲詐下你的孃家。所以,別裝什麼好人,那只是別人欺負你的理由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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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老家是內蒙古鄂爾多市農村的。首先我們這是礦區,嫁女時父母象徵性的和婆家收點彩禮。多數讓婆家自由給點,不超過6千6和8千8百元。父母會說希望女兒女婿以後的日子過得好,父母老了多看看父母就行了。女子向婆家要的彩禮也不多,包括三金在內也就3萬以內。5萬的很少見。但會要求男方在城市儘量有房子,如果沒有房子,父母也不會要押錢什麼的,只要女兒願意,男孩也優秀,女方父母會要求男方父母做出承諾,好好奮鬥,將來幫助孩孑必須在城裡買套房子。將來倆口子生下小孩,為了孩子上學方便。而父母收下的幾千彩禮錢和女兒要的錢父母是一分都不會拿的,女兒出嫁那天,全部給送親的或女兒帶好,到了婆家當著親親的面說明孃家給帶回了多少多少錢。除了這,父母還會為女兒準備很多陪嫁,比如沙發電視冰箱等。孃家不但不收彩禮,還倒給女兒5萬至幾十萬不等的陪嫁錢(視女方家庭條件,特別困難的就不給了,稍稍條件好一點的都會額外給女兒一部分錢,支持她們剛剛成立的小家庭。

另外我們這裡的老人常說不結親是倆家人,結了親就是一家人,如果誰家收彩禮或拿彩禮為難對方,會被鄰居們看不起,也會有本家族的長輩站出來指正。因為都希望自家的孩孑過得好,過好了,有能力了,給父母穿點吃點父母不拒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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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彩禮是應該要的,而且不應該是女方要,而應該是男方給!因為這是我們的風俗習慣,甚至可以說是傳統文化!這不是陋習,不是惡俗!

但是這不應該‘發揚光大’,應該‘禮’為先。彩禮應該被認為是男方對女方及家人的‘禮’!這裡說的禮是‘禮貌’‘尊重’的禮,而不是‘禮物’‘錢財’的禮!我想這應該是我們祖先發明‘彩禮’的初衷!‘彩’應該是添彩,‘禮’應該是說尊重的態度,是禮貌!

現在我們所說的彩禮完全變了樣!成了純粹的女方要錢,成了沒休沒止的攀比!成了面子工程!真的快要成為‘陋習,惡俗’了!

我們都希望有面子,都希望有錢。但有面子不如有裡子,兩個人恩愛和睦,日子越來越紅火才是裡子,才更有面子。而且新婚夫妻的面子裡子都應該是自己掙得,而不應該是要來的。

彩禮是父母給予新婚夫妻的關心和愛護,是對對方家人的禮貌。至於多少,這要看自己的家庭條件了。誠心的祝福,和睦的家庭關係才是主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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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怎麼說呢!每個人的觀念不一樣,處理方法不一樣。有的認為,要彩禮有傷自已的尊嚴,沒有面子。這樣的家庭肯定不會要彩禮,就算家裡窮,沒有陪嫁,但也決不會拿男方的線。她們覺得這樣才能挺直腰,抬起頭。而有的認為,不要彩禮有傷尊嚴,沒有面子,所以要男方意思一下,覺得自已很值錢。以後才能抬起頭。以上兩種情況都是可以理解的,只要男女雙方觀念一致,就沒有問題。所以說,三觀一致很重要。但有的為要錢而要錢的,就真的沒意思了。這種情況下,就看男方的情況了,不差錢的也無所謂,反正玩膩了就換人,離了娶娶了離,一生不知換多少個老婆,反正有錢,不在乎。但對於普通家庭的男方來說,還是要慎重了,因為她需要的是錢,當你不能滿足的時候,她會毫不猶豫的離你而去,常常是人財兩空。所以,要不要彩禮都沒有錯,關鍵是為什麼要?要多少?怎麼要?要後怎麼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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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不要彩禮好。因為要彩禮小兩口分手的很多,真的是很可惜。第二,我們知道彩禮是由男方的父母出,而很多家庭的父母絕大多數不是大款。所以基本上是由日常生活當中節省出來的,也可以這麼說是人家的養老金。如果給了女方彩禮錢那麼就會加重男方父母的養老困難。第三,助長攀比現象,現在的彩禮越要越多,覺得要少了沒面子,覺得自己的女兒很便宜。第四,增加家庭矛盾也增加了婆媳的矛盾。第五,彩禮是中國特色,(我們知道西方國家是沒有彩禮的。)而且還是中國特定時代的特色。在舊社會是那個年代的所產生出來的產物,因為那個時代的婦女在嫁出去的時候是成為了夫家的人,彩禮是對女方家人口缺失的一種補償,但是新社會的法律,對於父母雙方的養老都享有均等的被贍養權利。並不會因為女兒的出嫁而讓女方父母的贍養成為問題。所以舊社會要彩禮是應該的,但是現在就顯得自私而不公平。也許很多人會說我女兒給你家傳宗接代就應該要彩禮。其實我覺得如果這樣說的話,你首先就是把自己當成了生育機器。你不是給別人生孩子,你是給自己生孩子孩子是你們兩人愛情的結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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