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後,超標車如何處置?各地標準不一有喜有憂!

再過3天,《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強制性國家標準將正式落地實施!!!

你家的電動車符合新標準嗎?

你的舊車,怎麼辦?

根據即將生效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原有的電動兩輪車將被細分為:電動自行車(國標車)、電動輕便摩托車、電動摩托車三類。

如下圖:

4月15日後,超標車如何處置?各地標準不一有喜有憂!

未來,電動車不僅要上牌,電摩和輕便摩托車還要考取駕照。

你的舊車,怎麼辦?

國家明確規定,電動自行車新國標正式實施後,不符合新國標的產品不得生產、銷售、進口。很多人誤解為這相當於4月15日之後,不符合標準的車就不能上路了。

面對我國巨大電動車保有量市場,國家並沒有採取“一刀切”的方式禁止超標電動車。工信部強調,對於消費者已經購買的不符合新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和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出妥善的解決辦法,通過自然報廢、以舊換新、折價回購、發放報廢補貼、納入機動車管理等方式,在幾年內逐步化解。

全國各地都設置了長達3-5年不等的過渡期,而超標車上牌時間大多數 城市都是截止4月15日。

不過目前,全國很多城市都對超標電動車上牌放寬了限期,最短的城市延長了15天,最長的延長8個月。

4月15日後,超標車如何處置?各地標準不一有喜有憂!

超標車上牌期延長,意味著什麼?——消費者在過渡期內還可以繼續搶購超標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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