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BF穿越風暴
張扣扣殺人和判刑這事,我梳理了一下,大致有三種觀點:一是認為,張扣扣殺死三人就該判死刑,殺人償命,必須維護法律權威;二是認為 ,張扣扣殺人事出有因,是因為他小時候看著自己母親被活活打死,在心裡埋下了仇恨和報復的種子,情有可原;三種認為,在張扣扣身上體現了“仁、智、禮、義、信”,符合孔孟之道,應輕判。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眾說紛紜,莫衷一是。問題來了:在張扣扣之前,是不是對所有犯法者都嚴格執法了、沒有考慮前因後果?對張扣扣判刑要不要考慮法律以外的因素?把張扣扣這個“仁、智、禮、義、信”都佔的人判死刑,是否又打了傳統文化的臉?當傳統文化與法律發生矛盾時又該怎麼辦?這些問題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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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農村恃強欺弱的現象是很嚴重的,幾乎村村都有,我是個遠嫁的女人,為了生活,在九十年代我在村裡辦個學前班,每年有幾千元的收入,引起了圍人的嫉妒,其中包括自己家人,後來,我家老三犯了精神病,在別人的教唆下,老去我家找事,掀房,砸生意,毀莊稼,砸門,三天兩頭上門找事,慌言說得天衣無縫,我覺得他有病,父母又沒有什麼錢,也就不說什麼。有一次,他哥忍無可忍打他頓,他父母罵上門,說把他的病打厲害了,從此家庭戰爭的序幕拉開了。每次都是老三打頭陣,父母保駕護航,帶著兇器到我家罵夠。每次吵架我都勸老公,自己的父母罵幾句怕啥,我當媳婦的都能聽,當兒的不能聽嗎?就這,我婆婆還上門罵我,說兒孑不娶媳婦時不給父母吵架,娶了媳婦就給父母吵架,不是你壞的是誰壞的,罵的很難聽,說實話,我很怕她,不敢遇到她,都是躲著走,很多人說我沒一點血性,誰也不知道受欺負的滋味多受。可是,我總認為和他們鬥沒什麼意義,無論輸贏對自己都不利,實際壓根就不敢鬥,沒勢力唄,鬥了損失更大,就這樣,忍氣吞聲六年,還清債務我搬走了,十五年沒回過一次那個家。現在想想,還是老人說得好,"忍字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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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因就有果,有果必有因!
看似張扣扣殺人案手段殘忍,充滿血腥,但從根源上還是能找出這起慘案的內在原因。
現在人們都在談論的是張扣扣是否死刑,殺人償命是天經地義!這個判決的結果早在意料之中。其原因除去剛才講的還有最最重要的一個原因:殺一儆百!
張扣扣的殺人案,從一開始就註定就是一個悲劇!
母親被殺,相信是每一個有血性的人(不管男女老少)都是無法接受,並立志要血債血償的!
如果王家殺人以後不那麼猖狂,而是積極穩妥的處理兩家關係,即使再大的復仇怒火也會隨著時間而逐步減弱。恰恰相反,王家不但沒有殺人償命,反過來還是那麼肆無忌憚,張揚地挑釁張扣扣底線,這也是不可排除被殺的原因之一!
張扣扣,為母報仇死而無悔了!可是,留給人們的警醒是多樣化的!
在坊間,張扣扣為母報仇乃大丈夫也!
在社會,張扣扣殺人償命法律所不容!
在人心,張扣扣殺人實屬被逼無奈(憑什麼王家殺人不用償命)!是大孝子!
公正公平與否,人們心裡有桿秤!
畢竟這種事沒有落在自己身上,所以,人們就可以這樣討論,那樣議論,可是,一旦事情落在自己頭上就另當別論了!
太晚了,睡吧!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好好珍惜自己和家人吧!遇事冷靜,千萬別囂張,否則,得一時開心,恐將勢必給自己帶來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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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水有奇人,南鄭出孝子。
捨身報母恩,成仁為取義。
往年除夕日,歲末逢三十。
辭舊迎新年,禍從蕭牆起。
手搏兩兄弟,王父僕相繼。
須臾剎那間,仇讎人傾斃。
憶昔少年時,苦讀寒窗裡。
親歷慈母難,目睹人不起。
苦聲動天地,淚水決長堤。
悵恨無釋處,從此埋心底。
憫爾張蔻蔻,曾蓄鴻鵠志。
從戎戍邊關,壯士有節氣。
悲爾張蔻蔻,矢志情不移。
以此未成婚,執念一目的。
嘆爾張蔻蔻,生命只一次。
古今論至孝,如君能有幾。
哀爾張蔻蔻,陰陽將別離。
耄耋老父親,從此與誰依。
贊爾張蔻蔻,撰文有磐石。
義士赴靈臺,獎譽秉史筆。
為人莫仗勢,凌弱視螻蟻。
但看王家人,從此載史籍。
磐石礪成的砥柱
看了這個案件有幾點感慨:
記得有人說過欠三條人命以上的都會被判死刑。我覺得這個案件應該和張媽媽那個案件聯繫起來,一命抵一命,應該還剩兩條人命了。
還有,法院以張扣扣報復社會為由,判處張死刑,被絕大多數網友詬病,不知法院是否意識到這點。一般人認為報復社會是對無辜的人下手,此案冤有頭債有主的,張扣扣當時並未對王家的其他家眷動手。
最後,張扣扣12歲親眼目睹親孃慘死,長大進入社會後屢屢被騙。我們真應該非常慶幸他只殺了仇家。
天道輪迴,希望這個社會多善待老實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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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扣扣是可恨的,連殺三人,手段之惡劣,之殘忍,可以說喪心病狂。但是他也是可憐的,母親的死在他幼小的心靈造成多大的陰影,我們不得而知,但造成多大的復仇之心,現在一目瞭然。那麼小,家庭在農村處於弱勢狀態下,母親被村裡一家惡霸打死,而且是死在自己懷裡,而且解剖屍體還是在自己眼皮底下進行的,大家試著想一下張扣扣母親當時的情景,誰不為之動容?(生活在城市,不知道農村惡霸的猖獗 村民往往敢怒不敢言)
長大後的張扣扣是一條好漢。君子報仇十年不晚,殺母之仇,不共戴天,死就死了,不然妄為做兒,鐵骨錚錚。
中國是法治社會,法大於情,就算他的判決得到全國很多人的同情(基於前因後果),但也逃脫不了法律的制裁。
張扣扣的做法也給那些在社會上橫行霸道的人上了一課:凡事不可做的過頭,後患無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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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扣扣一事,事出有因,情有可原,但法不容情。
我不作過多分析,單純從人性上講點看法。
兒時母親被殺,死在自己懷裡,兇手判七年,不足四年釋放。
長大後從軍報國,成熱血男兒。
退役後,手刃殺母仇人,且自首。
各位看官換位思考,有點血性的男人將如何面對。
中國人的傳統中有“殺父之仇,奪妻之恨”,為最能激起人的本能。
法律要判他,一定要判,判個無期,讓他把牢底坐穿,讓他在牢中醒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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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想說,張扣扣沒有報復社會任何人,沒有禍害仇家其他的家庭人成員!他認為,殺害母親的壞人沒有得到應有的懲罰,當時她母親死在他面前的慘狀一直陰魂不散,那個無助的可憐孩子,有誰關心過他,又有誰撫慰過他,有誰給他做過心裡疏導?他認為冤有頭債有主,殺死仇人以撫慰在天堂裡的媽媽!這難道有錯嗎?但國法難容,他肯定對此要付出很大的代價!但他爸爸如何能接受妻子被殺兒子被槍斃的殘酷事實,他家原本是受害者呀,就留孩子一條命吧,那怕一輩子在監獄裡改造,給他爸爸留下一點活下去的念想!否則,這個家真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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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扣扣在這個案件中雖然冷血,但他用自己的方式來完成對父母的“盡孝”,也不失為美德。為了復仇後了無牽無掛,他選擇不結婚,不讓其他的親人“蒙羞”,更體現了他“罪惡”之外的冷靜和善良。如果這個故事發生在古代,再稍作一番加工,他一定會被描述成替母報仇的英雄人物。但在這個法治社會里,這種方式肯定不是最佳的“孝道”。不過,這是一個極端個案,社會沒必要大肆渲染並且非要得出一個清晰的答案。他既已被判死刑,那就讓他安靜的走向天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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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扣殺人案二審維持死刑原判,於法有據,沒什麼不妥。
各位吃瓜群眾,群情激憤,各種評論口誅筆伐。
重審張母被殺一案有之,理由是判的太輕,王三判七年,蹲了四年牢就放了等等。
我想說的是,你先認真看看案件的來龍去脈,在看看法律《刑罰》的有關條文。
王三故意棒殺張母,構成故意殺人罪。但王三年不滿十八週歲,法律規定,年滿十四周歲,未滿十八週應當負刑事責任。但要減輕處罰。就是說王三殺人罪是在法定刑最低刑量刑判處的。判處七年徒刑並無不當。
王三服刑期間,表現積極被減刑三年,實際服刑四年,體現了法律獎罰分明。同樣符合法律規定。
吃瓜群眾以判罰畸輕,判七坐四詰問,要重新調查,重審舊案,追查執法謀私等籌,沒有法律依據。
扣扣一案二審落搥,就待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並下達執行令。
希望有奇蹟,但非常渺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