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律詩的八大禁忌和寫作技巧

寫格律詩的八大禁忌寫格律詩,有八大禁忌:一忌孤平;二忌尾三連平(三連仄);三忌換韻;四忌失粘;五忌合掌;六忌重字;七忌直白;八忌新舊韻亂用。

今天說說格律詩的寫作技巧

一、律詩8個句子中,每個句子的第一個字的平仄選取技巧。

律詩有8句,每一句的第一個字加在一起就是8個字。

這8個字的平仄以"4平4仄交叉選用""3平5仄或5平3仄交叉選用"為佳,

不到萬不得已時,儘量避免"2平6仄或者6平2仄交叉選用

最好不要選用"1平7仄或7平1仄"更不能"8個都是平或者8個都是仄"。

理由是為了格律的和諧。

格律詩的八大禁忌和寫作技巧

二、非韻句的四聲遞用技巧

非韻句是指律詩中尾字不押韻的句子。

以律詩的四種格式來分,首句為最後字仄的格式中非韻句有4個,即第1、3、5、7句;

四聲遞用的意思是,非韻句中最後一個字(肯定是仄聲字),在選用上、去、入的仄聲時,相鄰的仄聲字,最好不要在同一個聲部裡。

比如第一句最後一個字選用了去聲,那麼第三句最後一個字最好不要再選用去聲字,你可以選用上聲字或者去聲字。

同理,凡是相鄰的非韻句最後一個字在選聲部時都要交錯開選用。

一首詩中的非韻句最後一個字仄聲部的選用最好是按照上、去、入聲部這樣遞進選用。

即使達不到最佳,也要交錯開來.三、對仗句的詞性位置技巧

一首詩中的非韻句最後一個字仄聲部的選用最好是按照上、去、入聲部這樣遞進選用這個技巧就是: 要注意,詩寫時儘量不使用詞組。結合主題,可以在名詞(一個字)前,加形容詞來增加力度。

另外: 頜聯和頸聯相對應來看,同一位置的字的詞性,要避免重複。舉例:

頜聯:X名詞XXX動詞X,XXXXXXX。

頸聯:X非名XXX非動X,XXXXXXX。

其它位置也同理。如果相同的位置上使用的詞性也相同,就犯了"四言一法"的毛病。

這種要求,是為了詩句生動,不至於句式呆板。所以請大家在讀唐詩時注意一下。這個技巧在五律中更應該值得注意.在對仗句中要避免"合掌""正對".先說"合掌"

"獨有英雄驅虎豹,更無豪傑怕熊羆"便是合掌。

聯中"豪傑"與"英雄"同屬人物門類。兩者相對似乎"最工",但細加考察,兩者皆指才能勇武過人者。今有合成詞"英豪"和"英傑"。這就犯了"合掌"的毛病。 又如"狂瀾滾滾侵江岸,猛浪滔滔撼海嶠"。"浪""瀾"皆屬地理門類,但兩者同義反復,亦屬"合掌"。

合掌乃詩家大忌,必須避免。因為律詩不是散文,律詩字數很少,卻要表達很多意思,你不要用14個字來反覆表達相同的一個思想吧。所以忌諱合掌.

另外還有種:類概念的事物與種概念的事物。

"類概念"指包含小概念的大概念。"種概念"指被大概念包含著的小概念。

例如,常見對仗聯"華夏風光好,衡州氣象新"之類。"華夏"與"衡州"雖同屬地理門類,但"華夏"是大概念,"衡州"是小概念。"華夏"涵蓋"衡州"。形象說明便是:"衡州"好比小圓環,"華夏"好比大圓環,大圓環套著小圓環。那樣對仗則被視為"不工"。

格律詩的八大禁忌和寫作技巧

接著說避免"正對"

從虛字的對仗來看,古人雖未對虛字詳細分類,但卻提出了一個重要標準 :"反對為優,正對為劣"。

此處的"虛字"也依舊指除意義比較實的名詞以外的動詞、形容詞、副詞、方位詞等;也就是說,虛字的對仗應該求其異而避其同,求其遠而避其近。最好是反義相對,動靜相對,高下相對。無論是對句還是詩境,能做到對都是比較優的。

例如"江流天地外,山色有無中""中"對"外"正好相反。

"翠屏千仞合,丹嶂五丁開""開"與"合"正好相反。

"星垂平野闊,月湧大江流""湧"對"垂",動靜相對。以上是"反對為優"的顯例。

我們再來看看"正對為劣""流星透疏水,走月送浮雲""走"與"流"是近義詞,屬"正對"。那樣,整句就走不出一個意境。"汲水疑山動,揚帆覺岸行""行"與"動"是近義詞,亦屬"正對"。

律詩中的對仗是以詩脈為主的,在避免"合掌"的同時,更要注意不能"正對"一首好的作品,光有起承轉合是不夠的。起承轉合,這只是初步有了詩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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