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農人散耕
在自家的耕地上建了一個養殖場,現在說屬於違建要拆,該怎麼辦啊?
發展畜禽養殖業,對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增加農民收入,都有著非常重要意義的一項農業生產舉措,對此舉措國家還是大力支持的。但是咱們農民從事畜禽養殖業,也要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首先要知道和明白,農村的土地沒有咱農民自家的,農村的所有土地都是歸集體所有。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條規定:咱手裡的土地只是承包的集體的土地以私有的形式經營,可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等,土地承包經營期限為三十年。
從土地管理法中可知,按道理上講,在土地上搞養殖,也是屬於農業範疇,並沒有改變土地的用途。但是,國有的集體土地又分為基本農田和一般農田。按照《基本農田保護條例》和《農村土地承包發》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佔用基本農田發展用於糧油和蔬菜生產以外的養殖業、林果業和挖塘養魚等非農也生產。基本農田只能用於糧、棉、油、蔬菜等種植業生產。農村土地承包法也明文規定,農村承包田不準改變農業用途。
基本農田是國家為了保障糧食安全而劃定的。為了確保糧食的安全和綜合生產能力,必須有足夠數量和質量的耕地作保障,嚴禁任何非農業性的建設,強佔基本農田。因為我國對基本農田是進行嚴格保護的,只允許從事糧油和蔬菜種植,不允許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養殖業,這是我國藏糧於地確保糧食安全的基本舉措,這也就是我們平常所說的18億畝土地紅線的保障制度。所以違規法律性的建築必定會被依法拆除。
鑑於以上所說,題主家在耕地上建了一個養殖場,被有關部門通知為違法違規的建築,那麼也就是說,有可能你的這個養殖場設施建造,是建築在農村基本農田保護區上。那麼被通知拆除於法於理都是合理合法的,必須自覺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自行拆除。
如果你的養殖建築設施佔用的耕地屬於一般農田,按照《畜牧法》;國土資源部在《全國土地分類》和《關於養殖佔地如何處理的請示》中規定:佔用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從事養殖業,其,養殖用地屬於農業用地,不算屬於改變土地用途行為。從2018年有條文,在其用地上建造的養殖用房必須得符合下列規定條件:不能破壞耕地的耕作層。 在禁養區內不能建設養殖場、必須遠離河流、飲用水源和村莊、必須取得《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達到環評設計要求。
所以,要自己根據實際情況,判斷你所在耕地上建設的養殖場是否屬於國家保護良田。如果是,那麼拆除合理合法。如果你的養殖建築符合上述要求,那麼你有權拒絕拆除,並可通過法律來保護你的利益。
農嫂話農事
現在是這樣的情況,大棚房拆遷運動很厲害,基本都是在原來溫室大棚的基礎上擴建的,算是改變了地的用途,肯定是要拆遷的,這個沒有別的辦法。只能拆遷。
上面是種植面積加蓋房子的情況。
現在養殖的情況還是不一樣的。首先,你先看看地是什麼情況,如果申請了養殖用地,應該沒有什麼事。現在需要做的事情,是諮詢這個能不能補辦手續,如果可以那應該問題不大,如果不行只能拆遷。
還有一種是在不在禁養區。如果是在禁養區,只能是不叫你做養殖了,房子可以不用拆。改建一下做種植,菌類養殖不需要陽光,可以搞菌類養殖,不必養殖少賺錢。有些和你一樣的朋友諮詢過,都是養殖不叫幹了,我的建議高菌類養殖,房子稍微改建就行。
起點農業
在自家的工地上面建了一個養殖場,現在聽說屬於違章建築要拆除該怎麼辦?
你已經用了這麼多年,那麼對於收益來說不給你罰款就已經很不錯了。
屬於私自更改土地使用性質
在自家的耕地上面建立養殖場,這個已經是屬於私自更改土地的使用性質。
在原本的立場上面,它就是屬於違法的。所以面對於這種狀況,如果你沒有申請,對於土地的性質使用更改的時候,沒有獲得批准,自己胡亂去建養殖場,這個時候你本身就已經涉及到違法行為。
所以面對這個問題,如果單純是屬於違章建築,要把你這個房子拆除,那已經是相對來說處罰是比較輕鬆的
嚴重的需要罰款
對於私自更改土地使用性質的情況下,比較嚴重的可能需要罰款的,所以面對這個問題只是單單的把你這個拆了,你就自求多福吧
自己祈禱一下,然後不要計較那麼多,畢竟對於這個問題而言,如果遭遇到強拆或者說強制措施的時候就有可能會給你帶來鉅額的罰款
畢竟對於農村裡面的土地現在管理越來越嚴格,對於農村裡面的問題也越來越重視了
有沒有相關的證件?
如果我們在建築的時候呢,已經獲得了審核和批准,那有這個說法另當別論
畢竟如果說得到批准之後,那麼也就是相關的土地部門認可了你家土地的使用性質改變,所以面對這個問題,如果他們已經批准了,那麼這個時候需要拆除的會給予一定的賠償
如果沒有創建,那麼它不要求你自己拆除已經很不錯了,所以面對這個問題大家好好自己想想吧。
江南農歌
我很想說,這位朋友,你這是屬於改變土地用途,需要相關部門批准,現在建豬場可不是三言兩語,說建就能建的,雖說國家政策是重點扶植三農的發展,但建廠前的手續是必須的。
首先土地性質需要符合國家要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承包經營,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土地承包經營期限為三十年。
原則上你是可以從事畜牧業生產的,但集體土地又分為基本農田和非基本農田,根據《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第17條關於“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佔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等規定可知,基本農田只能用於糧、棉、油、蔬菜等種植業生產,而不能用於養殖業。
所以你的所建場地的耕地如果是基本農田,那麼你就不符合國家的土地政策,屬於違法行為啦。
當然如果你的耕地不屬於基本農田,那麼你是有資格建豬場的,下面的工作就是你的重點。
第一,準備一份可行性報告,向當地發改部門申請
第二,去當地農業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第三,去當地環境部門辦理環評手續,主要是排汙要達三標,
以上這些事宜,大概就是你建豬場前的主要準備工作,可供參考。
豬病課堂
大美西域胡楊57312731
我這個符合國家政策拆了
werytrre
家庭農場是可以的,不是違章建築,不過前提必須得提前申請,在沒有什麼交通便利的時候比較好申請,如果影響國家發展規劃,多半是違章建築,不能申請等,不過違章建築是著價賠償地上附著物的,
被強制徵地的農民
建養殖場還是農業用,不算違建吧!
吳知5
當初讓建設養殖現在都是違法!
突llome
大型企業養殖佔幾十畝至幾百畝地,算違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