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歲孩子被父親遺忘在車裡,導致孩子死亡!孩子父親應該負什麼責任?

落葉為誰傷40601465


您好,我是高級孕嬰師、家庭教育指導師羊駝媽媽,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

父母把孩子單獨放在車內,導致孩子死亡的案件近幾年在不斷從覆上演,很多都是由於父母的疏忽、粗心大意所導致的。這個問題在中國目前還並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到底父母應不應該受到懲罰,負相應的法律責任。但是在美國等多地國家這樣的案件是會讓父母受到法律責任的。

在美國父母如果把孩子單獨放在車內,根據情節的嚴重性,會讓父母受到罰款或者監禁的處罰的。致孩子死亡等情節嚴重的有可能會終生監禁。在中國雖然並沒有這樣嚴格的法律制裁,但是這也並不代表父母可以這麼隨意的馬虎,粗心大意。孩子這麼一條鮮活、弱小的生命。因為父母的粗心大意而失去了,這樣的父母心裡得承受多大的痛苦啊。

所以個人覺得雖然這樣的父母並沒有什麼法律上的責任,但是他們內心的自責,和來自社會的譴責,對他們來說何嘗不是一種懲罰呢?想必他們的內心也是極度愧疚的。因為自己的失誤,造成了至親至愛的人的離世。他們在以後的生活中都會活在陰影裡的感覺。這種時候也不用過多的責任,想必他們都難以逃脫心裡的那一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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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駝媽媽


雖然按照《民法總則》的規定,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但是,在具體的法律適用上,這塊兒還屬於“盲區”和空白區,僅就過失而言,至今沒有追究責任的先例。

首先,在刑事責任方面,類似於監護人因過失而導致孩子死亡的行為,介於“罪與非罪”之間,因為是直系親屬關係,一般不宜定罪。

過失犯罪是指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犯罪行為。

這裡父親的過失,屬於疏忽大意的過失,由於匆忙將兒子遺忘在車裡,最後導致死亡。如果按過失致人死亡罪,應該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法律沒有開定罪的先河。

雖然它符合中國的國情,但是也削弱了未成年人的保護力度,應該引起立法者和法律適用的警醒。

其次,在民事責任方面,由於家庭經濟是一體化,無可操作性。不過,如果牽涉到夫妻離婚時,應當將其作為婚姻法損害賠償的理由之一。

第三,在行政責任方面,同樣因為是家庭問題,不牽涉到單位或其他行政隸屬關係,沒有處理的機關。而《治安處罰法》也無具體追究條款。

同時,《未成年人保護法》、《刑法》、《反家庭暴力法》等相關法律也都籠統強調應負責任,但事實上卻沒有具體的、細緻的、切實可行的追究例子。當然,如果不是監護人侵權的,或者是故意行為的依然可以追究責任。

反過來觀看,美國及其他國家對監護人過失侵權的懲治就相對要重和明確一些,如可以對監護人罰款、監禁及撤銷監護資格等。

藉此事也呼籲全社會都來關心未成年人保護的空白和盲區問題,以杜絕或減少此類事件的發生。


郭押司


對孩子的關愛是一個社會問題,而不僅僅是一個家庭的問題。現代社會關注孩子的健康成長,它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引導家庭如何養育子女,一是對不合格的父母要剝奪他們的監護權利。

近年來頻頻看到有關孩子的報道,有一則說父母盛夏將幼兒鎖在車裡,路人為救孩子,將車窗玻璃砸了。事後,孩子的父母並不承情,卻要砸車者賠錢。一時間,搞得空氣都臭了。

在那個案子中,那對父母將孩子鎖在車裡不知屬於白痴行為還是殺人行為。如果在西方可以推斷他們不具備養育孩子的能力,而剝奪其權利。而在中國,社會對這樣的怪誕行為卻沒有裁判權,只能道德上予以譴責。象前些天孩子被親生父母殺死的行為,我們國家現在還沒有明確的辦法,只有譴責而已!然後看著悲劇發生,再將不稱職的父母追究責任。

這是很令人遺憾的現實,對於將孩子鎖在車裡的做法,我們現在只能譴責,而做不了別的。其實,最好的辦法還是剝奪其權利,由社會自願短期領養,待事後再由法庭決定孩子監護權的歸屬。

孩子弱小,只能交給正常的成年人,而不能交給白痴、懶人、狠人、淫人、或者是自己都活不下去的人!


追求一句中的


家長負主要責任,沒有盡到照顧小孩的責任,幼兒園負次要責任,沒有盡到清點人員的責任,幼兒園如果發現小孩沒在幼兒園,應該及時通知家長,而不是來不來都不知情,及時發現,悲劇就可以避免。對於家長直接把責任推向幼兒園是不合理的,家長是孩子的直接看護人,在玩手機情況下把孩子落在車裡,是對孩子照顧的失職,並且過程中也沒有去幼兒園查看或者詢問,進而導致悲劇發生。類似的事情已不只發生一次了,希望的是,事情發生後第一時間不是推卸責任而是反思自己有沒有盡到父母的責任,減少這類似的事情發生,希望各位家長都引以為戒,盡到自己的責任


澤霖車享


四歲孩子被父親遺忘車裡,導致孩子死亡。從這一事件中可看出這個父親是一個絕不稱職且沒有絲毫責任心的人。這樣的人不配做父親,也不配做丈夫。對一個沒有家庭責任心的人,不配予結婚生子。這樣的人渣應承擔法律責任,判他五年牢獄,讓他長長記性。今後應該擔負起作為人類所負的工作、生活、家庭教育等責任性。


丁丁237490699


唉,竟然有這樣的事!

不管是什麼原因導致他忘記了自己的兒子在車裡,這個父親也太不應該了!天理不容!

至於要負什麼法律責任,就交給法院去判斷吧!至少他是殺人了!而且殺的還是自己的兒子。虎毒不食子,他比老虎更可怕!

但願不再有此類事件發生!


180秒生活


沒有見到監護人的責任,應該進行判刑,至少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如何涉嫌故意,那麼因該判十年以上乃至死刑。


大山裡的正義使者


如果是一個正常的父親由於疏忽造成這個悲劇,估計他後悔的死的心都會有。如果是一個不正常的父親,這個孩子也太悲劇了。如果是這個父親是因為不負責任或者別的非疏忽的原因,該送他上法庭。無論如何,祈禱這個可憐的孩子早日往生極樂世界。


庭院故事


已經第三次回答這個問題,仍然很氣憤,孩子是心頭肉啊!對孩子安全都能疏忽其他事還有什麼可值得信任的?他不配做父親,孩子不完全是自己的私人的也是國家的產要法律保護,在國外必須判刑。在國內也支持判刑,除非緊急狀況參與強險酌情處理,否則應受法律懲罰。


新不老松225


除非能證明這個做爸爸的蓄意謀殺,否則在我國現有法律體系下,他無責。這裡真想罵人,可憐孩子一條命,下輩子投胎不要到這樣的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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