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428)未检在路上丨响应检察“一号建议”,襄州未检在行动!

2019/3/28(428)未检在路上丨响应检察“一号建议”,襄州未检在行动!

图为法治进校园走进张湾中心小学

又是一年春来到,未检普法正当时。为积极响应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不断扩大法治宣讲的辐射力和影响力,进一步深化法律进校园,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3月28日上午,襄州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再次启航,联合该区司法局、教体局、共青团区委,襄阳市乐源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等单位走进了该区张湾中心小学,为该校学生上了一堂预防校园欺凌的法治宣讲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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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襄州区检察院未检部检察官袁萍为湖北文理学院法学系学生介绍法治进校园活动宗旨

讲课开始,襄州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检察官向该校师生介绍到,本次法治进校园活动,检察机关不仅与多个单位联合为青少年提供法律保护,同时还邀请了湖北文理学院法学院学生参与听课,让未检这艘大船上注入社会新生力量,在护航未成年成长,预防青少年犯罪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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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襄阳市乐源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雷丹为学生们授课

随后,襄阳市乐源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雷丹结合精心准备的PPT,用生动鲜活的青少年校园欺凌案例,采用有奖问答的模式,从“认识校园欺凌、不要做欺凌者、我会保护自己、不做旁观者”等四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告诫同学们强化自我保护意识,用正确的方式防范校园欺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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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课堂上积极互动

课堂上互动连连,学生们在回答问题的同时也向社工姐姐吐露心声,有些讲述了自己见过的校园欺凌事件,有些倾述了自己校园欺凌的经历与感受,面对孩子们稚气的话语与童真的脸庞,未检部检察官郭浩走上讲台亲切地安慰遭遇过校园欺凌的学生,并结合课前准备的课件,深入浅出地向学生们介绍了校园欺凌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让学生们了解到在未成年的各个年龄阶段所具备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学会如何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远离不法行为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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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未检部检察官郭浩上台为学生们普及预防欺凌法律知识

面对讲台上平易近人的社工姐姐和检察官哥哥,孩子们慢慢敞开心扉,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了解到了校园欺凌的危害性,并学会了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我一定会团结同学,文明言行,做知法守法、懂得自护的阳光学生!”参与活动的学生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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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台下掌声阵阵

此次法治进校园活动受到了学校师生的一致好评,也让同学们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法治教育,了解了更多防止校园欺凌的知识,增强了辨别是非和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的能力,为构建平安和谐校园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未检知识小讲堂

1

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就是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 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行为。

2

正在遭受欺凌怎么办?

·遭遇校园欺凌,应先同学、家长、老师、司法机关的帮助,绝不能逆来顺受或以暴制暴。

·尽可能避免正面的直接搏斗,以免引起不必要的伤亡。尽量满足对方提出的要求,必要时给予适当反击,与此同时一定要记住对方的体貌特征,及时报警,或向老师、家长寻求帮助。

·要增强法制意识,在侵害发生后,要能够勇敢站出来,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审核:李天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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