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之舒蘭】舒蘭大米喜獲地理標誌證明商標

【稻之舒兰】舒兰大米喜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2007年11月19日,舒蘭大米協會經舒蘭市民政局批准正式成立。舒蘭大米協會就著手註冊“舒蘭大米”地理標誌證明商標。 “舒蘭大米”地理標誌證明商標,因為使用了“舒蘭”二字的地理標識,所以必須是地方政府授權舒蘭大米協會註冊權,舒蘭大米協會方可申報帶有“舒蘭”字樣的地理標誌證明商標。2007年12月13日,舒蘭市政府批覆舒蘭市大米協會關於註冊舒蘭大米地理標誌證明商標的請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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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蘭大米協會按照國家申報地理標誌證明商標的要求,上報了大量的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的文件及證明,以下按時間順序展示各級政府及各有關部門為舒蘭大米申報地理標誌證明商標的推介、證明等文本。

2007年11月16日,舒蘭大米協會形成了申報舒蘭大米地理標誌產品證明商標的材料 。

一、申報舒蘭大米地理標誌的商標註冊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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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舒蘭大米協會申報舒蘭大米標誌商品證明商標的資料

產品名稱:舒蘭大米

類別:粳米

地域範圍:北緯43°51'至44°38'東經126°24'至127°45'。行政區域包括舒蘭市的朝陽鎮、亮甲山鄉、白旗鎮、溪河鎮、法特鎮、蓮花鄉、天德鄉、舒蘭環城街、鐵東街、吉舒街、水曲柳鎮、小城鎮、上營鎮、平安鎮、七里鄉、金馬鎮,開原鄉、新安鄉共十八個鎮、街、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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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生產地域的地理特徵:舒蘭市地處長白山餘脈,張廣才嶺向松嫩平原過度地帶,屬北溫帶大陸性季風氣候,季節變化明顯,雨熱同季,光照充分,晝夜溫差大,糧食作物一年一熟;土質肥沃,適合優質綠色稻穀種植。

產品的理化、感觀等質量特色及其產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的關係:

產品的理化特徵:舒蘭大米粒型細長,籽粒長度為5mm—5.5mm,長、寬比1.5—2.0,米質半透明,色澤清白有光澤、蒸煮時即可嗅到濃郁的飯香味,米飯口感綿軟柔糯,適口性強,飯粒表面有油光,冷後仍能保持良好口感。舒蘭大米成飯,食味清淡略甜,食之綿軟爽口,開鍋飯味沁入肺腑,根源在於幹物質積累多;而飯粒表面油光靚麗,食之略粘,一碗米飯折到另一碗,空碗不掛飯粒,且碗內掛滿油珠,剩飯不回生,這是直鏈澱粉含量高所致。即使同一品種採用同一種技術,離開舒蘭地域改到另一地域種植,其米食味品質發生變化。

感觀質量特色:舒蘭大米直鏈澱粉適中,為16%一 20%;膠稠度高,達到70m以上,堊白粒率和堊白度低,分別在15%及3%以下,鹼消值達到6一7級;加工精度均達到GB/T1354規定的特精米以上標準;黃粒米、不完善粒和雜質均低於CB/T1354規定的粒位;衛生指標也低於CB2715規定的指標,與其他標準相比,各主要指標均優於其他標準。

產地土壤重要條件:舒蘭市土壤肥沃,有機質含量高達3. 14%,舒蘭水稻有5.5萬公頃,佔全市耕地總面積的37.7%,土壤滲透性好,適於水稻栽培。

產地氣候條件:舒蘭屬於中緯度大陸性季風氣候,四季分明,無霜期在110一135天之間,平均年降水量682mm,日照(4一9月)1304小時,有效積溫2980℃。因舒蘭市所處地理位置緯度比鄰市榆樹市和黑龍江五靜市低,舒蘭市的有效積溫和日照時間都高於榆樹市和五常市。在水稻灌漿到成熟的8、9兩個月,舒蘭中西部風和日麗、日照充足、晝夜溫差拉大、年均溫差13℃,比同緯度大5℃之多,最大溫差近20C,就是這個溫差,使水稻的成熟期相對集中。因此,水稻幹物質積累多,直鏈澱粉含量適中,支鏈澱粉含量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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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資源狀況:舒蘭市境內水源充足,年平均降水量682.6mm,全市水資源總量107億立方米,其中地表水總量838億立方米,地下水2.32億立方米,重複利用量2.24億立方米,引客水 1.55億立方米。水的硬度為58.7毫克,PH值為6.8。

舒蘭市境內水系發達,河流眾多,境內有松花江和拉林河兩大水系。松花江幹流境內流域面積623.8平方公里,拉林河及其支流境內流域面積3933.3平方公里,其較大支流卡岔河、細鱗河、呼蘭河均發源於舒蘭市。全市已建成大型水庫1座,中型水庫7座,小(一)型水庫11座,小(二)型水庫94座,塘壩水3250座,攔河壩150座,橡膠壩12座。水利工程配套,抗旱排澇設施齊全,達到舒蘭水稻旱澇保收。

舒蘭水稻生產灌溉之水,主要有松花江和拉林河兩大水系,江河水中含有大量黃砂,富含硅元素,具有較強的淨水作用,境內的其它河流和水庫都屬於低鹼性淡水,水質良好,符合綠色食品基地的用水標準。充沛的水資源,安全衛生的水質,配套的水利設施,為水稻生產提供了得天獨厚的條件。

農業生態環境狀況:舒蘭市“七山一水二分田”的地貌構成說明。境內綠色植被和水草面覆蓋率達65%以上,無排汙企業和粉塵汙染,舒蘭大氣環境符合國家A級綠色食品的大氣標準。

全市幅員面積4557平方公里,轄區(經濟開發區)、3街、9鎮、6鄉,人口67萬。全市水田耕地面積5.5萬公頃,從上個世紀八十年代起,實現稻穀年產量40萬噸,年加工大米近30萬噸,跨進了全省水稻生產和大米加工的先進行列。舒蘭市是國務院確定的重點商品糧生產基地縣(市)之一,被國家確定為綠色食品生活基地,有機食品生產通過美國和歐盟(ECOCERT)國際有機生態農業認證中心認證,被確定為有機食品生產基地。

產品綜合評價:舒蘭大米出產於理想的生態環境,適宜的氣候條件,選用優良的水稻品種,採用先進的栽培技術和加工工藝,米質優於其它產地,具有獨特的區域特色,在國內外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具體比較如下:

產品生產技術規範:栽培技術規範:品種選擇:選用經過審定的,抗逆性強的,熟期適宜的高產優質品種。目前全市大面積推廣優質水稻品種主要有五優A、稻花香2號、松粳6號、松98-122、東農V7、空育131等品種,其米質在國內都是一流的,優良品種水稻決定優質大米。

育苗:科學育苗。採用大、中棚及溫室育秧,配製營養土。

本田移栽:採用稀植、超稀植插秧。

本田肥水管理:廣泛使用生物有機肥,實行淺灌和間歇灌溉。

病蟲草害管理:採用人工和生物防蟲,選用生物農藥和部分高效低毒、低殘留化學農藥。每種農藥在水稻生長一季中只允許使用一次。

收穫:黃熟期採用人工或機械收割,原地自然晾曬,分品種儲藏。

加工工藝:水稻原糧經過初清除雜一清理(碰選)一去石一礱谷一谷糙分離一厚度分離一碾米一白米精選一雙色選一雙拋光一白米分級一檢驗一包裝一入庫。

安全衛生要求:經瀋陽農業部綠色食品檢測中心檢驗,舒蘭大米符合NY/T419-2000《綠色食品大米》的規定。產品不含磷化物(以PH3計)、氰化物(以HCN計)、氯化苦、二硫化碳(以 CS2計)等有害物質,砷、鉛、汞、鍋等重金屬含量低於規定標準。

加工設備技術要求:加工企業具備篩選清理、去石、礱谷、谷糙分離、碾米、白米分級,色選、拋光等設備。化驗室備有分析天平、篩選、乾燥箱等儀器設備,能夠完成大米加工質量標準規定的檢驗項目,產品經檢驗合格後方能出廠銷售。設備維護保養完好,生產能力、性能與精度符合生產規定要求,設備臺帳、設備圖紙、設備安裝基礎圖紙、維修計劃、維修記錄齊全。

產品的知明度,產品生產、銷售情況:產品知名度:舒蘭大米因其品質好,安全、營養、食味佳,在省內和國內外具有一定知名度。上個世紀八十年代舒蘭大米就暢銷北京、上海等國內大中城市,1990年被北京十一屆亞運會指定為專用食品。舒蘭大米通過實施綠優米工程,選用名牌優質米品種,採用先進加工包裝設備,舒蘭大米的聲譽進一步提高。1996“豐珠牌”舒蘭貢米被認定為中國名牌產品。2002年以來,已註冊的“豐珠牌”舒蘭貢米、“凇晶牌” “雨澤牌”大米榮獲國家糧食行業協會大米博覽會“放心米”榮譽稱號,國家糧食局局長聶振邦為“舒蘭大米”頒過獎,國家糧食行業協會白美卿會長品嚐舒蘭米飯讚不絕口;我市吉谷集團研製生產的富硒米獲吉林省首屆賽米會吉林第一米。有詩曰:“碧水藍天蘊珠玉,溢芳沁馨舒蘭米”。可見舒蘭大米享有極高的聲譽。

產品銷售情況:舒蘭市現有水田5.5萬公頃,年產綠色優水稻40萬噸,年產優質大米30多萬噸。目前全市具有一定規模的水稻加工企業100餘家,年加工水稻能力超過100萬噸。舒蘭糧庫豐珠米業公司(原吉林市北方精製米有限責任公司)、舒蘭市蓮花雙中蓮米業有限公司、平安永豐米業有限公司、平安健鑫米業有限公司等,年加工大米都在3萬噸以上。這些企業都是引進國外的先進加工設備,具有一流的加工水平。以“豐珠牌”舒蘭貢米、“雙申蓮”“淞晶牌”“晶都牌”為代表的“舒蘭大米”暢銷北京、上海等國內三十多個大中城市,同時銷往日本、韓國、香港等十幾個國家和地區,深受國內外消費者青睞。

1984年,舒蘭縣被吉林省政府列為全省6個水稻生產基地縣之一,水稻產量位居全省第二位。1985年全縣種植水稻393661畝,佔糧豆總面積的32.9%,產水稻145571噸,佔全縣糧豆總產的47.53%;水稻產值6521萬元,為糧豆總產值的59.2%。到2006年實現水稻產量40萬噸。

近年來,舒蘭市委、市政府緊緊圍繞發揮本地資源優勢,努力做大做強舒蘭大米產業,先後實施了水稻優質米開發,綠優米工程,水稻標準化栽培,扶持和引進龍頭企業,實行產業化經營措施。成立了以市長為組長稻米經營領導小組辦公室,重新組建了由市糧食局局長為負責人的舒蘭大米協會,為舒蘭大米生產加工和營銷及原產地保護提供有力保證。並制定了《水稻大中棚育苗技術規範》《綠色水稻栽培技術規範》《舒蘭大米標準化生產技術操作規範》《舒蘭大米加工技術規範》《舒蘭大米質量標準》等企業標準。開展了國家級綠色優質水稻標準化示範化建設和水稻集約經營示範區建設,同時建立安全檢測制度。舒蘭市糧油監測站在舒蘭市糧食局和大米協會的領導下負責全市大米質量監控,凡是上市銷售的大米,必須經過監測站檢測,並公佈檢測結果,不合格產品不得使用舒蘭大米的任何標識、包裝,維護舒蘭大米品牌形象,從而進一步打造舒蘭大米的品牌,努力將區域資源優勢變為產業優勢和經濟優勢,舒蘭大米的品牌是歷史的積澱、是品牌經營發展的成果。通過使用地理標誌證明商標,將會使舒蘭大米產業煥發新的生機。

三、吉林省綠色食品辦公室為舒蘭大米申報地理標誌商標提供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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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舒蘭大米”地理標誌證明商標使用管理規則

舒蘭大米申報地理標誌證明商標,必須先制定《“舒蘭大米”地理標誌證明商標使用管理規則》上報。2007年11月26日,舒蘭大米協會制定了八章二十四條“舒蘭大米”地理標誌證明商標使用管理規則。

“舒蘭大米”地理標誌證明商標使用管理規則做出瞭如下規定:1、“舒蘭大米”的專利權和使用權做出了規範;2、“舒蘭大米”證明商標的使用條件做出了規定;3、細化了“舒蘭大米”證明商標的使用申請程序;4、為了保證“舒蘭大米”質量委託或指定檢測機構對其檢測;5、舒蘭大米”證明商標被許可使用者的權利和義務提出了詳盡的要求;6、“舒蘭大米”證明商標的管理細則;7、“舒蘭大米”證明商標的保護辦法;8、證明商標的管理費使用及該證明商標生效日做出說明。

通過以上《“舒蘭大米”地理標誌證明商標使用管理規則》來維護“舒蘭大米”地理標誌證明商標品牌形象,規範經營者有序營銷,保護消費者的合法利益。

五、各級政府相關部門為舒蘭大米申報地理標誌商標提供的證明

提供的證明有:2007年11月,為確保舒蘭大米的質量,委託舒蘭市糧油監測站檢驗舒蘭大米的協議書;2007年12月11日,舒蘭市氣象局為舒蘭大米申報地理標誌證明商標,提供舒蘭市氣象條件的相關證明;2007年12月13日,舒蘭市水利局為舒蘭大米申報地理標誌證明商標,提供舒蘭市水資源的情況證明。

吉林市政府致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推薦函

2007年12月17日,吉林市政府致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推薦舒蘭大米協會申報註冊舒蘭大米地理標誌證明商標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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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農業委員會“舒蘭大米”地理標誌產品特定品質因素的確認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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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17日,吉林省農業委員會、舒蘭市農業局,同時形成“舒蘭大米”地理標誌產品特定品質因素的確認報告。其報告就“舒蘭大米”基本情況、優良的自然環境和科學管理為“舒蘭大米”生產提供得天獨厚的條件、“舒蘭大米”品質的形成及特定品質贏得廣泛信譽進行了詳細的說明。舒蘭市農業局也提供內容類似的報告,因篇幅所限只刊登吉林省農業委員會的報告。所以舒蘭農業局的報告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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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3本文本就是各級政府的文件、各相關的部門的提供的證據:有舒蘭大米協會的會員資質;負責檢驗舒蘭大米的檢驗部門的資質及檢驗員的資質、檢驗設備的照片、被檢驗舒蘭大米的檢驗報告;舒蘭大米協會會員銷售舒蘭大米在各級部門評比獲獎證書的照片,加工設備及廠房外景照片;有舒蘭水稻人文、歷史及專家的佐證;舒蘭市政府制定水稻種植的方案及市領導講話,舒蘭水稻的種植發展規劃,種植技術的規程(含培訓農民的教材、水稻生產卡和管理手冊)都需要統一上報。大量的文字和照片一併上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經其審批“舒蘭大米”地理標誌證明商標。

根據舒蘭大米協會上報以上的各項資料,2009年6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批准了“舒蘭大米”地理標誌證明商標,並下發了證書。

近兩年的時間才獲得了“舒蘭大米”地理標誌證明商標。這個“舒蘭大米”地理標誌證明商標真是來之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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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張 蕾 供稿/政協舒蘭市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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