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有農村人把自己的耕地無償送給了鄰居,現在不交糧還有補貼,能再要回來嗎?

農村老俗話


說句實在話,過去農村有很多的家庭因為不願種地,將自己家承包的耕地讓鄰居無償耕種。那個時候,種地要交公糧及農業稅等,導致有的人家出現自己不種,讓鄰居白種的現象。


如今隨著國家政策向農村傾斜,農民種糧不僅沒有了農業稅等費用,也不再交公糧,而且還有種地補貼。這不,有些人就想將曾經讓鄰居無償耕種的地要回去,這種情況,能再要回地麼?

農村的土地在2018年的時侯進行了土地確權,而土地確權是根據當年村民簽訂的勞動合同來確定該塊農田的經營權的歸屬問題。當然,在誰的戶頭下的耕地,就會確權給誰家。你當時讓鄰居無償耕種你家的承包地,只是你們之間的個人口頭約定,並沒有經過村集體的同意。如今你想要回,當然是名正言順。


但是,如果屬於下列情況,這耕地的經營權恐怕就要不回來了

那就是你在將耕地讓鄰居無償耕種以後,你將戶口從村裡遷走。這種情況下,你就不再屬於村集體成員了,也就無法擁有村裡耕地的經營權。過去你名下的耕地的經營權就會被村集體依法收回,或者是分配給沒有耕地的村民耕種。

所以,如果你的戶口一直留在村裡,那麼你名下的承包的耕地經營權在承包期內都屬於你的,而且現在耕地的經營權都延長到2057年。只要是你又想種糧,完全可以和鄰居說明情況,收回耕地的經營權。我想,鄰居己無償耕種了這麼多年,他也不會佔著不撒手的。


建行漸遠


不請自來!

只要你的戶口性質沒有變,並完成一項重要任務,是完全可以要回屬於你的土地經營權的!

下面我分亨一段本人的關於土地糾紛的真實事情。

本人在2000年前後,接受了一個姓劉的老師的5.03畝的責任田。眾所周知,糧食價格在九幾年就一直處於低迷狀態,農民種地無錢可掙,而且還要負擔公糧統購,農業稅,三提五統,排澇費,義務工等一系列的問題,而姓劉的這家人,因丈夫是老師,兒子又在外省搞機械銷售工作,所以他們家只剩下一個老婦女種田,而且那時,插秧,抽水,打藥,收割等都是純手工,所以他們動足了腦筋,決意推掉他家的田地。找到了本人,並簽定了終身協議!“今由劉xx把本人的責任田推給XXX種植。以後關於責任田的一切都與劉XX無關,即便以後不繳農業稅,三提五統,也與劉XX無關!雙方署名,日期,並且村委會還蓋了公章。”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保留一份。

但是,由於本人在後來建新房,不慎將我保存的一份協議搞丟了。

國家在2006年取消了農業稅和三提五統,對三農問題的傾斜度,越來越大,土地逐漸變得重要了,可以租賃,可以抵押貸款等一系例政策的出臺。他作為一名老師,有的是時間讀書看報,更有大把的時間絞盡腦汁,想著怎麼能把當初極力拱手推出的田地,再要回去!

由他的兒子出面買通了周崗鎮司法,趙中牛,併為他出謀劃策,到村委會把那田地的明細表搞到手!注,因本人是農民,不懂,也沒時間。如果本人懂,花點小錢,提前到村委會,把田地的明細表拿到手,那田地,就算他把官司打到中央,他也要不回頭了。之前我也到鎮司法諮詢過趙中牛,他呈經見到過姓劉的保存的那份合同,也呈對我說過,田你安心的種,但是不要跟人家吵鬧,就算他把官司打到中央,他也要不回去了!沒想到,有錢能使鬼推磨!真的,在同一張嘴裡,甴於時間的關係,盡然說出了兩種截然相反的話來。並還為姓劉的寫了訴狀。

人在不要臉的情況下,什麼事都能幹的出來!他倒舔著臉把本人給告了!等到開庭的那一天,在開庭之前,法官把我叫到一個房間裡,直接跟我說,官司你輸定了,法律講證據,人家手中有田地明細表等,所以勸我調解算了,還說真的開庭了,經過法院判決,那我將一分錢都得不到,還得將責任田退還給人家!

於是我考慮再三,連法官都這樣說,那我肯定輸定了,調解吧,經法院調解,最後補貼本人5000元人民幣,將田退還給了姓劉的。

虧呀,此田在我手中,最少也有十多年,本人也繳了十多年的農業稅,三提五統等,按照道理說田的戶頭早就在本人名下,怎麼還能要回去呢?搞不懂!

而在本鎮的另外一個村委會,也有類似的情況,人家的村領導,處理事情的風格與本人所在的村委會完全相反!人家直接問當初極力推田的說,當初交錢交糧無錢可賺的時候,你們為什麼要推?噢,現在不交錢了,你們一個個不要臉又想耍回去!告訴你們,不可能!人家那邊當初推出去的,沒有一家要回頭的。同是代表政府的村委會,同樣的事情,能辦出兩種不同的結果來!

最後告訴你,只要你能到村委會,把那田的明細表拿到手,田就百分之百是你的了!好了,本人的親身經歷,希望能幫助到你。

本人觀點!







三農問題探討者


你問題相對可判斷的內容不多,要得回來要不回來都有可能。

現在農村最複雜的莫過於土地關係了,再加上農村土地承包經過了一輪承包和二輪承包,時間也過去了三十多年。農業稅也從有到無,再加上之前農村法律意識也不強,造成現在農村的糾紛大量出現,為了土地親戚反目,兄弟成仇的事情也很多。

土地送給鄰居,可分為書面立據贈送和口頭贈送。如果是書面贈送,基本是在二輪承包期內是要不回來了。按農村的習慣,基本太可能有立字據的。如果只是口頭贈送,這時候要看你怎麼說了,你如果不承認當時是放棄的,只是出租給你耕種,不收租金而已。那麼有可能要回。但是,這種情況就體現你的人品和信用問題了。





壹卉農業


這個問題是雙方自願的行為,又不是轉包,如果是當時有口頭協議需按協議各自覆行到節止日期,如果沒有協議可以再以協商,必競現在與當初不同發生了很多變化,在考慮相互利益關係的基礎上是不難解決的。需要考慮的因素當初代耕為你承擔了徵購任務,農業稅,也是有負出的,現在農業稅取消了,沒有國家定購任務了反而又有政策補帖了,別人的代耕回報增多了,事實形成了不種地也獲利,沒有承包者的固定責任了,你覺得可以接受了,想要回來是合理的,那麼可按新的土地確權登記的證書面積進行,以前是委託他人代耕,現在不用他人代耕了,代耕戶無理由不退還土地,如果你想流轉其它人或按現價流轉給以前的代耕戶(不在白讓種地了)要考慮到原代耕戶在你土地上的,固定投入,(如機井,大棚,灌溉設施。及為培肥地力的土壤改造等)因素,協商處理,如果不成可求助於村委會,或鎮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協同或訴以民事訴訟。依法裁定。


三農領域創作者V


這就要看你的戶口是不是還在該村,如果在還是可以要回來的。

我國從1978年小崗村開始逐漸實施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你所耕種的土地實際意義上是集體土地,家庭所擁有也只是承包經營權,不存在買賣贈與。

當然,農戶在承包期內可依法自願有償流轉土地經營權。像你這種自己不種給了鄰居耕種,又沒有簽訂流轉協議是可以要回來了。

還是那句話想要土地要有兩個前提:一是戶口仍在該村集體,二是村集體在分配土地承包時你是有承包土地的,是在承包期內。因為農村土地一般20年做一次承包調整,期間死亡的要減去,新生的根據年歲要重新分配。所以,只要符合上面的情況是可以要回來的。



地麥芽


不知道你說的送是直接給人家說地不要了還是說讓別人種的。再就是如果戶口還在農村地還是你的別人只能種沒有轉讓或買賣的權利。我想問個問題補貼現在誰領這個也很重要,如果別人領那地已經是他的名下了這就麻煩了,那就得看著個人人品咋樣了自己去溝通協商一下吧。


農民小哥1984


要不回來了,我有個朋友小倆口不會種地在跑公交車,他們把土地轉讓給鄰居,鄰居幫他們交公糧。二次大動地,朋友也沒要剛好鄰居家得地。沒想到國家有農民糧食補貼政策,朋友現在好後悔。


手機用戶78636725581


當然能要回來,因為自己的,當時是他人種而已,補貼哪些,自己的土地肯定能要回來的


張夥光


送只是形式上的送,並不是真正的送。


健康or生活


完全可以要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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