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了這個年齡要生二胎的可要想清楚,不然孩子長大和你都很尷尬

自1982年12月我國開始施行計劃生育到2016年1月1日國家放開二胎政策的正式施行,經歷了三十餘年的時間,這使很多獨生子女家庭的父母已經邁入六十歲門檻。但二胎政策放開之後,寶媽們中間又興起了一種二胎熱,

那麼女性究竟在多少歲生二胎為最合適的年齡呢?

過了這個年齡要生二胎的可要想清楚,不然孩子長大和你都很尷尬

研究結果顯示,女性的最佳生育年齡在24-30歲之間,大於35歲就屬於高齡產婦了,這個年齡的產婦不但對胎兒的生長髮育不利,甚至可能造成寶寶和寶媽都出現生命危險。當然了,如果家裡唯一的孩子出了意外,不得已的情況下,家庭可以考慮冒著風險再要一個孩子。但是如果沒有必須要生孩子的原因,女性年齡超過45歲之後,就不能再懷二胎了。即使順利產子,但45歲之後再要孩子,寶媽與孩子之間的代溝也會非常大,等到孩子進入青春期,寶媽都已經接近60歲了了,那時的場景必然是一見面就要發生爭吵,火星撞地球一般了。

暫且不談年齡大之後很難有經濟來源,從身體與倫理上來說:試想一位快50歲的母親,在把子女養育成人,並結婚成家之後,突然決定要再生一個二胎。都已經快要做奶奶的人了,再生一個孩子,她的身子骨也不比以前了,生完孩子的月子期,又該由誰來照顧呢?自己的小孩子與孫子之間又該如何相處呢?當沒有穩定收入之後,小孩子的撫養義務又該誰承擔呢?

過了這個年齡要生二胎的可要想清楚,不然孩子長大和你都很尷尬

但這位母親執意再生一個,身體調養好之後,又誕下了一個女兒。這時兒子兒媳家的寶寶也出生了,她沒法去幫忙照看孫子,兒媳生完孩子就回了孃家,而她自己的月子更是沒人照顧。兒子對她也是心生埋怨,兩人也都不願意再回家了。離開兒子之後,這位母親的生活就變得拮据了,照顧這個新生的寶寶,也就變得更加困難。

除了要考慮高齡孕婦的身體情況,和家庭的經濟情況之外。還應考慮在孩子未來的成長過程中。作為一個大齡的媽媽,陪伴孩子的時間可能會減少,陪伴孩子的精力也不會像年輕的時候那樣充沛了。母子之間的年齡差距過大,孩子在上學時也很容易會發現自己和別人“不一樣”,在別的孩子異樣的眼光之中,孩子可能會變得越來越自卑。

過了這個年齡要生二胎的可要想清楚,不然孩子長大和你都很尷尬

當年齡超過45歲之後,還是需要詳盡的綜合考慮要不要二胎這個問題的,高齡產子不僅對產婦的身體有巨大風險,對於社會倫理以及家庭和諧來說也是一種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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