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西安利之星:幕後老闆是奔馳中國董事、馬來西亞拿督

西安女奔馳車主哭訴維權事件持續發酵。而作為漩渦的主角——奔馳4S店西安利之星除了此前回應表示“已與女車主消除誤解,達成共識”之外,暫未有最新正式聲明。

新京報記者查詢發現,西安利之星的法定代表人顏健生還是一位馬來西亞“拿督”,由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企業多達128家。值得注意的是,顏健生還在梅賽德斯-奔馳(中國)汽車銷售有限公司中擔任董事。

同時,西安利之星此前曾被曝多次因車輛質量問題引發車主維權的事件,2015年至2018年還涉及17起訴訟案例。

利之星法定代表人在奔馳中國擔任董事

新京報記者查詢發現,西安利之星的股東分別為中星集團有限公司和西安航空發動機集團天鼎有限公司,以80000萬人民幣為註冊資本,成立於2012年5月,法定代表人顏健生。其中,中星集團有限公司持股比例達到75%。中星集團有限公司旗下的豪華車經銷商集團利星行汽車大名鼎鼎,利星行汽車2017年的年度營業收入達到801.1億元在2018中國汽車經銷商集團百強排行榜中排名第三。

起底西安利之星:幕後老闆是奔馳中國董事、馬來西亞拿督

進一步查詢啟信寶顯示,西安利之星的企業類型為外資投資企業分支機構,為外資公司。值得關注的是,由顏健生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企業多達128家,包括利星行(中國)汽車企業管理有限公司和利星行貿易(中國)有限公司,擔任高管139家在擔任法定代表人或任職的企業中,多數與利星行相關。這就是說,在諸多利星行旗下的奔馳4S店中,顏健生擔任法定代表人,擁有決定性話語權。

起底西安利之星:幕後老闆是奔馳中國董事、馬來西亞拿督


同時,顏健生在利星行(中國)汽車企業管理有限公司和利星行貿易(中國)有限公司中不僅擔任法定代表人,也是這兩家公司的董事長。值得注意的是,顏健生在梅賽德斯-奔馳(中國)汽車銷售有限公司中擔任董事。

除了這些身份之外,馬來西亞人顏健生還有一個身份是馬來西亞的拿督。在馬來西亞,“拿督”頭銜是榮譽制度下的一種稱號,雖然不具有世襲和封邑的權力,但是一種象徵式的終身榮譽身份。

利星行在奔馳擁有相當的話語權

公開資料顯示,西安利之星汽車有限公司是利星行集團成員。而利星行汽車是在中國成立最早和目前最大的奔馳汽車經銷商,也是世界最大的奔馳乘用車經銷商集團之一。

新京報記者通過天眼查發現,目前梅賽德斯-奔馳(中國)汽車銷售有限公司由戴姆勒大中華區投資有限公司、INSIGHT LEGEND LTD.、戴姆勒股份公司共同投資成立,持股比例分別為54.08%、25%、20.92%。

梅賽德斯-奔馳(中國)汽車銷售有限公司現在的法定代表人為劉禹策,也是公司董事長。而劉禹策在10多年前曾是利星行(大連)汽車有限公司、大連中星汽車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2012年11月劉禹策退出利星行(大連)汽車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變更為顏健生。大連中星汽車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則在1999年5月由劉禹策變更為GANKHNSENG(即顏健生)。

據媒體此前報道,從股權結構、董事會組成來看,利星行在梅賽德斯-奔馳(中國)汽車銷售有限公司享有相當的話語權,就連梅賽德斯-奔馳(中國)汽車銷售有限公司在北京的辦公地點戴姆勒大廈,也是座落於利星行旗下的利星行廣場。

質量和暴力售後保養問題頻被曝光

新京報記者瞭解到,西安利之星號稱西安最大的奔馳4S店,從開業以來,問題不斷頻頻被曝光,除了汽車質量問題、暴力保養之外,還包括店員捲款逃跑、陌生男子輕易開走百萬奔馳車、因欠款遭堵門等等。

例如,2014年6月25日,西安利之星奔馳4S店的一名店員捲款而逃,約有兩千萬元被帶走,後被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丈八路派出所民警證實確有其事。同年10月,一名男子在西安利之星工作人員不知情的情況下,輕而易舉開走價值近百萬元的奔馳ML級新車,雖然此後車被找到,但西安利之星的管理安保問題十分嚴重。2014年10月,西安利之星欠某客戶數千元欠款遲遲未還,該車主駕車堵門。

不過,西安利之星被投訴和詬病最多的,還是所售車輛的質量問題以及暴力售後保養問題。2016年2月5日,一名女車主在西安利之星花48.6萬元購買了一輛奔馳GLC 300,在提車後還沒開到家就因故障而導致儀表盤一個黃燈亮起。2016年4月,張先生在西安利之星花260萬購買邁巴赫S500,但僅半個月豪車就出現漏油。2017年5月在汽車論壇上,有爆料稱西安利之星合格證造假。2018年4月西安高先生花246萬購買的奔馳半年之內修5次。

暴力保養也是西安利之星被詬病的問題之一。在汽車之家、天涯等汽車論壇上,網友爆料車輛出現問題後去西安利之星詢問原因,但卻被告知德國人設計時沒考慮中國的現狀;在車輛剮蹭後去西安利之星維修,但維修後顏色出現差異,也被告知是正常。

利之星2015至2018年間涉訴訟17起

在西安利之星購車出現問題的車主們,遇到最大的難題就是維權難。新京報記者今天在無訟網上查詢發現,從2015年至2018年,有關“西安利之星汽車有限公司”的案例達到17起,其中包括6份判決書,11份裁定書,所涉及的基本都是民事買賣合同糾紛。

在11份裁定書中,其中有8份西安利之星作為原告,因買賣合同糾結分別對8個人提起訴訟。最終因未在7日內預交案件受理費,裁判結果是按西安利之星汽車有限公司撤回起訴處理。

涉及個人起訴西安利之星買賣合同糾紛案例有3起。在一起民事糾紛案件訴訟文件中一位車主表示在簽訂銷售合同並交付1萬元定金之後,被告知需加錢才能提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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