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造企業“叫苦”:國家降稅的“奶酪”,被沃爾瑪們拿走了

製造企業“叫苦”:國家降稅的“奶酪”,被沃爾瑪們拿走了

降稅大禮包如期而至。

4月1日下發的《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顯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16%稅率的,稅率調整為13%;原適用10%稅率的,稅率調整為9%。

“高興沒幾天,我們就看到沃爾瑪(Walmart)這些大型商超在系統裡把供貨價直接下調了2.6%,理由就是國家降低了增值稅。”全國人大代表、某上市公司董事長林樂(化名)告訴《中國經濟週刊》記者。

另一位全國人大代表,一家食品製造企業的董事長王武(化名)也說,降價2.6%,相當於把製造企業本來應該獲得的減稅紅利,全部裝進他們零售商自己口袋了,“大不了不供貨!”

一時間,減稅與降價的爭議引發關注。

“沒想到減稅力度這麼大”

4月1日,一家食品製造企業的銷售人員當天接到了某大型商超的電話通知,告訴其產品含稅供貨價下調2.6%。震驚之餘,他很快發現,這並非愚人節的善意謊言。

相對而言,電話通知算得上文質彬彬的做法。據媒體公開報道,有供應商在華潤萬家的銷售系統中發現,含稅供貨價被對方直接調低了2.6%。

為何是2.6%?林樂一邊解釋,一邊拿起筆在稿紙上算賬:以某產品未稅價8.62元為例,減稅之前,加上16%增值稅,含稅價就是10元;減稅之後,加上13%增值稅,含稅價變為9.74元。

林樂說,“現在,華潤、永輝這樣的大型連鎖商超就要求把之前10元的含稅價降低2.6%,變成9.74元。”

王武也告訴《中國經濟週刊》記者,他的企業也接到了降價的信息,之所以調價2.6%,就是因為增值稅降了。

林樂說:“他們這樣做,我們的未稅價就沒有變,製造企業的稅負相當於沒有變化,國家原本給製造企業的政策紅利就被硬生生地拿走了。”

這筆賬怎麼算?

顯然,假如保持現有的10元供貨價不調整,則林樂的企業就享受了3%的增值稅下降紅利。不考慮其他因素,以該企業45%的毛利率計算,能夠享受到的增值稅減稅紅包有多大呢?

算式很簡單:降稅前,45%×16%=7.2%;降稅後,變為5.85%;再加上教育附加與城建附加稅相應的減少,該企業利潤率增加1.485%。全年營收30億元,該企業有望增加淨利潤4455萬元。

“真沒想到減稅力度這麼大,當時手掌都拍紅了。”林樂回憶當時現場聽總理作政府工作報告時的情形說。

零售商的減稅紅包也不小。零售業平均毛利率約為25%,則上述10元含稅價進貨的產品,售價為12.5元,增值部分2.5元需繳納增值稅,下降3個百分點之後,就能享受0.75%的紅利。

一家大型商超上市公司董事長曾公開表示,綜合測算,降稅能給其企業帶來約1個百分點的新增淨利潤。按50億元的營收規模計算,那就是5000萬元的淨利潤。

關於減稅降費,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答記者問時表示:“這樣做有利於公平,因為按照規則,各類所有制企業普遍能從減稅費中受惠,而且政策效率很高,一竿子插到底,直達市場主體。4月1日就要減增值稅,5月1日就要降社保費率,全面推開。我看還沒有其他辦法比這種辦法給企業帶來的感受更公平、更有效。”

減稅是否就要降價?

既然鏈條上的各方都能從減稅中獲利,那麼,零售商為何要求供貨商降價?

國家行政學院經濟學部教授馮俏彬認為,增值稅是價外稅,稅率下降了,就應該傳導至下游,各鏈條上的銷售價格就應該跟著下調,當然,最終的零售價格也應隨之下降。

王武介紹,其合作的零售商給出的理由是:國家降了稅,供應商就應該讓利給零售商,零售商再把這個紅利讓給消費者,在終端產品降價。

某上市公司分管營銷的副總經理劉先生向《中國經濟週刊》記者展示的供貨單上,公司向零售商的供貨價格已經下調2.59%,但是,他發現,對方超市裡零售價格並沒有跟著下調。

對此,一家大型商超的高管劉剛接受《中國經濟週刊》記者採訪時表示,降稅以後,其商超裡的一萬多種商品最近都在降價,“整個產業鏈條上,大家都能享受到減稅紅利,每個環節都不一樣。如果終端不降價,那就是耍流氓了。”

對此,林樂並不認可。他認為,商超對價格的控制要從全年來看,“他們有定價權,有時候做特價活動,有時候又恢復原價,或者上調價格。我估計,全年的價格並不會下降。”

遇到減稅的情況,國外企業又是怎麼做的呢?馮俏彬教授告訴《中國經濟週刊》記者,“減稅後降價,其實在發達國家是很成熟的傳導鏈條,他們的做法就是跟著降價。之前,我國增值稅從17%下降到16%,蘋果、大眾、沃爾瑪等企業就跟著做了價格調整。”

據《中國經濟週刊》記者瞭解,沃爾瑪、家樂福等外資零售企業與國內供應商簽訂的供貨合同一般是未稅價合同,不管稅負多少,直接在未稅價的基礎上增加稅點即可,各方的爭議相對較小。

華潤萬家有關人士也稱,系統調整的是含稅價,未稅價格保持不變。

劉剛則表示,減稅是一個系統內的利益調整,全社會都享受紅利,不是某個環節獨享,也沒有誰能夠獨享。

價格傳導機制與利益博弈

面對降價爭議,各方如何協調?

林樂說,現在各方都在談判,最終談成什麼結果還不知道,一種可能是含稅供貨價不變;一種可能是未稅價不變,含稅價跟著稅率下降;還有一種就是雙方各自讓出一點,共享這個空間。

“降不降價,不存在誰是誰非的問題,也不存在誰攫取減稅紅利的問題,實質是利益的博弈。”馮俏彬說,國內當前的減稅傳導機制還不是很暢通,傳導機制良好的話,就不會有這麼大的爭議。

馮俏彬認為,最終形成的結局,還是看供給彈性,看談判能力。“要看在博弈過程中,誰更強勢,誰的話語權更大。”

一家小型供應商說,“大家都怕。”的確,在零售業,渠道為王,得渠道者得天下,誰都怕失去渠道。

王武透露,當前,供應商與零售商直接博弈激烈,但是,沒有哪家供應商敢直接攤牌,“一旦談崩,就意味著失去一個渠道,失去幾千萬甚至上億元的銷售額。”

“市場經濟下就是博弈,你不降價,別人降價搶佔市場份額。” 劉剛的說法更直白。

林樂認為,零售商以減稅為名強行要求供應商降價,涉嫌利用自身在渠道方面的強勢地位,甚至是寡頭壟斷地位,壓榨供應商。

對這一點,王武感慨,多年來製造企業始終處於非常弱勢的地位,“大型商超對利潤控制就是切香腸,一點點切下來,切到極限,製造商玩不下去,就只能退出。”

王武稱,其產品主要走自建渠道,對商超依賴程度並不高,“實在談不下來,我們就退出來。”他推崇格力電器在與蘇寧、國美等渠道商發生矛盾時的表現。“格力一度退出國美,自建銷售渠道,獲得渠道的主導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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