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誌四川•風物】《木裡藏族自治縣風物誌》第三章 直面靈魂的生活方式——民俗(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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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志四川•风物】《木里藏族自治县风物志》第三章 直面灵魂的生活方式——民俗(四)
【方志四川•风物】《木里藏族自治县风物志》第三章 直面灵魂的生活方式——民俗(四)
【方志四川•风物】《木里藏族自治县风物志》第三章 直面灵魂的生活方式——民俗(四)

第三章 直面靈魂的生活方式——民俗

第四節 葬俗

一、藏族葬俗

木裡藏族葬俗因居住地域的不同而略有差異。人死後,要先給死者梳頭、淨面、穿上新衣,並用腰帶將屍體捆好,以白布裹屍,將屍體扶成坐式,停放於屋角處。停屍期間,在房屋周圍插木杆,懸掛布幡,稱“達九”,並宰殺牲畜。每天還要請喇嘛或“翰規”從早到晚唸經、做道場,超度死者的靈魂。家裡有人去世,不放鞭炮,家人一律不梳頭、不洗臉,取下一切裝飾,不能笑,不能高聲說話,更不能唱歌、跳舞,為的是讓死者的靈魂安安靜靜上天堂。有的地方有年輕人喪偶,一年以後才能再婚的習俗,以懷念死者。一家有人去世,鄰居也要表示哀悼。在別家辦喪事期間,不辦喜事,不歌舞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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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祥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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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祥塔

停屍後,請喇嘛打卦擇定安葬日期和地點以及安葬方式,並通知家人、親友,同村每家也來一個當家人參加出殯儀式。當晚,死者家裡還要請“翰規”驅鬼,還要鳴槍、打掃房屋,垃圾須倒往離家很遠的地方。之後家人要到喇嘛寺燒茶,點酥油燈,每隔七天請喇嘛唸經1次,共念7次,為死者超度亡靈。有的人家在十字路口或在大路邊以塊石堆砌,外面嵌有石板雕刻的經文,形似塔,稱“嘛呢堆”,以表示對死者的孝心。

藏族的喪葬方式有塔葬、天葬、火葬、水葬、土葬五種,一般以火葬和水葬為主,塔葬只限於有名望的活佛。木裡地方因無鷲鷹,故沒有天葬的習俗。採用哪種喪儀主要取決於喇嘛的占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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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 葬

塔葬是有名望的活佛、大喇嘛死後,將屍體用鹽抹擦、風乾,塗上香料等貴重藥物,把屍體(木乃伊)保存起來,放在靈塔之內。靈塔有金靈塔、銀靈塔、銅靈塔、木靈塔、泥靈塔。靈塔的不同,根據活佛地位高低而定,靈塔分別供奉在寺廟的大小宮殿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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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裡第六世香根活佛肉身靈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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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葬

水葬是將死者用木棺盛殮沉於河底。有的用白布裹屍,整屍拋進大河,也有的在大河邊的溪水處挖坑坐屍,覆以樹枝,將溪水用水槽接引灌至頭頂。舊時魚被視為“河神”,行水葬,有起到供施獻佛的作用,還了一生行善之願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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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 葬

土葬是用木棺盛殮屍體,埋於土中,上面壘一小墳堆,墳堆周圍插嘛呢布幡。舊時有的地方土葬只限於傳染病人的屍體,以及強盜、殺人放火、被刀砍死的人的屍體。這類人不許他們火葬、天葬或水葬,只允許挖坑埋進地裡,懲其滅根絕種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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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 葬

火葬是將死者放在架好的木柴堆上(俗稱“柴樓”,呈四方形),澆上酥油,點火焚屍。稍後撿四肢骨一二塊放入就近嘛呢堆中,其餘骨灰放入陶罐,砌一石碓,將骨灰罐置於石碓之中,再用石塊封好,是為墳。墳堆周圍還要插上嘛呢布幡。有的將骨灰撒在河裡或山坡上,只留少數裝入布袋或陶罐內埋於地下並用石塊砌成小墳堆。也有將骨灰和黃泥做成“擦擦”放於巖洞中。行火葬的人認為,人死後把屍體火化供施敬佛,超度到佛尊那裡去,它的依據來自佛經典籍中的“三途折罪部”。

二、蒙古族葬俗

蒙古族的喪葬以火葬為主,亦有少數土葬,喪葬隨著居住地域的不同而不同,但一般包括洗屍、送魂、洗馬、火葬、撿骨等過程。人死後要鳴槍,以告訴村民。死者沐浴後穿上好衣服和鞋,撫成坐式,兩側以木枕扶持。耳口鼻抹些酥油,嘴內放九塊碎銀、七塊碎金。有的地方嘴內放些糧食、銀錢。死者雙腿盤起,雙手合掌,兩個拇指尖置於鼻孔內,屍前供豬膘、飯食等食物。之後須請“達巴”念開路經,舉行送魂儀式。送魂時,“達巴”從住的地方念起,一站一站地送往遠方,最後與祖先團聚。火葬的前一天要舉行洗馬儀式。用一匹個大、體壯、健美的馬,備上鞍子,由一男子牽行到河邊或溪邊,用木碗盛水,依次用三碗水洗馬頭、馬身,之後將木碗打碎,丟在河邊或溪邊。然後騎上馬快速回到喪家,闖進房門,邊走邊哭,表示哀悼。主人家也蜂擁而出,做歡迎狀,彼此對頭大哭。這時馬匹站在院內,由達巴念洗馬經,據說達巴必須把馬念得全身流汗、發抖,這才說明死者喜歡這匹馬,騎去如飛,也表示達巴有本事,能使馬為死者送魂。洗馬當天晚上,為了表示對死者的懷念,還要邊歌邊舞,為死者送魂。送葬時仍然由達巴或喇嘛唸經,一人背祭品在前,其後是抬棺材的人,再後牽洗過的馬。火葬時,將屍體取出,搭於碼好的火柴上面,把木棺打爛,堆於柴火旁邊,牽馬繞屍體轉三圈後,點火焚屍。焚屍後將骨灰裝於布袋內,由達巴唸經後埋于山洞裡,有的埋在燒屍場周圍的青松下,有的在燒屍的地方用石頭砌成小圓圈,將骨灰放入,再堆上石塊,插上布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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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上馬鞍,裝飾上飛翔的羽毛,跨上戰馬,送行親人的靈魂回故鄉。

三、納西族葬俗

納西族人死後實行火葬,也有少數實行土葬。人死後,先用柏枝熬水淨屍。在正常死亡者口內塞一些酥油,有的口中放少許金或銀。然後將死者仿坐態用麻布或白布裹紮,停放於正方靠東邊的床尾,在屍體前放一“撒蘭”(小桌),桌上放些肉、酒、糖、水果、糌粑等祭品,並點上數盞酥油燈。死者屍體一般停放三至四天,最長有停放一個多月的。停放期間,死者親友及同村人都要來奔喪,並送一些糧食、酥油、黃酒之類的東西,請東巴唸經,為死者開路。出喪的那天早晨,將屍體從屋裡抬出,裝進方形“坎”(木棺)中,木棺周圍繪有彩色圖案,裝女屍的木棺周圍畫有孔雀。然後舉行站馬儀式。站馬時,先牽一匹騎馬或騎騾,將其用清水洗淨,用香薰身,備上鞍子,並用色布打扮,再用麻繩把馬拴在木棺上。然後由東巴唸經,並向馬的頭上灑“神水”、糌粑。如果馬全身抖動,表示死者對他的安葬很滿意,並表示死者已經上馬。出葬時,要有兩人手持長刀,臉帶殺氣地在前面開路,接著東巴邊走邊跳,為死者開路送葬。燒屍前,要準備好松柴,若死者是男性就需要九背,若死者是女性則需要七背,並把松柴架成三角形,男架九層,女架七層,然後把屍體放在上面,面向西方,由一親人點火。為了便於燃燒,常常要用豬油淋屍。第三天早晨,撿骨灰裝入土罐中放於燒屍場附近方便的地方。

來源:《木里藏族自治縣風物誌》(2017年7月吉林文史出版社出版)

編著:木里藏族自治縣黨史與地方誌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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