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將孩子遺忘在車裡,孩子死亡,該不該追究家長過失致人死亡罪?

嘟嘟686


送孩子上學,因為玩手機把孩子忘在車裡,結果一整天都沒有發現。

其實整個過程當中有兩個地方都存在著責任。

第一,家長竟然能把孩子遺忘在車裡,這種粗心程度不是一般的粗心程度了。原來這種設計都是出現在段子或者是小品當中說下車把孩子落在了出租車上,這個人得多麼的健忘,在現實生活當中確實還沒遇到過,能夠把自己孩子落在車上的。所以這這個遺忘,本身就存在一定的質疑,真相到底如何其實都不是特別清楚,但是我相信沒有一個父母希望自己的孩子出事,我們從人本善的角度來說,我更相信是家長把這件事情忘了,但是對於家長來說事情已經發生了,也沒有挽救的餘地。

第二,孩子沒有上幼兒園,一會員竟然沒有問一下孩子今天發生了什麼情況,而是等到放學的時候家長去接孩子,幼兒園才說孩子今天沒來上學,這個過程當中幼兒園其實也是存在一定的市值的。現在不像是幾十年之前,問一下情況,會比較麻煩,現在手機也好微信也罷,其實很容易就可以溝通,而且我相信,幼兒園也是有每一個班級的家長群的家長沒有給孩子請假,孩子沒有到校住幼兒園來講,就應該去學問一下,但是幼兒園沒有問,也是間接造成了孩子被遺忘在車上九個小時。

至於說家長是否有罪,這個因為不是專業的律師,所以我也不太明白這些東西,你怎麼看的。


教培行業於盼


必須追究這個父親的刑事責任!至於過失還是故意,應該徹查清楚!他作為父親,明明知道氣溫高,把女兒鎖在車內🔒,會發生危害生命的後果,最終導致他的女兒死亡,至少構成刑法規定的過失致人死亡罪。

而且,這個所謂的父親,是有意還是無意把女兒鎖在車內?!我們作為一個正常的當父母可以想想,當年我們都是把孩子送到門口,對孩子說,寶貝乖,好好聽話,目送孩子進了學校,父母才依依不捨地離開。

這個所謂的父親最開始,一直堅稱把女兒送到了校門口。警方調取幼兒園的監控,根本沒有發現這個父親的車,說明這個父親根本沒有送孩子到幼兒園。至於後來這個父親說,途中接了電話,就下車離開了,那麼他停車到車位上,下車,鎖車這一系列動作都不知道女兒在車上嗎?

無論怎麼樣,這個所謂的父親犯了罪,就要追究刑事責任,這是刑法定罪原則的基本要求。我堅信,法律是公正的,我們都拭目以待。



平淡是真oymlq


是不是遺忘還不知道呢,目前都是家長一面之詞,請看我另一個回答裡分析的多個疑點。我認為警方應該將其列為刑事案件啟動調查,否則就是對枉死的小孩的無視~


江南漁夫


明明是自己過錯


交通觀察參與者


應該追究,當今這種現象還不少,各種各樣的遺忘,不是忘車裡,就是忘學校等等,同志們:你們是父母,你們是孩子監護人。如果你孩子都看護不到位,還提什麼其它。

所以:我認為這樣的父母必須追究,因為孩子是父母的責任,我們應當保護好他們,讓孩子健康成長。




壯壯的一天


其實,一直有個疑問,作為孩子,這麼大的孩子,是很活躍的,接電話,玩遊戲,孩子沒有吵鬧?這個不太合情理吧?停車鎖車門,孩子沒有吵鬧,沒有喊家長,也不太合理吧?鎖車裡這長時間,孩子依然沒有吵鬧,沒有人發現,這個似乎也不合理吧?

似乎我想多了。


極限大劉


孩子忘在車裡,絕非過失,是故意害人死亡,不可能把孩子放車裡一天,不可能一天他什麼也不幹玩手機,難道他一天不吃飯,不回家,不上班,不工作?絕非遺忘,而是故意害女身亡.,想生男孩。該判該攵故意殺人罪,判死刑,或無期徒刑。!


我是一個風中的雲


現在老師真難做,管嚴了家長鬧事,管鬆了家長還是鬧事,真難!家長真會推責任。


知足者155


嘟嘟686,家長將孩子遺忘在車裡,孩子死亡,該不該追究家長過失致人死亡罪。我想目前當地公安首先要查明原因,包括小孩身世,是親生還是領養,是否有家庭暴力,性別歧視等方面原因,然後根據我國相關法律,對這位父親進行量刑,給社會有個交待!


金華44845


孩子死亡必須要調查清楚,給責任人以相應的刑事處罰,至於定什麼刑事責任應由公安機關和法院來判決。

孩子雖小也是一條人命,不能因為是家長就減輕刑事責任。能減少的只是民事賠償部分,我們拭目以待,看看公檢法部門怎樣做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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