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族抱團,壟斷工程材料運輸 安慶一涉黑涉惡犯罪集團受嚴懲

帶動整個家族壟斷當地基建工程運輸市場,且價格均遠高於市場價格。日前,安慶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件作出終審判決,20餘名團伙成員紛紛獲刑。

2014年5月26日,被害人餘某某承建長鋪鎮鐵寨路工程,按照洪家大屋的“規矩”,該工程由被告人洪百戰為首的洪家大屋車隊負責運輸,後因車隊運輸價格太高,工程動工了兩天便停工。餘某某同洪百戰等人商量運輸價格的事,但均未談妥,便稱自己到外面去叫車來運輸。

2014年6月4日,餘某某找來兩輛運輸車運土方,洪百戰得知後迅速帶領被告人洪勝江等車隊成員到施工現場阻止施工。為逃避公安機關打擊,車隊成員開會商議,讓每家出一個婦女或是老人到施工現場阻止施工,車隊成員均不出面。6月6日,餘某某再次叫來兩輛外地運輸車作業,車隊成員的親屬十餘人趕到現場阻止工地正常施工。後餘某某被迫妥協,同意將該工程的土方工程和混合料工程交由洪家大屋車隊做並接受洪家大屋車隊高額運輸價格,該工程洪家大屋共得運輸費用14萬餘元。

在上世紀八九十年代,長鋪鎮在整體拆遷工程中,當地老百姓要求在當地的工程建設中優先參與,但是參與幫工的村民都是些老弱病殘或出工不出力之輩。承建商為怕耽誤工程進度,索性不讓當地村民幫工,直接給予一些小工費用,當地村民因此認為只要是洪家大屋地皮上的公家工程的建設均要交費,且不用派人幫工,後將該費用叫“不幫工費”。

洪大屋生產隊負責人洪冬林等人打著維護本組村民利益的旗號,要求在洪家大屋地段內的所有公家建築工程,必須要向其交納“不幫工費”,不交工程就會做不起。經查,自2008年至今,被告人洪冬林等人收取了當地各項工程2萬多元“不幫工費”。

2018年11月1日,宿松縣人民法院經審理後認定被告人洪百戰等人符合惡勢力犯罪集團的構成要件,系惡勢力犯罪集團。在強迫交易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洪百戰系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被告人洪勝江等13人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宿松縣人民法院判處被告人洪百戰犯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八千元;被告人洪勝江犯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一年十一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八千元,其餘犯罪集團成員各自獲刑。

2018年12月25日,安慶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洪百戰案件作出終審判決,裁定維持原判。

據介紹,在本案中,以被告人洪百戰為首的洪家大屋車隊為了能在當地長期紮根生存,通過抱團方式,形成宗族勢力,以威脅恐嚇、聚眾造勢等方式在當地強攬工程,嚴重擾亂了當地的經濟、社會治安秩序,該案也是2018年安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一批掛牌督辦的涉黑涉惡案件。記者 王瑋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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