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一村黨支部書記因不正確履職問題受處分

張家口市蔚縣陳家窪鄉陳家窪村原黨支部書記陳萬斌不正確履職問題。

2016年,陳家窪鄉陳家窪村76戶貧困戶入股蔚縣百蔚農作物種植專業合作社。蔚縣百蔚農作物種植專業合作社與入股貧困戶簽訂合作協議書,雙方約定百蔚農作物種植專業合作社每年將不少於乙方入股資金10%的利潤(每戶500元)返還給入股貧困戶,期限為5年。2018年2月14日,百蔚農作物種植專業合作社給付某等43戶每戶分紅300元,共計12900元。蔚縣百蔚農作物種植專業合作社在對付某等43戶貧困戶進行利潤分紅時,未遵守合同協議規定。陳萬斌作為陳家窪鄉陳家窪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蔚縣百蔚農作物種植專業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其行為屬違反群眾紀律行為。2018年9月,陳萬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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