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ad pro選10.5好還是12.9好?

Soliermoon


iPad Pro10.5英寸(現在升級為11英寸)和12.9英寸版的區別就是屏幕和價格,其它硬件配置完全相同,所以到底選誰好,主要還是看你用它做什麼?

以我來說,喜歡閒時塗鴉,嫌棄用Kindel讀書屏幕太小,11英寸的iPad Pro面積增大不多,12.9的顯示面積相當於4個Kindel,所以買了12.9英寸的。

實際使用下來,12.9英寸的面積大小和A4紙差不多,塗鴉畫畫非常方便,閱讀時,橫屏一次可以顯示兩頁,感覺書的內容也減少了,心理上輕鬆許多。關鍵是看專業書籍時,圖表可以完整顯示,這是12.9的最大優勢。

12.9英寸iPad Pro還有一個優勢,它的屏幕比MacB還大,屏幕顯示也更細膩,配款藍牙鍵盤可以輕辦公。對看中Macbook的便攜的人,買了12.9英寸iPad Pro後,可以省下買MacBook的錢。

總之,12.9英寸的iPad Pro由於屏幕更大,畫畫、閱讀、做筆記和輕辦公更有優勢,但如果僅用來追劇、玩遊戲,用11英寸的比較好,價格上也更有優勢。


魔鐵的世界


主要看你買來幹嘛用,我買來就是為了玩吃雞用的,所以我從我自身的使用情況來說明一下。

上週媳婦給買的ipad pro11寸,之前我一直用ipad air2,但是在雪圖模式更新之後開始出現卡頓,恰逢年底完成了一個大單,一年的辛苦沒白費,所以媳婦慷慨解囊了,哈哈

下面我來說一下如果是單純為了娛樂,我個人認為用10.5的足夠,原因很簡單,價格便宜,使用足夠。能夠滿足你所有的娛樂要求了,而且我在使用了一週左右的新pro11寸吃雞之後的體會就是軟件各種不適配,你能想象十一村的屏幕可四周都是大黑邊,遊戲的適配居然是9.7寸的air2的尺寸嗎,每次我的手指都感覺好累。每次想到這裡我都慶幸沒有買12.9的。

同樣,如果是為了看電影等等娛樂,我覺得同樣是10.5寸更合適。還是因為價格便宜,土豪請自動忽略。

如果你需要用他來當做生產力工具,我感覺新pro也沒有達到要求,首先是各種軟件不適配,好多下載了也打不開,甚至還有豎屏使用的。基本上所有畫圖等軟件都需要付費。

而且很多軟件還沒有上架,想要入手的建議大家可以在等等。


征塵體育


感謝您閱讀我的回答


Ipad是蘋果公司推出的平板電腦,屬於市面上性能和外觀設計特別優秀的平板產品,在ipad推出之前已經有公司出過平板電腦但都沒有引起關注,直到ipad發佈後迅速吸引了大家的眼光並且引起了平板電腦發展的熱潮。

到現在ipad已經更新過很多代了,並且有不同的產品類別,如ipad 、iPad mini、 iPad Pro並且在尺寸和配置上有不同的區分,ipad是主打性價比的,價格不貴,並且能夠滿足很多人對平板電腦的需求,iPad mini則是小號的尺寸在7.9寸,比較便攜並且方便,iPad Pro則是性能較高的版本,並且支持超高的屏幕刷新率,配合蘋果的Apple Pencil來使用非常適合用來進行繪畫創作,並且超高的性能還能以更快的速度進行視頻的製作渲染和輸出。

針對本問題,ipad pro是有10.5寸的和12.9寸,但10.5寸的是老款的ipad pro,就是帶touch ID的那款,性能上會比新款的差一些,用的是A10X處理器,而新款的iPad Pro用的是A12X仿生處理器,在AI上也有不錯的表現。在存儲空間上老款的iPad Pro 10.5寸的最高配備了512GB的空間,而新款的iPad Pro配備了高達1TB的存儲空間,可以存儲更多的數據和資料,可以說使用起來更會遊刃有餘,並且新款的iPad Pro邊框更窄並且更輕薄,去除了touch ID換上了更先進的Face ID。

總結:在如何選擇這兩款ipad pro的問題上,還是要看你的需求,針對自己的使用場景和自己對性能的要求進行選擇,如果是對性能和外觀有比較高的需求那選新款的iPad Pro,如果是平時的娛樂使用,可以選擇老款的iPad Pro。



科技回頭看


12.9真的太大了,不帶來帶去還可以



神秘的綠草地


我買的,12.9有點後悔了,有點大,因為我上一個用的9.7最開始的那版ipadpro這次就想著一步到位,可是12.9真的不方便


Bing4321


12.9拿著 會讓圍觀的同學一致認為家裡有礦 產生的錯覺感


MING


我覺得10.5好。iPad 優點就是便攜,一般都是供一個人用,所以屏幕不需要太大。12.9的太大了,攜帶不方便。


黃桷巷20號1


買了12.9 1T的,坐等ios版photoshop,其實平時拿來看片比較多,ipad還是ipad,再pro還是ipad,工作還得mbp


xfactor017


專業處理圖形需求的人選擇12.9吋,其他人選擇10.5吋或者11吋就夠了。


範業正


10.5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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