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財惹的禍!2男子撿手機盜刷微信錢包被拘役

如今,微信支付越來越流行,新的消費方式在給人們帶來便利的同時,也給了一些不法分子可趁之機。興業縣兩名男子在拾獲他人手機後,發現其微信錢包裡有錢且綁定了銀行卡,便盜刷現金近5000元。日前,廣西貴港市港北區人民法院以盜竊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林某、凌某拘役5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4000元。

2018年7月21日22時許,被告人林某、凌某在貴港市港北區一家酒吧308號包廂喝酒時,凌某在酒吧的廁所撿到嶽某落下的手機,發現嶽某的手機未設置鎖屏密碼且手機微信錢包有錢,遂將手機交給林某。接著,被告人林某、凌某先後在酒吧附近的商店、超市以購買香菸的方式盜刷嶽某手機微信人民幣2875元。同時,被告人林某見嶽某的手機微信捆綁了銀行卡,遂對手機微信支付密碼進行修改,爾後通過微信轉賬的方式分別轉了人民幣1000元到其和被告人凌某的手機微信錢包。案發後,公安人員根據特情線報布控將被告人林某抓獲,並從林某處將上述手機收繳併發還嶽某。

另查明,嶽某已得到人民幣4850元的賠償,並對被告人林某、凌某的行為表示諒解。

法院認為,被告人林某、凌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他們的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盜竊罪。在共同盜竊犯罪中,被告人林某、凌某分工合作、互相配合、共同分贓,積極實施盜竊行為,均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依法應當按照其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被告人林某、凌某到案後能如實供述其罪行,且當庭自願認罪,可以從輕處罰。被害人的損失已得到賠償,被告人林某、凌某取得被害人的諒解,可以酌情從輕處罰。據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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