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传 第十二章 :自立门户 八万港元创《明报》

35岁那年,查良镛拿着他的8万港币,自立门户,创立《明报》。

1959年,查良镛35岁。这是查良镛来香港的第11个年头。

金庸传   第十二章 :自立门户 八万港元创《明报》

金庸与明报

11年前,初到香港时的那个毛头小伙子,而今已步入壮年;11年,当年那个报馆里的小职员,已摇身成为声名日隆的新派武侠小说家。

依照常理,由于写武侠小说的一举成功,查良镛这时的心情想来应该不错,即使不至于春风得意,也总该是欢欢喜喜吧?但其实不然。相反,此时的查良镛颇有些心事重重。在查良镛看来,如果要给自己1948年来港后的这11年打个分数的话,及格虽不成问题,却绝然不会得到高分。查良镛自有他的道理。

一直以来,他的抱负就是能做个外交官,所以他又是读外交系,又是修习国际法,目标明确却终未能如愿以偿。不想到了香港后,本来他已不对此再抱什么幻想,却不期然又给梅汝璈的邀请重新点燃了内心潜藏的对外交官事业的热情,于是他毅然北上,结果颓然而归,并因此断送了第一次婚姻。这对查良镛无论如何都是一个不小的打击。

如果仅仅是这些,当然还不足以让查良镛心事重重;真正让他深感不安和不舒畅的,还是他所从业的机构里的重重束缚,而这与他崇尚和追求的独立、自由等人生准则格格不入!

《大公报》里,一方面是报社在各方面尤其思想上严加限制的管理方式,而另一方面是查良镛讲求实际、酷爱言论自由的个人追求,两者愈来愈难以相容;最后,尽管《大公报》多次挽留,但查良镛去意已决,便转去了长城电影公司,希望能在电影圈得到发展。

不曾想,查良镛在电影圈的发展也不如意。长城电影公司是与《大公报》性质相同的机构。公司的摄制方针与查良镛的个人想法很不相投,尤其一味注重思想教育的作法,使查良镛的艺术创作意图很难得到发挥。这期间,查良镛虽有机会编导了几部影片,但还是有好几个剧本未获通过。到了1959年,公司的摄制方针更趋严格,以至于整年间才只出品一两部电影。

本来查良镛就深感干电影这行拘束很大,这样一来,便使得他对电影的兴趣大大减弱了。他知道,已经不可避免地要做新的选择了。

来港11年的发展,在查良镛的心目中未能评以高分,正在于他始终处于这样一种窘况:想有所施展却总是难以尽情施展。这对一个有能力又有大志的青年来说,该是多么大的苦恼!

有人会说,难道查良镛不把他武侠小说的大受欢迎看作为成功吗?

金庸传   第十二章 :自立门户 八万港元创《明报》

1989年金庸在明报大厦办公室

不错,是成功,但却只是查良镛的人生追求中微小的部分。此外,他的武侠小说的走红并非他预料中的,他的远大抱负也远不是做个武侠小说家所能替代的!不管怎样,1959年里的查良镛,在一番深思熟虑之后,毅然决定自立门户,寻求真正的发展。

查良镛选择了办报。

办报的艰难尽人皆知。在香港,有这样一句话:“假如和人有仇,最好劝他拍电影;假如和人有三世仇,最好劝他办报纸。”

这意思很明白:办报亏本的机会比任何行业都高。

查良镛当然深知这一点。他知道,他踏上的是一条“不归路”,只许成功,不能失败!风险是不言而喻的,然而因为风险就只好留在那与自己的追求格格不入的机构里吗?

显然,查良镛最后的选择只能是:宁愿冒风险,也绝不放弃自己的追求。何况,怎见得自立门户、自求发展,就一定以失败而终呢?

事实上,查良镛的决定并非意气用事,他是有备而来的!

查良镛当然为此做了很实际的考虑:资金方面,由于他翻译的外国作品很畅销,更加上他的武侠小说广受欢迎,因而版税已有好几万元,加上其他方面的收入,查良镛总有二三十万元的积蓄可做启动。他甚至也做了最坏的打算,即使办报不成功,凭他的武侠小说和翻译外国作品的收入,也足以保证基本生活。至于报纸的销路,查良镛相信:他的武侠小说总是可以对销路有刺激的。

查良镛找来他的同乡、也是中学同学的沈宝新,邀他做合伙人。于是,查良镛出8万,沈宝新出2万,合而为共计10万元,双双投入了前途未卜的创业。

1959年5月20日,《明报》正式创刊了。一在当天的“发刊词”中,查良镛表明了《明报》的立场:维护“公平与善良”。

《明报》办了半个月后,查良镛又再次在社评中表明《明报》的立场——

我们重视人的尊严。主张每一个人应该享有他应得的权利,主张每个人都应该过一种无所恐惧,不受欺压与虐待的生活。

我们希望世界和平,希望国家与国家之间,人与人之间,大家亲爱而和睦。

我们希望全世界经济繁荣,贸易发展,自然也希望香港市面兴旺,工商业发展,就业的人多。希望香港居民的生活条件能不断地改善。

我们办这张报纸的目的,是要为上述这些目标尽一点微薄的力量。如果我们报导战争与混乱,报导凶杀与自杀,我们是很感遗憾的;如果我们报导和平与安定、报导喜庆与繁荣,我们是十分高兴的。我们要尽力帮助这社会公正与善良,那就是我们的立场。

今日声名赫赫的香港三大报之一《明报》,它的诞生却并不轰轰烈烈。

金庸传   第十二章 :自立门户 八万港元创《明报》

金庸自立门户另辟《明报》

许多人以为,查良镛一开始办的就是《明报》,其实不然。

这段《明报》出世前的小插曲鲜为人知——当时,查良镛邀了沈宝新一道创业;出于为销路的考虑,他最初只是想办一份名为《野马》的小说周刊。似印行武侠小说为主。这个思路对查良镛来说,显然保守了点。也巧,当时沈宝新在一家印刷厂工作,地点就在《成报》附近,他看见《成报》每日出版,利润可观,就建议改周刊为日报。这一建议显然给了查良镛以办报的信心。于是,1959年3月登记的《野马》小说周刊在同年10月改以《明报》登记。

与《野马》小说周刊的命名大为不同的是,《明报》的命名则见出查良镛颇费心机并寄予厚望。一方面,“明”字含有“明理”的意思,这成为《明报》的出发点;另一方面,“明”也意寓着前途光明。仅从《明报》的含义上,便也不难理解为什么查良镛会视《明报》为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部分。

查良镛请了当时香港最著名的书法家王植波为《明报》题写了报名,并且一直沿用至今。

一番紧张的筹备之后,《明报》在港岛中环开张了。

虽是一份报纸,但编辑部其实小得不能再小了。除沈宝新负责经理和发行外,查良镛身兼主笔和总编辑之职;再有两位,一是诗人何达(做不满一个月即自行离去),另一是后来的《明报晚报》总编辑、再后来又移居加拿大的潘粤生。满打满算,只有四人。

至于报纸,也只是四开大的“小报”,只有今天一张报纸的一半,报纸的四个版,头版主要是时事新闻,第二版是娱乐消息,第三版是小说连载,第四版是社会新闻。

这些都还是次要的,“火烧眉毛”的是如何给《明报》在市场中“定位”。

那时,市面上有《响尾蛇》、《响尾龙》、《超然》一类的小报,以色情招徕,占有不少读者。对《明报》来说,这条路当然不肯走;可初出茅庐的《明报》又没能力向《星岛日报》、《华侨日报》及《工商日报》这样的大报看齐。于是,查良镛便给《明报》挑了一条介乎《星岛日报》等大报与《超然》等小报之间的“中间路线”。反映到报纸上,却有些不伦不类。一眼望去,《明报》的版面极杂乱——既有严肃正经的查良镛的“社评”,又有其他作家所写的“香艳小说”,风格很不统一。

这迫于无奈而选择的“中间路线”,充其量只能使《明报》得以维持生存,却丝毫不能使《明报》在报林中获取什么声名,自然更谈不上有任何地位了。于是,一度盛传的说法是:查良镛的这份报纸大概维持不了多久。

办报的艰难,当然在查良镛的预想之中;但究竟艰难到何种程度,却是他不曾细想过的。

在《明报》创业最艰难的时候,只剩下查良镛和沈宝新在苦苦地支撑。为渡过难关,查良镛拼命工作,全然不理会这样那样的说法。每天,查良镛都要忙碌到深夜才离开报社。

报社在港岛中环,而家则在尖沙咀,一海之隔。夜深人静,天星小轮已经停航,只有乘俗称“哗啦哗啦”的“电船仔”才能渡海。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