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書記”的“雅好”

“不怕領導講原則,就怕領導沒愛好。”

自2005年起,通過暴力手段,爭奪河沙資源、偷逃河沙資源稅費、非法收取運沙車輛道路費;安排其成員多次威脅、毆打河沙稽查點工作人員;私藏獵槍、鋼管、大刀、鎬把多種作案工具,採取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在房村鎮、徂徠山等地作案,當地老百姓談“周”色變,敢怒不敢言。

2018年6月15日,山東省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周尚全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團伙作出終審判決,首犯周尚全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等7項罪名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其他罪犯分別被判處十三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隨著周尚全涉黑性質組織犯罪團伙的“覆滅”,為黑社會性質組織充當“保護傘”多年的魯瑞森(時任泰安市岱嶽區房村鎮黨委書記)也漸漸走進了人們的視線中。

同年9月3日,山東大眾網公佈:山東省泰安市岱嶽區政府黨組成員、岱嶽區工業園黨工委書記(副縣級)魯瑞森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同年9月23日,澎湃新聞網顯示:中共泰安市紀委、泰安市監委對魯瑞森嚴重違法涉嫌職務犯罪,充當周尚全黑社會性質組織“保護傘”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中共泰安市紀委、市監委決定給予魯瑞森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據查,魯瑞森在擔任岱嶽區房村鎮黨委書記期間,違反工作紀律,同意安排周尚全代管該鎮北滕村砂礦資源稽查點,推薦其為區人大代表初步代表候選人;利用職務便利,為周尚全謀取延續收取過路費、辦理公司註冊手續及道路工程承建等利益,並收受其財物,為周尚全組織非法牟利提供機會,充當其“保護傘”等犯罪事實。魯瑞森還通過安排下屬採用虛開發票入賬報銷的方式,將房村鎮財政公款共計64.44萬元非法據為己有或用於個人消費。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泰安恆基混凝土有限公司等謀取工程建設等利益,先後多次收受周尚全、許建東等4人財物合計37.802萬元。

滑向貪汙受賄懸崖

現年49歲的魯瑞森出生在濰河西岸昌邑市飲馬鎮的一個普通農戶家庭。學生時代的他勤奮好學、成績優秀,成了鎮上稀罕的大學生。在山東礦業大學期間,他立志求學、追求進步,很快就在同學中嶄露頭角,成為同期最早加入黨組織的大學生之一。1992年夏天,大學畢業後的魯瑞森被分配到了泰安市郊區良莊鎮的環保設備廠工作的第一天,他暗暗下定決心,要把學習的專業好好用在工作上,他每天堅持第一個上班、最後一個下班,幾年的工廠工作,他始終不放鬆對自己的要求,踏實認真,從來不叫苦、不叫累,應該說,魯瑞森大學畢業後的第一站保持了良好的初心,贏得了工人的口碑和領導的信任。

2010年初秋,因工作成績突出,魯瑞森被提升為泰安市岱嶽區房村鎮黨委書記。剛剛履職的魯瑞森給自己定下“不忘初心,想群眾之所想,急群眾之所急”的為民目標,他立志幹大事,團結帶領全鎮群眾幹出了許多大事難事,有段時間還被評為“明星書記”。不知從什麼時候,成了主政鎮上“一把手”後的魯瑞森,見的老闆多了,接觸的人更有錢了,他的內心開始生出了攀比的思想,使得他頭腦有些發熱,心裡也開始飄飄然,自認為比同齡人優秀了很多,開始嚮往聲色犬馬、燈紅酒綠的生活,對那些接觸過的有錢人也從看不起,逐漸變成了羨慕,從淺交變成了親密。慢慢地,魯瑞森忘記了黨員領導幹部的初心,心裡惦記百姓的事少了,多了對享受奢靡生活的嚮往,忘記了群眾疾苦,就這樣,立志做大事的“明星書記”開始向犯罪的懸崖慢慢滑去。

起初,魯瑞森常常到鎮上的管理區、企業和村裡喝酒吃飯,中午喝了晚上喝,有時喝多了遲到早退甚至不上班更是常有的事。他天天流連忘返在花天酒地的飯局中,把和企業老闆出場吃飯、周圍人溜鬚拍馬當作生活必需,完全把群眾的疾苦和黨委書記的分內工作當成副業。

據查,2010年至2017年期間,魯瑞森將房村鎮財政公款共計64萬餘元非法據為己有,利用職務便利,為多家公司謀取利益,先後多次收受他人財物共計37萬餘元。在魯瑞森思想意識中,哪裡還有紀律這根弦。“天高皇帝遠”“我是書記,我說了算”,工作我行我素,一步一步,由淺至深,甚至變本加厲,從一個被人民群眾稱讚的好乾部好書記,墮落成了敗壞黨風政風的犯罪分子。

為“雅好”貪公款收賄賂

2011年,魯瑞森負責聯繫在房村鎮的一個建設項目中,認識了該項目的投資人許建東。因魯瑞森授意將此項目作為鎮招商引資項目上報區政府,許建東享受到了很大優惠政策,同時在項目建設過程中,魯瑞森多次給區鎮兩級有關部門打招呼,給予許建東很多方面的幫助,許建東投桃報李,先後多次給魯瑞森送去“感謝禮”12萬餘元。

一次,魯瑞森和許建東在酒桌上把酒言歡,許建東酒後不斷吹噓自己有購買各種玉石玩器類“小玩意兒”的渠道,魯瑞森得知後心花怒放,因為,這時的“明星書記”魯瑞森已經開始有了喜愛玉石的“雅好”。2014年春節的前一天,魯瑞森打電話讓許建東陪他一起去“鑑賞”玉石,他在某玉器店看中了一塊價值9萬元的壽山石擺件和一塊價值3萬元的和田玉玉牌,價值12萬元的玉器對於魯瑞森來說,也不是小數,怎麼解決這12萬元的支出,他絞盡腦汁思考再三,將心思轉向了房村鎮的財政公款上。一天晚上,魯瑞森找了個藉口讓鎮財政所所長董某一起吃飯,在飯桌上魯瑞森不住地誇讚董某工作表現好、會辦事,董某馬上心領神會,通過偽造工程項目發票的方式,成功套取了35萬元公款,安排工作人員把其中12萬元用於支付魯瑞森看中的兩件玉器費用,剩餘的23萬元則報告魯瑞森暫存財政所,以便今後消費使用。魯瑞森拍著董某的肩膀不住地說,他是個值得培養的“好苗子”。

嚐到了私用公款滿足自己慾望的甜頭後,魯瑞森從此變得一發不可收拾。據查,從2015年至2016年期間,他多次安排董某套取共計22萬餘元公款,先後購買猛獁象牙雕刻筆筒和多件和田玉器、玉飾用於自己把玩。

魯瑞森喜愛玉器手把件的“雅好”漸漸被他人熟知,“不怕領導講原則,就怕領導沒愛好”,想求他“行方便”的人也找到了投其所好的機會。魯瑞森自以為收受些“小玩意兒”無傷大雅,便在思想上放鬆了下來,對送禮來者不拒、欣然收受。2012年至2016年期間,他收受的“小玩意兒”總價值高達12萬餘元。殊不知,他的這種“雅好”正助推他向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遠。

充當黑社會性質組織 “保護傘”

魯瑞森慢慢地把黨性原則、紀律觀念、領導要求置之腦後,誰能為我所用、能給我掏錢,在魯瑞森的眼中就成了他的“好哥們”“親兄弟”,周尚全就是其中一個。

2010年,魯瑞森因房村鎮四坡路的收費問題認識了周尚全。之後,周尚全在房村鎮投資搞項目、承攬部分修路工程,沒少和魯瑞森打交道,一來二去,兩人熟絡起來,又因脾氣相投,交往日漸密切。

“剛開始認識的時候,別人向我介紹周尚全的所作所為,我雖然也看到了他暴發戶的行為和心態,但是在看到他為保證學生晚上放學回家的安全捐助安裝路燈,春節時給敬老院的老人們做衣服,給小學硬化籃球場,給中學餐廳捐助餐桌等行為後,我認為這個人的良心並不壞,還是可以通過教育引導為社會作出貢獻的。”魯瑞森在回憶起與周尚全交往的點滴時,他如是說。正是被這些表象矇蔽了雙眼,魯瑞森才沒有認清周尚全當面一套背後一套的“雙面人”做法,更沒有看到其善良模樣背後的醜惡嘴臉。

2010年,為了幫助周尚全順利建成混凝土公司,魯瑞森等人陪同周尚全到房村鎮西南望村挑選了一塊農用地,引導周尚全以租賃的方式同村裡簽訂了合同,並承諾協助周尚全辦理好公司註冊、環評、土地使用權報批、土地性質變更、土地出讓等手續。在周尚全的公司建設過程中,岱嶽區國土資源局稽查大隊發現周尚全在土地手續還不完備情況下進行建設,以土地手續申報期間不能建設為由,向周尚全下達了停止違法建設的通知書。接到停建通知後,周尚全多次找到魯瑞森,魯瑞森通過各種關係幫其協調辦理土地手續,最終周尚全於2011年拿到了土地使用權,完成了公司的後續建設。2012年,岱嶽區國土資源局要對周尚全沒有手續先行建設的情況作最終處罰,魯瑞森授意房村鎮工作人員再次幫周尚全出具了說明,使周尚全獲得了從輕處罰。

之後的很長一段時間,在周尚全的違法經營活動過程中,岱嶽區國土資源局、河道局對其公司和砂場進行檢查或處罰時,因為魯瑞森的關係,房村鎮都為其提供過證明或幫助協調逃避處罰。周尚全為了感謝魯瑞森提供的幫助和庇護,逢年過節多次到魯瑞森處送上“心意”,魯瑞森也心安理得笑納了。

一段時間內,魯瑞森見妻子剛剛學會了開車,便向周尚全索要一輛二手車“練練手”。周尚全考慮,自己沒有閒置的二手車,就安排身邊人專門購買了一輛紫色雅士利新車送給魯瑞森妻子。魯瑞森對此默認並明確表示,不能用其妻子的身份購買。隨後,周尚全按照魯瑞森的要求辦理了購車手續。周尚全被立案偵查後,魯瑞森擔心東窗事發遂將車藏匿於某小區內。

直到2018年,周尚全被新泰市人民法院一審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罪名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魯瑞森才幡然醒悟:自己竟不自覺充當了黑社會“保護傘”多年,間接助長了周尚全違法的囂張氣焰,損害了國家和人民群眾的利益。

2018年3月至6月期間,泰安市紀委監委在周尚全涉黑案“保護傘”有關問題線索的摸排過程中,發現魯瑞森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及職務犯罪,遂對魯瑞森開展了走讀式談話。6月20日,泰安市紀委監委對其涉嫌嚴重違法違紀職務犯罪問題立案調查,並對其採取了留置措施。

2018年10月11日,泰安市寧陽縣人民檢察院以涉嫌貪汙、受賄罪對魯瑞森提起公訴。

同年12月20日,由寧陽縣人民法院對泰安市岱嶽區政府原黨組成員、岱嶽工業園黨工委原書記魯瑞森貪汙案進行一審宣判,以貪汙罪判處魯瑞森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40萬元。對魯瑞森受賄所得予以沒收,上繳國庫;貪汙所得依法返還原單位。魯瑞森當庭認罪表示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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