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默默為你傷心
在這個回答下看到這麼多戾氣重的答案有些不明白。是不是各地方的執行方式太粗暴了?我這裡是從4月15日起,給了五年的緩衝期。我覺得還可以。至少還能開五年嘛。
也就是從即日起,只能生產和銷售符合新規的電動車。同時也只有符合新規的電動車能上普通車牌。
現存的,不符合新規的車呢?有本地車牌的車繼續開,不受影響,開到報廢為止。無牌車和外地牌照車限期內去車管所免費辦臨時牌就可以繼續開,有效期五年。
我覺得這個緩衝還是可以接受的。至少現有的車都可以繼續開,五年的時間足以讓新車開到報廢了。而且強制要求所有車辦牌照,有利於交通管理,對所有合法駕駛和行走的人都是利好。
至於五年後怎麼出行,那就要看地方政府在這長達五年的時間裡,能對公共交通系統和道路網升級到什麼程度了,這對於地方政府的工作是一項考驗。
上山去爬樹
登記的人太多沒上完的還能上,沒來的及登記的就上不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