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諸暨市人民檢察院對徐某某等7人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名依法提起公訴。
經審查
2016年4月至2018年2月
以劉某某(已起訴)為組織、領導者、以徐某某等人為積極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在諸暨市暨陽街道租賃辦公場所設立“08當鋪”,並以老鄉為紐帶,招攬社會閒散人員、刑滿釋放人員及高利貸中介、放資人等,有組織地通過實施高利貸、設置套路詐騙、聚眾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獲取非法利益,並將獲得的非法利益用於維持組織的日常開支,逐步形成了一個人員穩定、組織結構層級分明、內部管理紀律嚴明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該組織形成之後,購置彈弓、鐵指套、彈簧刀、狼牙棒、短刀、長刀、電棍等工具,多次以暴力、威脅或者軟暴力手段,為非作惡,有組織地實施了詐騙、賭博、尋釁滋事、非法拘禁、故意傷害、虛假訴訟、非法侵入住宅、敲詐勒索等數十起違法犯罪活動。該組織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在諸暨市形成惡劣影響,嚴重侵犯他人人身、財產、名譽等合法權益,給被害人及其家屬、居住地群眾造成了心理恐懼,嚴重破壞當地經濟秩序和社會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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