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棚內的旅遊接待設施統統拆除,服務配套都沒有了,以後休閒農業該怎麼做?

99鄉親


各行各業想發展必須創新,但是政府政策跟不上,就會形成現在大棚房一刀切這樣的例子。誰又知道這中間拆了多少蘑菇棚、茶葉暖房、農機停車房,十五平的房間那臺農機能停的下?還是讓農民僅憑雙手搞出來規模農業?當然,我自己搞不了規模農業,做個百十畝的體驗式、訂單式農業,我怎麼也得有個接待客戶和展示農產品的地方吧,反正是虧損百十萬是跑不了了,只求國家能儘快出臺所謂的新指導政策。


糧享公社


不想多說了,不實事求是與時俱進,瞎折騰,政策不穩定,是這次統一行動的敗筆。給剛剛有點起色的現代農業來了一記重重的耳光。使農業又規規矩矩的回到了生產銷售的原始模式。拆並不可怕可怕的是拆得沒了標準。很多農業企業員工的唯一廚房衛生間都拆了,更不要說蔬菜包裝車間,深加工車間了。更嚴重的是很多被強拆完的地基上直接在堅硬的水泥面覆蓋上土就算是復墾了,糊弄鬼呢?!

中國農民不容易,中國農業發展不容易,中國現代農業發展更不容易,政策穩些,再穩些,仍然是我國農業發展重中之重!


撒大網的姜太公


題主說的這種情況,正是當前全國範圍內集中整治的重點內容之一,這種情況就是標準的違規“大棚房”,不管是旅遊接待設施,還是為之服務的配套設施,都必須統統拆除。



為什麼這麼說呢?

大棚內的旅遊接待設施,為什麼要建大棚?是為了在大棚內搞農業種植嗎?顯然不是。

旅遊接待設施為什麼要建在大棚內?原因是在其他地方佔地建設未經批准是絕不允許的,建在大棚內,就是藉著建設農業大棚搞種植的名義,實則以此為掩體在大棚內建設非種植項目的、在其他地方不允許建設的旅遊接待設施,目的是逃避衛星天眼監測、規避土地管理部門監管,這是嚴重的土地違法行為。

農棚必須農用,農業大棚,是用來種植或者養殖的,不允許搞非農業項目。農地必須農用,棚內地面必須處於能耕種的狀態,不允許硬化,更不允許搞設施建設,所以在大棚內搞旅遊接待設施是絕對不允許的。



難道說在農業生產區域內、在觀光農業園區內不允許建設相關的配套服務設施嗎?

答案是,允許,必須是符合條件、經過批准後才被允許!

配套,是農業生產的配套;相關,是直接服務農業生產的相關;建設,是必須經過審批或備案的建設。看護管護房、倉儲房、晾曬場及其他有關服務農業生產的設施,都是有嚴格的標準和條件的,可以到土地主管部門去了解,不是你說需要就需要,你想建設就建設的,未經批准和備案的或允許的建設都是違規建設,改變了土地性質和用途,必須拆除恢復耕種條件。



難道說休閒農業、觀光農業就不能搞了嗎?

答案是,否也!

國家正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休閒農業、觀光農業也是鄉村振興中的重要內容,國家政策鼓勵、各級政府積極組織實施、投資者經營者勇躍參與,可以說形勢大好。

大力發展休閒農業、觀光農業,必然要涉及到與休閒、與觀光等有關的配套設施建設,這也是必須有的。可是,建設這些配套設施是有嚴格的標準和條件要求,前提是必須經過土地主管部門的批准,是不允許佔用耕地和基本農田的,是不允許超標準建在農業生產區域內的,建在農業區外的、佔用建設用地也必須經過審批後才可以建設。一句話,任何私自佔用耕地和基本農田搞非農經營項目建設的,都是不允許的。



所以,發展休閒農業、觀光農業,一定要搞好規劃、合理佈局,涉及到用地、佔地問題一定要報經政府主管部門審核審批,發展鄉村旅遊的非農用地問題,國家也有政策扶持,得到批准後方可實施。

民以食為天。國家對耕地實行了最嚴格的保護制度,中國人的吃飯問題是天大的事,保護耕地事關國家糧食安全,保護耕地,人人有責!

不知說的正確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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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說農村事


這次對“大棚房”的清理整治,針對拆除的是以設施農業的名義,在各類農業園區內耕地上建設的不符合相關土地政策和法律法規的非農設施。


被拆的“大棚房”的投資建設主體有各種工商資本公司、農業生產合作社、村集體經濟組織、鄉村企業、流轉經營大戶和部分農戶。這些投資建設者與鎮、村集體或村民簽訂土地流轉經營協議或轉租後由大棚改變成各種“大棚房”。以商業運作方式經營,頻頻突破國家相關的土地政策和法律法規。



強拆開始了,一位東北的朋友強拆的前幾天來信,說“我們這裡有一萬左右的大棚是經過招商統一規劃建設的,每年都向村集體繳納土地租金,現在要無償強拆,我們怎麼辦?希望你們能給予法律援助”。

但是,有些地方採取了簡單化和“一刀切”的做法,拆除了大棚和“大棚房”,既浪費了大量的社會財富,又留下了很多遺留問題,同時對基層管理部門的形象和公信力也產生了負面影響。


以後的休閒農業怎麼做?三農觀察匯認為,在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背景下,土地制度改革試點在探索進行,土地管理方式在創新,支持農村新產業新業態發展,支持休閒農業和鄉村觀光旅遊業發展相關的用地政策終會不斷完善和出臺。新的《土地管理法》修訂實施,農村將迎來發展新機遇。(以上僅代表個人觀點)


三農觀察匯


我國長期以來形成的一個治理怪圈“一放就亂,一管就死”,農村設施農業用地的管理也是這樣。本來國土部127號文,給設施農用地的管理鬆綁了,但被一些地方的下鄉資本跑偏了!國家又一刀切開展“大棚房”清理整治。所有農地非農化的問題就一個字——拆。

這次大棚房問題清理整治,對休閒農業不亞於一場滅頂之災。帶給我們的一個教訓就是不敢把自己的錢投到別人的地上。

今後,休閒農業只有等國家再出有關農村產業用地方面的政策之後,才能提振信心,放心投資。

我相信,休閒農業總會迎來下一個高潮。


大道無言2


大棚內的旅遊接代設施統統拆除,服務配套都沒有了,以後休閒農業該怎麼做?

現在國內清理大棚房的確對旅遊觀光性質的休閒農業有影響,很多並沒有違規的設施農業也被拆除。之所以會出現這種情況就是因為“一刀切”的思想在作怪,上擠下壓的執行命令,一些基層部門為了減少後期的麻煩和增加行動成果,就有些偏激的把一些並未違規的設施農業、休閒農業也一併拆除。基本上每個地區都會有這種情況的發生。


而對於國家清理的大棚房,其實是利用設施農業或者觀光農業的名義,私自的進行違規建設為自己謀利,這才是真正的違建。其餘的被拆除的有可能是未經過審批的設施農業。

其實想進行設施農業或者觀光農業也可以,去當地的有關部門進行諮詢一下,看看當地是否會對這類設施農業農業或者觀光農業一刀切。如果不會的話正常的審批再進行建設應該就可以了;如果還是進行一刀切的做法的話,建議您還是等等再考慮一下吧。畢竟地方的政策不能違背,而且這類項目都是比較消耗資金的項目,所以,請您三思而行。



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一些看法,如有不當之處請海涵。


寒地水稻種植技術


休閒農業還是要回歸農業本質,靠以前的人造景觀建設,靠高大上的接待環境來吸引市民已然行不通了。未來的休閒農業還是要接地氣我覺得如下幾點應該做好。

1.依託獨特的地域特色或者人文特色做文章,這些資源很多時候是不可複製的,發掘,深挖,強化,傳播恐怕是一條很好地出路。

2.農產品的質量標準要做到極致。好吃,好看只是標配,安全和有故事才更富於粘性,鞥能吸引人。

3.傳播和互動必須強化,以前的宣傳手段在新的時代略顯呆板,微信群已經成為中老年人的標配,抖音,快手等短視頻領域才屬於消費能力強的年輕人。如果還有靠電視廣告和小傳單等宣傳手段來吸引客戶的,就算了吧。

4.衍生產品值得重視,這會是增收的重要手段之一。

總之,對於休閒農業有需求,有就會市場,也就會有利潤空間,只是每個人都要根據自己的資源量身定做盈利方案,套用別人的往往會走彎路。


一起葡萄


我認為:農業主管部門及基層管理部門,本身缺少一套法律可依的規定,如果有一整套建設和執法規定,讓建設者可依,執法者可依,上下按規定貫統,如應對農村各類發展出臺一個科學論證用地建房標準:露地大田管理用房佔地不得超過百分之二,設施生產:如:蔬菜大棚,管理用房佔地不得超過百分之四、水果大棚建房佔地不得超過百分之五、田園一體化農家樂、生態農莊等吃、住等用房不得超過建設總面積的百分之十五,和在基本糧田與荒地的建設項目及建設佔地標準有什麼區別等,出臺一個法律可依的規定,千萬不要出現立法遲後,肓目建設,肓目拆遷,給農民及國家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用戶1062854725501


面對“大棚房”,“非農化”休閒農業如何優化升級,直擊痛點 精準運營——休閒農業與鄉村旅遊升級六個方向:

1、 打造一產供應鏈——產業規劃

2、 提升產品附加值——農產品加工

3、 盤活鄉村閒置資產——鄉村旅遊、精品民宿、田園綜合體

4、 開發B端超級用戶——研學營地

5、 項目IP重塑與升級——主題親子樂園

6、 農業園區品牌塑造——文創體驗商品



熊潘梁


又是一個管理缺失不到位的亂象,一抓就死 一放就亂,問題不在施亂者,在管理,在利益鏈條的不清晰,在對投資者的有效管控和條例制度的清晰制定,說白了就是缺乏完整的有條不紊的管理機制,投資者的瘋狂也是招致損失慘重的主要原因,你也不想想,你用的土地到底符不符合國家農業用地規定,一旦形成規模和風氣,觸及大政方針長遠規劃,是比帶來損失,就跟礦山開發,稀土開採,前幾年的去產能一樣,資本不是任性的法寶。中小資本幾乎都沒有抵抗風險的能力,一旦失敗萬劫不復,希望政策與資本能夠雙向調節,大棚房平穩度過亂象期,以做到各方利益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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