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批准發佈的、新修訂的
《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出臺,
將於2019年4月15日起實施。
今天!也就是今天!
今天開始,
在南昌,
電動車不是你想騎就能騎的了!
去年5月出臺電動車“新國標”
“新國標”是去年5月份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及工信部等四部門批准發佈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國家標準。新修訂的《規範》廢除了長達19年的舊規,調整完善了電動自行車最高車速、整車質量、腳踏騎行能力等技術要求。
電動車新國標規定
電動自行車需具備腳踏騎行能力,整車質量禁超55kg,最高時速不超過25km/h。
電動車新國標全面提升了電動自行車在安全性能方面的要求,涉及標準的規定改為全部強制,這意味著,電動車任何項目檢驗不合格,即可判定整車為不合格產品。
電動車類別重新劃分
你的電動車
還屬於非機動車嗎?
國內的電動兩輪車標準將形成由:電動自行車、電動輕便摩托車、電動摩托車構成的技術體系。
要知道,摩托車是機動車屬性,而電動車卻是非機動車屬性,而新國標就是要將電動車拉回到非機動車屬性的軌道上來。
電動兩輪車產業將全面實施3C認證標準,並擁有更加規範的生產標準,更加嚴苛的檢測標準,更加安全的產品標準。
原先年銷量超過2000萬輛的超標電動車市場,將根據消費者的選擇而劃分為電動自行車與電動摩托車兩大類。
已經購買的不符合
新標準的電動自行車怎麼辦?
新標準正式實施後,將由各地制定妥善解決辦法,通過自然報廢、以舊換新、折價回購、發放報廢補貼、納入機動車管理等方式,在幾年內逐步消化超標電動自行車。
南昌紅谷灘交警大隊一名負責辦理非機動車登記上牌的交警表示,“
4月15日後停止為‘老國標’電動車上牌。對於已經上牌的‘舊國標’電動車可以繼續上路行駛。”這也意味著,已上牌電動車不受新規影響。而且,在嚴格電動自行車銷售監管方面,南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場處相關負責人稱,對銷售違反標準車輛的商家,將依法責令停止銷售,並予以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消費者如何區分新舊標車?
可以查看產品合格證!
新國標車的執行標準是GB17761—2018,
而舊國標車的執行標準是GB17761—1999,
通過這個方法可以清楚瞭解
是否買到的是新國標車。
那麼如果購買了舊標車,
以後上牌是否會受阻呢?
交管部門工作人員表示,
還沒有接到上級部門的通知,
所以按照之前的規定來辦理上牌。
是否下一步還會按照新標車的標準來更新,
目前還不明確。
電動自行車上牌須知
1.群眾應當自購車之日起30日內,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辦理上牌,現場交驗車輛並提交下列材料:身份證、購車發票、車輛出廠的合格證。
2.電動自行車號牌應當安裝在車輛尾部。
3.辦理電動自行車上牌,補領或者換領登記證、號牌的,均不收取任何費用;電動自行車不允許帶牌銷售。
4.電動自行車的登記證、號牌丟失或者損毀的,電動自行車所有人應當在30日內,攜帶本人身份證明向原登記部門申請補領或者換領。
南昌電動自行車上牌點
東湖大隊上牌點
南昌市贛橋北路海鮮大市場A區25號
西湖大隊上牌點
南昌市算子橋街與羊子街交叉口東100米
青雲譜大隊上牌點
南昌市青雲譜區洪都南大道97號
直屬二大隊上牌點
撫生路西湖區行政辦證中心
南昌市西湖區撫生路369號
青山湖大隊上牌點
交警青山湖大隊內
紅谷灘大隊上牌點
紅谷灘新區麗景路1111號
高新大隊上牌點
南昌市高新區行政服務中心
南昌市青山湖區火炬大街999號
經開大隊上牌點
南昌市經開區富櫻路經開交警大隊內
灣裡大隊上牌點
南昌市灣裡區幸福路221號
新建區大隊上牌點
新建區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內
新建區長堎鎮工業一路
南昌縣大隊上牌點
(1)南昌縣蔣巷中隊上牌點
南昌市南昌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蔣巷中隊內
南昌縣蔣巷街東路與蔣巷街西路交叉口東南50米
(2)南昌縣蓮塘中隊上牌點
南昌市南昌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蓮塘中隊內
南昌縣向陽路608號附近
(3)南昌縣塔城中隊上牌點
南昌市南昌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塔城中隊內
芳塔段與024縣道交叉口西北50米
(4)南昌縣沙潭中隊上牌點
南昌市南昌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沙潭中隊內
向沙路1號
(5)南昌縣廣福中隊上牌點
南昌市南昌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廣福中隊內
南昌縣105國道東50米
(6)南昌縣塘南中隊上牌點
南昌市南昌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塘南中隊內
進賢縣大隊上牌點
進賢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內
進賢縣進賢大道589號
安義縣大隊上牌點
安義縣行政服務中心
安義縣前進東路455號
非機動車上路行駛須知
1.群眾新購符合產品目錄的電動自行車後,可以持購車證明在購車之日起30日內臨時通行。
2.駕駛電動自行車應隨車攜帶登記證,並保持號牌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擋、汙損。
3.電動自行車等非機動車不得在機動車道、人行道、人行地下通道、隧道、城市快速路、城市立交橋駕駛。
4.駕駛非機動車,有非機動車道的,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沒有非機動車道的,應當靠車行道的右側行駛;不得逆向行駛;不得進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隧道、高架橋或者其他封閉的機動車專用道通行。
5.非機動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1.5米,寬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車把0.15米,長度前端不得超出車輪,後端不得超出車身0.3米。
6.駕駛電動自行車必須年滿16週歲,騎自行車必須年滿12週歲。
7.非機動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沒有規定停放地點的,應當停放在不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地點。
各地交通事故、充電起火
電動車事故頻發
的確需要加強管理
可以預見的是
新國標實施後,
隨著政策在各地落實,
在南昌騎電動車將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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