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藍字
關注我們
青島市人民政府
關於對青島沿海岸線和船舶
採取臨時性行政措施的通告
為加強青島沿海治安管理,維護沿海治安秩序,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市政府決定,對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沿海岸線和船舶採取臨時性行政措施。現通告如下:
一、2019年4月18日0時至2019年4月26日24時,未經批准,禁止任何人員在嶗山區石老人海水浴場至市北區青島郵輪母港客運中心沿線海域游泳、潛水、垂釣和捕撈作業。
二、2019年4月18日0時至2019年4月26日24時,除涉及民生外,暫停沿海一線所有客運碼頭、站點(青島國際郵輪港除外)的經營,以及客船、摩托艇、帆船等各類船舶的客運活動。
三、2019年4月18日0時至2019年4月26日24時,未經批准,禁止漁船出海。
四、2019年4月18日0時至2019年4月26日24時,實行船舶集中停靠(執行公務的船舶除外),由有關區(市)政府、經濟功能區管委及相關主管部門落實管控措施。
五、違反本通告規定的,由相關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本通告自2019年4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4月26日。
青島市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2日
核發:劉海青
閱讀更多 青島嶗山公安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