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6工作制,超出正常工作時間的部分應不應該算加班?

曉曉筆記


肯定算呀,5天8小時工作制是勞動法定的,你超過時間,應該遵循雙方自願原則,並且要給予加班者多倍工資予以補償

但是現在大多數的企業都不遵循這個制度,因為現在像大城市的話,現在基本上都屬於市場競爭上崗,不是國家定製的法律制度來進行的,就是說你不願意做,很多人就立馬來頂替你

這個在大城市還好一點,最起碼工資還能高一點,在小縣城或者是在小城市,這種壓榨現象尤為突出,有的一天工作十幾個小時,或者是一個月正常無休,都屬於太正常了,並且工資低的要命,公司也不明著說讓你加班,而是給你規定一個上下班時間看著是早上八點到晚上8點,但是他會有各種理由來延長你的上班時間,比如說開會組織公司文化學習,或者是工作總結會議,反正就是變著法的來壓榨你,3000的工資最少要創造18000的利潤,現在基本都是這樣,又有什麼辦法,你今天說辭職下午就有人來接班,這也是越來越多人選擇去國外打工的原因吧

這種工作強度問題應該是很早以前就已經存在了,但是一直沒人提,也沒人敢提,但是呢隨著現在的社會壓力越來越大,房子壓力,生育壓力,養老壓力,慢慢的出現了許多的社會問題,所以有越來越多的人關注這種事情,哪裡有壓迫哪裡就有反抗嘛,只不過是時間長短的問題肯定會發生,這或許是一種社會的發展,必須要走過的一種形態吧,像外國的一些發達國家,他們也是肯定也經歷過這種事情,他們經歷過很多的很長時間的鬥爭,最終確定下工資與工作時間相符合的工作制度,我相信我國未來的工作制度肯定會越來越好,也會越來越符合法律的規定,但是這肯定還需要一定的時間去完善



大輝AMOY


按照勞動法的規定肯定是算的,可是有些僱主們心裡可不這麼想,加班就是不給加班費,有點良心的僱主還能讓員工調調休,遇到狠心的僱主,調休連想都別想啦。


266539636


打個比方,八小時上班,一個月4000元,那麼996就應該支付6000元,等於伩上了一個半的工班了。


噓123456


我們說了都不算數,就看你們公司說算不算了。


ScannerMan


法律明文規定,你說呢


卜布子


不算算了肯定違反勞動法,不給加班費就不叫加班。


小輝46912596


去問人民政府


大雪無痕1109


去問勞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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