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三聚焦”实现干部选任无缝监督

贺兰县“三聚焦”实现干部选任无缝监督

贺兰县“三聚焦”实现干部选任无缝监督

贺兰县紧扣新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贯彻落实,严把选任环节,强化监督执行,着力打造干部选拔任用全程“无缝”监督。

贺兰县“三聚焦”实现干部选任无缝监督

聚焦事前防控,把源头治理放在首位

在干部选任工作中,严格执行“凡提四必”“双签字”等制度,严审干部“三龄两历”等重要信息,严查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确保选任程序和标准落实到位。同时,在考察和任职公示期间,注重广泛征求纪检、信访、卫健等部门意见,及时核对问题线索。

聚焦事中规范,把日常监督贯穿全程

探索建立干部表现“纪实手册”,积极联动纪检、信访、审计等部门,建立联系机制,打破信息壁垒。运用信访举报、“一报告两评议”、民主生活会、个人事项报告等监督“探头”,定期将干部在政治思想、组织纪律、廉政建设、履行职责、工作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建立“负面清单”,鲜明干部用人导向。

聚焦事后追责,把动真碰硬落到实处

坚持每年自查科级领导干部选任工作情况,定期对后备干部推荐、中层干部任职等工作进行督查,对发现的执行“回避”制度不严格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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