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最近發生的“蔡徐坤起訴B站鬼畜視頻”的事情?究竟誰錯誰對?

搞笑視頻每一天


最近幾天二次元圈中最火熱的新聞是什麼?會是《復聯4》首映禮的高票價事件嗎?還是《一拳超人》第二季動畫崩毀的情況?

是的,一般情況下這兩件事情都應該會牽動無數二次元迷去關注,並紛紛表以自己的吐槽和謾罵。

然而結果如何?太幸運了,甭管是國內的影院商家或者JC社都成功被一位名叫“蔡徐坤”的明星所拯救了。

原因無它,正因為他和國內最大的二次元視頻彈幕網站“嗶哩嗶哩”吵起來了---

上圖為蔡徐坤律師團所釐定的一份“律師函”,旨在讓嗶哩嗶哩就相關的侵權視頻給出一個滿意的答覆。

那究竟這件事情的始末如何呢?且聽隔夜君娓娓道來---

蔡徐坤是誰?

如果你們至今也仍有這個疑問的話,那想來就應該好好補習一下入圈二次元的基礎知識了(即便他是三次元的人物,但其名字和形象也早已成為了二次元粉絲們的共識,如同生活當中的WIFI一般無處不在)。

給蔡徐坤帶來無盡關注度的緣由就在於一年前其出道節目《偶像練習生》上的一個“籃球表演”環節---

可以看到,自編的舞蹈和籃球運球姿態天衣無縫的融合在了一起,給予屏幕前的你我都帶來了時而抽搐時而閃現的視覺表現。

如此,當這樣一輯倍具後現代主義魅力的視頻散播到這一娛樂至死的互聯網之後,便自然而然的席捲起了現象級的關注風暴,從而也就讓蔡徐坤積攢到了數不勝數的流量關注了。

如果說前兩年的肉都被“吳亦凡”給吃了,那2019年的小鮮肉之冠就絕對非蔡徐坤莫屬了!

究竟在吵什麼?

一開始的時候或許還好吧,各路網友也就轉發和配上幾句吐槽的文字罷了,反正熱點時事天天有,蔡徐坤的籃球舞蹈估摸也就維持個把星期就會被其它新聞給掩蓋住了(參考視覺中國的版權問題,如今還有誰去關注它呢?不都在留意奔馳漏油事件了嗎)。

但事實如何呢?真相告訴了我們,情況遠遠超出了所有人的想象---沒有人能夠想到這段視頻的生命力竟然能夠如同“真香”二字那般,不斷的蔓延生長,不斷的衍生出各種各樣的二次元創作咯。

上方截圖所示便是隔夜君於B站用“蔡徐坤”這一關鍵詞搜索出來的視頻,甭管奶瓶,廣場舞扇子,三十米大刀,火影的千鳥絕招等等花式全都惡搞在了蔡徐坤身上。而且從播放數據來看,這幾集視頻的總播放量已經超過了1000萬次,單集最高的還達到了600+萬之多。

如果按照目前B站對於視頻UP主的流量補貼政策來計算的話,這系列視頻妥妥地能夠收穫萬元以上的收益了。

這代表了什麼?在隔夜君看來,那就是甭管從用戶的觀賞性角度還是UP主的經營性角度來說,繼續創作惡搞蔡徐坤的鬼畜視頻也都是性價比最高的選擇呢。

從搜索結果反饋可以看到,以

“蔡徐坤”為關鍵詞的結果數量可是達到了近千部呢(一頁20部,共計50頁)。

面對這系列鬼畜視頻,蔡徐坤的公關團隊便做出了給嗶哩嗶哩公司發送律師函的舉措咯,也就引爆了最近幾天蔡徐坤粉絲和B站平臺及其粉絲的撕架大戰咯。

當然,其中也夾雜了諸如“律師函漏洞百出”,“起訴主體釐定錯誤”,乃至“蔡徐坤粉絲意圖洗版B站但卻遭到註冊答題門檻”這系列囧事,毫無疑問也正正在這些事情的推波助瀾下,蔡徐坤事件的熱度也就持續高企了,成為了無數二次元喜好者茶餘飯後的笑梗之處咯。

好了,我們大概回顧了蔡徐坤事件截至目前為止的始末,那接下來就進入本期文章最核心的內容---

“究竟這件事情孰錯孰對呢?”

隔夜君對此的評判來源於“一條微博”“一條相關規定”---

上述這條微博便是B站在蔡徐坤律師團發出相關律師涵後所做出的回應,留意其中的“經熱心網友轉發”“相信法律自有公斷”用語,大抵可以體會到B站在這件事情上的“自信心”吧,饒有著“不就是碰瓷嗎?我們不會怕你的”意味於其中。

而給予B站此般勇氣的來由可並不只是平臺內粉絲輿論一面倒的支持呢,還有在這條微博話語最後標識的那篇《人民網---看輿論監督中“公眾人物”的名譽權問題》的文章鏈接。

這究竟是什麼?難道已經有相關法律條文足以決定蔡徐坤的起訴是無效的嗎?

事實上,這篇發佈於人民網的報道標題為《從范志毅敗訴,看輿論監督中“公眾人物”的名譽權問題》,主要評述案件便是2002年原中國隊球員范志毅起訴上海《東方體育日報》刊登他“涉嫌賭球”的報道,不過這趟起訴案件最後被法院判決敗訴了,並做出瞭如下判詞說明:

“內容來源並非主觀臆測,而且也只是對相關事件的調查轉述而已。雖然此案件會對球員聲譽權帶來損害,但鑑於事件對整個中國足球界的影響,個人的聲譽權也就只能做出妥協,人們和媒體對公眾球員的監督是合情合理的”。

另外,在這篇人民網文章當中作者也不忘引用了1960年曾經在美國發生過的一則判案作為補充說明---

1960年《紐約時報》刊載了黑人組織指責蒙哥馬利市警察局長‘沙利文’鎮壓黑人運動的廣告,於是沙利文便做出了起訴媒體的行動,但最終還是敗訴了。

最高法院的判詞如下---

“《紐約時報》對本篇報道採用了辯論形式,不可避免的造成了錯誤用語,也就是某些基於主觀想象的結論。但如果抓住這些錯誤加以懲罰,那就會窒息這種重要的討論方式了。

自這趟案件結束之後,美國司法界便做出了“起訴除了需要證明新聞實失外,還需要舉證相關媒體帶有實際上惡意”的釐定。

大抵來說,從上述案例我們可以歸納出以下這幾個重點---

1.公眾人物較比起一般民眾是更應該攜帶上更多的“被監督”義務,聲譽權是需要為社會利益讓步的。

2.無論新聞媒體是給予客觀事實陳述,還是主觀討論,如果出發點並非惡意,那也是能夠得到原諒的。

那好了,最近發生的“蔡徐坤起訴B站”事件又如何呢?真的能夠如同B站所想象那般,他們的行為是符合上面所示的規格條例嗎?

別扯了,這件事情特顯B站以及相關UP主和粉絲的無知智商呢!

一來,上述所羅列的“公眾人物”之所以承擔被“監督”的義務,那都是建立在“維護社會正義”這一大前提基礎上的。

而如今“蔡徐坤打籃球”又怎麼會與這點掛鉤了?是覺得蔡徐坤正在傳播錯誤的籃球知識,將會把無數嗷嗷待哺的幼年小孩引領進萬劫不復的境地嗎?

那你們“監督”的手段也應該是“修正”乃至“唾罵”吧?製作數不勝數的“鬼畜視頻”,在畫面當中添加進各種各樣的滑稽玩法,你們這又是在幹嘛呢?是履行監督義務,還是僅僅是為了滿足自我觀賞的慾望?

那這樣一種“建立在鬼畜他人之上的笑料視頻”

難道還能夠逃得掉“惡意”動機的判定嗎?

既加戲又惡意,B站及其平臺上的UP主們還真是牛逼,難道你們就不能夠在拿某些文章來當擋箭牌例證,為自己增強自信值之前,好好熟讀一下其中的文字內容嗎?

另外,對於視頻平臺鬼畜視頻的調控,事實上在上一年年初的時候,廣電總局就已經發布了相關規定

《關於進一步規範網絡視聽節目傳播秩序的通知》。而在其中,我們不乏看到“堅決禁止非法抓取、剪拼改編視聽節目的行為”的條理。

那麼好了,蔡徐坤在《偶像練習生》上的表演應該算是“視聽節目”吧?那B站上方的鬼畜改編視頻又究竟算不算“非法抓取,剪拼”

呢?

當然,隔夜君並不知道為何這條法令已經下達了一年之久了,而B站的鬼畜區域仍舊能夠人氣鼎沸的原因所在。

但隔夜君想對B站以及平臺粉絲說的就是,如今蔡徐坤熱度炒得如此之高,而你們也不收斂一點(少點去討論,少點去揶揄,少點推送相關視頻)---

下圖為隔夜君用手機打開B站時其首頁信息流“頭一版面”出現的蔡徐坤鬼畜視頻(基本每刷新10次,就會有7次左右出現在頭版吧)。

那到時候真導致“雪崩”了,你們每一位可就別跑去喊冤了哦。

今天內容就到這裡,歡迎在下方評論區發表你們的看法。

關注【隔夜說動漫】,一個有趣且有深度的動漫自媒體。

如果覺得回答對你們有用,麻煩“點贊”以表鼓勵!


分享到:


相關文章: